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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书法美(上)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 时间:2021-02-24

美与好近似,凡是美的东西似乎也都能用好表示;反过来一样:凡是好的东西似乎也都能用美表示,如美人、美食、美文、美德等等。这是最宽泛的美。但实际上,美之为美,则主要是欣赏者的给予,是人作为主体主观上对他事物的感受及评价。
  一般来说,美是随主体转移而见仁见智的。如私己的生活,美与不美,完全可以按照个体的认知品评。自然审美,无论是鸟语花香的优美,还是高山大河的壮美,因为被感受的对象是非人工制作的客观存在,美与不美,主要在于是否契合人的心情,所以,无论美与不美都是人对客观外在事物(没有人工介入)的一种心灵感受,即使有差异,也不涉及对错雅俗一类的标准和要求。而对于书法的艺术欣赏,因为文化和专业修养的差异,大众审美与书法家尤其书法审美专业人士的距离反倒悬殊很大,为什么呢?因为书法审美,是一种艺术审美,实际上是欣赏者与艺术家的心灵沟通,是一种文化交流,它需要有艺术常识。
  艺术的由来
  书法作为艺术,以作品的形式存在,是由人工制作出来的,而且是书家依据自己心灵中蕴含的精神理念制作出来的书法外在形式,其制作的目的在于供自己也供别人心灵观照。因为一切艺术的来源,是由于人的心灵需要,即是说,人的实践性欲望,要从自然中获得人的一切生活需要,于是有了生产活动;人的智性存在,要对自然和自身做出科学的研究和说明,这便有了科学;人的心灵需要,想看到心灵的样子,可由于心灵就像人的眼睛看不见自己而必须借助镜子才能看到一样,于是才有了用人工制作能看到的外在形式显现心灵状态的艺术活动。诗言志,歌咏情,书为心画,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人的心灵:书法的精神本体
  人的心灵,不是一般人理解的那么一种抽象物或只和鬼神联系的浮动不静的神秘冥象,而是由心情与灵魂有机统一起来的实际存在。心情是以灵魂为基础面对现实情况作出的包括喜怒哀乐在内的情绪反映。灵魂则是人的思维在自身生理、心理条件下对自然、社会等等方面综合形成的意识总和,其中包括比较显明的处世思想和精神观念等,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意识领域。这种心灵是一切艺术家包括书法家在内的艺术创作的精神源泉。就书法而言,这种精神源泉的意识领域是本体,它包括人的天资、学养、品格、情趣、毅力、理想、思维方式、意志在内,而书法外在形式只是这种本体的外化而已。为什么历代的大书法家都是所处时代具有深刻思想和广博学问与良好修为的人,而不是那些只熟练了书写技术的人。因为书家的心灵状况是他们书法形式的根本根据。反过来说,看一个书法家的作品应该通过其外在形式读出它的精神内容,并进一步感受到书家的心灵,而不是只在观察外在形式上止步,只在谈笔法、字法、节奏急缓或情绪消长的外在感观上停顿。有着深刻思想和广博学问与良好修为的人,他们书法外在形式表现的是心灵里蕴含着的丰富精神内容和时代意识,如钟繇、王羲之、颜真卿、苏东坡等,他们的书法揭示出了他们时代的显明特征,可以供自己也供别人心灵观照。而胸无点墨或精神贫乏的人,即使书法技术很好,可其又有什么精神内容表现呢?这充分说明,通过书法作品(外在形式)进行精神的心灵观照是书法审美的根本法则。事实上,无论书法家觉察没觉察、认识没认识这一法则,但它就像人不知道自己的血液在循环和怎么循环,可血液照例一直循环着一样,这一法则也一直在起着作用。只可惜,当今的书法审美对此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和掌握,这是书法美学理论研究的缺憾。(元博论书连载之九)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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