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阅读 > 文学天地 >

请归国老友吃“葫芦头”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商子秦 时间:2021-06-11

a0a78420639091a4539aefee906085d4_img_508_136_88_66.png

记得几年前,在比利时皇家音乐学院任终身教授的张豪夫老友,受母校西安音乐学院所邀,回学校讲学。得知这个消息,以前曾在一起工作过的一些老友都想和豪夫一聚。上世纪80年代中期,豪夫赴欧留学,先后就读于比利时、法国音乐学院和瑞士举办的作曲“大师班”,90年代初,他的作品《时间的流动》《黄昏》《第三弦乐四重奏》等在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荣获大奖,还荣获比利时政府大奖,近年来他的音乐作品《天上青海》《圣咏长安》《大漠长河》等更是风靡欧洲乐坛,并在大陆和台湾多次成功演出,成为一名享誉欧洲乐坛、有着世界级影响力的华裔作曲家。大家想见一见这位老友也是理所当然。
  我因为和豪夫一直保持着联系,所以就牵头联系。电话打通,豪夫慨然应诺,自然是高兴万分。但到底去哪儿一聚,我却是有点拿不准。按说老朋友们相聚,最好能够找个大家都熟悉的、能有一点老故事的地方,所以开始议论时也多是德发长、老孙家、春发生这些老字号。但张豪夫已经旅居国外数十年,这饮食习惯上不知道有什么讲究。还是征求他的意见吧,我刚报出几个店名,豪夫一下子就点了春发生葫芦头。数日之后的一个傍晚,我们大家就相聚在南院门的春发生饭店中,一边品尝“葫芦头”的美味,一边穿越时空走进回忆……
  说真的,春发生葫芦头是我们共同的记忆,60年代,我们家在大湘子庙街,豪夫家在安居巷,因为都紧邻南院门,对葫芦头记忆自然深刻。人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倒不如改成“一方水土养一方胃”。
  当时是困难时期,少油缺肉,南院门的春发生葫芦头老店实行凭票供应,多数人路过时只能闻闻香气,咽咽口水而已,如果有幸得到一张餐票,人们大都是买了端回家,把一碗掺成几碗全家共享。后来一直到七八十年代,春发生饭店中每天依旧是拥挤不堪,想吃饭先要占座位,一个人在吃饭,旁边就有人站着等板凳,有时为争得一个板凳,旁边等着的人还不时闹起了纠纷,饭还没有吃上,反而生了一肚子的气。占了座位的人拿个大碗就掰饼,然后放在标着桌号的搪瓷盘上,大碗在操作间外排起长长的大队,等得发急时人们就自嘲:肚子越饿,吃起来就越香。那时候大家年轻,饭量也大,一次要掰三个饦饦馍(一个饦饦馍二两,三个就是六两),师傅煮出来一个大碗盛不下,还要带个小碗,我们叫作“拖挂”。那天团聚时大家回忆起这一切,饭桌上不时爆发开心的大笑。
  饭桌上一边喝着西凤酒,一边品尝着“梆梆肉”等老西安特色的美味佳肴,我说起当初定聚会饭店时的担心。豪夫说他十分理解我的想法。其实在国外呆了大半生,也真是早已习惯了西餐,低盐清淡,蔬菜生吃,餐桌上根本见不到动物内脏。特别是随着年龄增长,为了防止“三高”,太油腻一类食品基本是不碰了。但回到了西安,和老朋友在一起,这些清规戒律都不讲了,“葫芦头”过瘾,吃!
  几十年岁月荏苒,西安街道多有拆迁变化,好在春发生葫芦头依旧在当年的原址。但从门店到厅堂,早已是旧貌换新颜。记得当年的春发生葫芦头门店,煮肉大锅就支在临街的门口,锅中乳白的肉汤翻滚,香气弥漫。大师傅一碗一碗浇汤泖馍,动作纯熟,宛如精彩表演,吸引着排队食客焦急等待的目光。而今天这一切自然都进了后厨的操作间。饭店厅堂更加宽敞,质朴家常的方桌条凳,还保持着浓郁的秦地风韵。古香古色的大门口,镌刻着著名作家陈忠实撰写的一副对联:“两千年世纪交替春去春来春发生,八十载沧桑难改原汁原味葫芦头”,特别能够引起我们的共鸣。
  张豪夫是老西安,所以不用给他讲孙思邈的药葫芦这样有关葫芦头来历的故事。生蒜、泡菜、油泼辣子倒是一样不少,特别是泡菜要莲花白,还有萝卜,就着这泡菜吃“葫芦头”,酸脆爽口,解腻开胃,那才是原汁原味,吃得地道。我还重点给他介绍道,当年的春发生是清一色的大肠葫芦头,今天已经与时俱进,这里的经营者研发出十余个品种,有海味葫芦头、精肠葫芦头、精肥葫芦头、特制葫芦头、鸡片葫芦头、大肉葫芦头等等。从营养上说也不像以前那样过于肥腻重盐,在保持传统风味和口感的同时,也使之更符合现代人们的饮食习惯。
  听着我的介绍,张豪夫笑道,他之所以要选这里和大家聚会,是已经亲身体验了这里的美味,前两年回国时,他的老学长,西安音乐学院院长、著名作曲家赵季平曾请他吃饭,地点也是在这里——春发生葫芦头,原来大家都好这口啊!

编辑:慕瑜

上一篇:
下一篇:取暖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