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是个出租车司机,他住在一个小二楼,那个房间黑漆漆的,即使白天也要开灯,不过他跑夜班车,白天睡觉晚上上班,所以黑也无所谓。我们同住在一个院子里,我家租的房子在一楼,因为我经常跑到二楼去玩,便和老张熟悉起来。
说来惭愧,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老张的名字和年纪。他头发比较稀疏,有点胖,经常穿一条米黄色的裤子,脚上拖着一双黑色的皮质拖鞋,我觉得他长得有点像一个外号叫肥猫的香港演员。老张一个人住,他没有妻子和孩子。在我们这些小孩子看来,他很好玩。他不会觉得我们是小屁孩,他经常给我零食吃,还会和我讲其他大人不会和我说的话。老张喜欢喝酒。他吃饭一定是要有酒的,他最喜欢喝一种叫红高粱的酒,经常叫我去给他买酒。每买一次酒他给我一块钱,作为跑腿费。我很乐于做这种事,因为母亲几乎不给我零花钱。我买来酒,只看他不紧不慢地拧开瓶盖,一边吃饭一边喝。老张吃饭很慢很慢,他嚼一口饭就要很久很久,我觉得我吃十顿饭的时间,他才能吃一顿。我嘲笑他的时候,他张开他的嘴,有一颗门牙掉了一半。他说他年轻的时候吃饭很快,有一次吃到一颗沙子,把门牙硌没了,所以就吃饭很慢,这个也是他笑不露齿的原因。傍晚的时候,姐姐在家做饭等母亲,我就到处乱跑。老张家是我常去的地方之一。老张要去交班,所以吃晚饭比较早,我趴在他的饭桌旁看他吃完饭,他呢就赶我回家。
有一天,老张带回来一只灰色小狗,我问他哪来的,他说是捡的,我一直抱着那只狗不放。老张在一旁给狗做窝和吃的。傍晚时,他赶我回家我不愿回,求他把狗给我照顾一个晚上,他没有答应。我很生他的气,有好几天都没有去他家。那几天,他叫了另外一个小孩给他买酒。有一天,他在院子里看到我,叫我等一下,然后他上楼去拿了一大把糖下来塞给我,他的手好大,我两个手都拿不住他给的糖。吃着糖,我原谅了老张。
老张对他的狗很好。他经常去肉摊给狗买便宜的肉,他喂狗的时候,看着狗吃一会,他才吃自己的。有时候,他会一边摸狗的毛一边和狗说话。我觉得他很奇怪:为什么和狗说话?院子里面的大人们和老张没有过多的往来。在母亲看来,养狗不如养家禽,在那个条件都不怎么样的人聚居的地方,养狗显得很另类。
老张花大价钱在旧货市场买了两个一米多高的音箱,是黑白相间的,音响中间是一个影碟机,可以放碟。自从买了音箱以后,他的出租屋里时常传出音乐声。老张会叫我去给他买碟片,他喜欢的歌手有邓丽君、卓依婷、蔡琴……我,也就摇头晃脑地在他家玩很久才回家。
老张喝醉过很多次,他醉醺醺的时候就喜欢说胡话。从他的醉话中,我拼凑出了他的前半生。他高中的时候因为打架斗殴坐过牢。我问他:能读高中,他是不是学习成绩很好?他没有回答我。
他结过两次婚,一个是开餐馆的女老板,一个是住在山上的苗人。为了他的第一任妻子,他把老家的房子连同养了很久的狗低价卖给熟人。老张常给我说他最放不下的是他那只狗,可是出远门带不上。临走的时候,他给狗买了一块很好的五花肉,并且嘱咐新房主好好照顾他的狗,有空他会回来看看狗。后来,他没有回去看过狗一眼。和第一任妻子离婚以后,他去了更远的地方。
为了赚钱,他和朋友去挖白泥巴(可以用来制作瓷器、碗等),同时遇到了他的第二任妻子。他们缺乏足够的经验,没有挖到多少白泥巴,也没赚到多少钱。他们每天吃住都在山上,当地一个苗人看上了他,没多久他就和苗人结了婚。因为没有赚到什么钱,朋友们都下山了,就留他一个人在山上。在山上,每天都要下地干活,生活习俗也很不一样,与苗人的婚姻维系了没多久。和第二任妻子离婚以后,他什么也没带,就下山开起了出租车。
养狗、听音乐、和小孩子打成一片……老张,大约是个浪漫的人。
编辑: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