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男子多用“郎”“哥”,女子则多用“娘”“女”等仅能表现性别的字眼。我们读宋元话本和明清小说,看到下层群众和市民的名字,大多是店小二、卖油郎、郓哥、春哥、孙二娘、绣女等。在阶级社会中,统治者不仅占有生产资料和文化教育,还专有某些观念和范畴,从命名上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
命名也与地域文化有关。如北方晋陕一带乡下,称男性儿童,多在排行后加“愣”“锤”“害”“鞑子”“蛋”等字眼,称女性儿童则多在排行后加一“女”字。江南一带多称男孩子为“囝”,称女孩子为“丫”。岭南两广一带则多在儿童名字前加一“阿”字,这些都是受地域文化影响形成的习尚。
四、字以表德
古人除名之外,还有“字”。所谓的“字”就是男子在冠礼、女子在笄礼上所获得的新命名,《礼记·檀弓》篇中说道: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疏曰: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冠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至五十耆艾转尊,又舍其二十之字,直以伯仲别之。
冠礼是男子在二十岁时所举行的一项非常隆重的仪式,古人认为男子二十岁时生理发育、思想性格都已成熟,可以离开家族独立生活,开辟自己的天地。所以,冠礼实际上是男子成年的标志,近乎现代的成人礼。
据《礼记·冠义》“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知,冠礼一般是在祖庙(士冠于祢庙,诸侯冠于太祖之庙,天子冠于始祖之庙)之中举行的。亲自主持这一仪式的,是受冠者的父亲。古人的冠礼大致有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卜筮。指在举行仪式前,对冠礼的日期和来宾进行卜筮。卜筮的地点也在祖庙。
第二,挽髻。就是将受冠者的头发束于头顶挽成发髻。这项工作大多由参加冠礼的来宾去做。
第三,加冠。由来宾中有威望的人给受冠者戴冠。首先,要加缁布冠;其次,加皮弁冠;最后加爵弁冠。这是士人冠礼的主要内容。
在冠礼上,习惯上还有一个新的命名仪式,一般由来宾据名而题取相应的字,题字者当众大声念祝词道:“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假,永受保之。”
女子的笄礼一般是在十五岁左右出嫁前夕举行。这表示该女也已成年,可以“自家而出”嫁到夫家“宜其家室”了。古人认为,“嫁”的意思就是从父母家转到丈夫家。未嫁之前,女子以父母为家;既嫁之后,就以丈夫为家。因此,“嫁”不是离开而是被称作“归”,就是说女子找到夫家才算有了最后的归宿。所以,女子的名与字具有不同的意义。名是由父母在其初生时所取,是她作为父母家成员的标志;字则表明她将要成为夫家的成员,因而,在既嫁之后,就只能称字而不能再称名了。
在冠礼和笄礼上获得的新命名,是男女青年成人的标志。
《礼记·冠义》上说:“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有了这个新命名,青年就可以在社交场合上使用,同辈之间、同僚之间,就不能再称呼幼小之名了。
名字关系
名和字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名是幼小卑贱之称,而字则是成年人的正式称号。“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所以字又叫“表字”,“古称孩而名之,冠而字之。盖以名者义之制,字者名之饰,先民之论其亦多矣。故吐情自纪,名以示谦;均体相称,字以为重”。这是两者相区别之处。另一方面“字则展名取同义”,“人生幼而有名,冠为之字,名字者,一言之殊号。名不可二,孳乳浸多谓之字”,说明字实际上是用同义词对名的转述和进一步解释。
名和字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语义联系,这种联系或显或隐,或直接或间接,通过对命名的文化背景的研究,大多能寻找出语义间的关联性。例如:孔子有弟子名宰予,字子我;名端木赐,字子贡;名冉耕,字伯牛;名卜商,字子夏。屈原,名平,字原(《尔雅·释地》:“广平曰原。”)。元代散曲作家张养浩,字希孟,名与字也是互相解释的,他的名实际上用《孟子·公孙丑上》“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句意,表示希冀和仰慕孟子“至大至刚”“充塞天地”的凛然正气和高尚人格,所以字叫作“希孟”。
还有一些古人的名和字由于词义的变迁,现在已不容易看出它们之间的意义联系,但如仔细研究,还是能找出一些共同点的。例如孔子,名丘,字仲尼。根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和母亲颜氏曾“祷于尼丘(山名,即今山东曲阜东南的尼山)”,遂生孔子,因此名丘,字仲尼。他的弟子颜回,字子渊,《说文》:“渊,回水也。”回水是指旋转的水。樊须,字子迟,古代“须”和“迟”都有等待的意思。这些联系都比较曲折隐蔽。
清代学者王引之在《春秋名字解诂》中指出,名与字存在着“五体六例”的联系。五体分别是指同训、对文、连类、指实、辨物。同训,谓名和字同义互训,可以相互解释,例如前面所举宰予字子我,“予”和“我”都是第一人称代词。对文,是指名与字是反义词,例如孔子有一弟子名曾点,字皙,点是指小黑痣,而皙是指人脸上洁白无瑕,反义相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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