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上世纪80年代,那天中午,太阳当空,暖暖的,只感到城里的寒气已被春光祛尽,我们正行走在南院门,朋友中一个叫老庄的说,伙计们饿了吧,今个我请客,吃葫芦头泡馍去!
一阵欢呼如临喜悦,众人便随他拥进一家饭馆,说是叫春发生,一个百年老字号的店铺。
此时的我,对春发生名号并没有概念,尤其葫芦头泡馍的吃法,竟是人生第一次,因为我不是西安人,新来这座城市,一切陌生皆须认知,就像刘姥姥初进大观园,满眼皆是新鲜。
老庄是老西安,热情源自于对西安的无所不通,就想炫耀,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真诚。老庄说,春发生是个老店,解放前就有,名气大得很,城里城外的吃客不少呢。
作为饭馆,吃客就是上帝,就像戏园子里坐满了嗑瓜子的看众,又像报馆拥有了广大读者。店门一开,有人来,就等于财神上门,倘若到了饭口,坐客满满,还有人排队等候,那叫牛!
春发生不愧为老字号,正在饭点上,店里果然客满,好不容易找座位坐下,就先掰起碗里的馍来。我吃过西安的牛羊肉泡馍,有掰馍的经验,便努力一点点用指甲盖掐馍,装出吃家的样子,老庄便纠正我说,你外行了,这不是羊肉泡,这是葫芦头,羊肉泡用的是半死面馍,要在锅里小炒了才好吃。葫芦头是发面饼,那样掰下来会成一锅粥的。块要大一些,像我,他紧着示范起来。
这倒解放了我,其实我不愿意让精致的掰法占去过多时间,因为肚里饥肠已有响动。
馍掰完了就见服务员来收碗,我担心碗弄错,老庄说,你尽管放心,碗沿上夹着牌子,牌子上有号,你手上也有一个同样的牌号,绝对错不了。老庄努力打消我的疑问。
稍顷,热气腾腾的葫芦头泡馍端上来,按牌号分与众人,但见这泡馍,汤鲜肠肥味美,主色为白,一缕粉丝如云霓飘绕,馍花与肥肠覆盖其下,碗里再撒些葱花,加上一点油泼辣子,红、绿、白相间,真是色香味俱全,入口一尝,味道奇特,真正的美食!
这一餐吃得我满脸流汗,舌尖味蕾已被征服,就像遇到一个初恋,从此放在心上,以后隔三差五便去吃一回,朋友从外地来,也带到春发生,学着老庄的样子炫耀一番。
我家住西郊,去一趟城里,蹬个自行车,也不算费时费力。凭着年轻有力,何况为了肚皮的事,动力最足。那时路边也有一两家葫芦头泡馍店的,但我已经有了“曾经沧海”的体验,便视而不见,径自去了春发生。这倒不是我的偏执,要为一家饭馆献忠诚。有时候也想少跑路,在离家不远的地方,选一家进去,大块朵颐一顿。一次果然进去了,也要过一碗,但舌尖味蕾立刻向我传递信息,这家不正宗!再看看店家主人,操着外地口音,便不由感慨,地方小吃的传承,与这方水土,与人气,与血脉文化传承莫不有很大关系啊。
后来我就相信了老字号,那是世代人的口碑造就的名气,尽管那油腻腻的桌面,敦实的条凳,极不起眼的店面,只因名气大,口碑好,并不嫌弃,反而亲切起来,认为这才是老字号的标配。
名吃是智慧而生,想想看,一头猪宰放案头,任凭厨师妙手,焖炸炖炒,百般花样,饮食文化彰显出国人智慧。偏偏猪大肠那一节,经清洗、烹饪,产生出奇妙味觉,人们在大嚼大咽时,已忘记了猪肠的原始情景,只觉得它的美味,无与伦比。
凡美食,倘若日日去吃它,必定会吃烦,有违人之本性的喜新厌旧。但对于春发生的葫芦头泡馍,隔几日不吃,一定会想起、会惦念,想起来的时候是闹心的,那已不是头脑的记忆,是味蕾和胃一起惦记起来,于是匆匆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挪向那里。
如今都市越来越挤,出门行走,已不像往日疏朗,马路拥堵,常有不便,即使这样,排除万难,依然要去。因为名吃的魅力,这魅力是历史和口碑给的,说得文气一点,是传统文化给的。春发生正在承传这一饮食文化,征服着一代一代人的味蕾,朝未来走去。
记忆是味蕾的记忆,在某种情况下胜过了其他记忆,孔子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食乃人之根本大欲,所谓民以食为天,人的生命与饮食息息相关。一道名小吃,扮演着社会最佳厨娘的角色,不仅时时牵挂,而且记忆永怀!
编辑:高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