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桂红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旗袍这件服饰的,说不上来。
只记得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姐姐买回来三个绸缎被面摊在炕上,妈妈打开欣赏。有一款是淡黄色底,上绣浅棕色梅花,配色雅致甚是好看。我拿起来围在身上:“妈,这个做件旗袍好看。”妈妈瞅了一眼说:“能穿出去吗?”
是啊!能穿出去吗?这真是个问题。虽然旗袍不是奇装异服,但绝对是鹤立鸡群,是电影电视里的服饰,生活中鲜见人穿,似乎是远离人间烟火的尤物。尽管如此,穿旗袍的想法却扎在了我的心底。
来到省城的前几年,常去西北商贸转。那里有一家专卖旗袍的店铺,每次去都要进去浏览,是为饱眼福,没有买来穿的想法。一来二去,店主就注意上了我。店主身高在一米六多点,略胖,总是旗袍在身,与她的店铺相映成辉。每次去,她总是说:“你身材好,穿上肯定好看。”我只是摇头,没有勇气去穿,总认为一身烟火跟旗袍不搭。
又一次走入她的店铺,她拿出一件素色的无领改良旗袍让我试穿,当然还是那句话:“你试试!你穿肯定好看!”我看看那件旗袍,白色的底,缀着几朵浅棕色和浅灰色的花,错落有致,看上去淡雅,让人心动。试穿上,往镜子前一站,看上去一点也不怪,旗袍刚到膝盖,两侧无开叉,比穿其他款衣裙效果好很多。
这是穿第一件旗袍,当时已近不惑之年。之后,有关旗袍的款式、面料做过更多的了解。开始买传统旗袍穿,只是面料上多选择棉麻质地的,花色也素淡。我觉得这种感觉的旗袍更接地气,离人间烟火近。
因为爱穿旗袍,也就喜欢上旗袍活动,进而知晓要穿出旗袍的雅致高贵,那还真得修炼。怎么修炼呢?当然是外修形体,内修涵养。
民国时期,旗袍盛行,“一身诗意”也只给了林徽因。宋美龄一生穿旗袍,却只是高贵的代表。普通女子,或是没钱读书或是有钱也没给机会读书,即使穿上旗袍,也难得诗意,只是一件服饰而已。
上班路上有一店铺,店主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令我印象深刻。倒不是她长的多么美,只是因为她爱穿旗袍。她的三围比例较好,却是含胸塌腰,头发披散。看着穿旗袍的她,怎么也找不到穿旗袍该有的那份韵味。她还偏爱穿颜色较为靓丽的那种花型,与人间烟火较远又无诗意可言。
另有一女友,才高八斗,一日发玉照给我。照片上的她一头利落的短发,脸上未施粉黛。腰背挺直,一件简约黑白格子旗袍,裹在她曲线分明的身体上,长度到小腿,显得双腿秀长。真真把一件旗袍穿出了文化,满腹诗书与柔美的外表相得益彰,一身诗意。
如今,人们穿衣服不只是保暖和遮羞了,还有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抬人,怎么让衣服把你抬起来!因此,我发现若要日常穿着旗袍,还真要注意花色与款式的选择。
旗袍大致分舞台和日常两类。
舞台旗袍花色种类繁多,大多为长款,长及脚踝,开气一般在大腿处,表演时,随着款款步态,若隐若现的秀腿是一种含蓄的美。
日常旗袍分传统与改良版型。传统款基本过膝,最长到小腿肚,开气较短;改良版款式更多,有开气的、不开气的,还有大摆的,完全可以根据喜好和身材特点进行选择。
不管什么款式,穿在身上,就得注意与旗袍的贴合,要做到腰背挺拔,头发利落。因而,就有人认为旗袍不是一件普通的服饰,要求很高。这是对的,旗袍对穿着者的要求确实不同于普通服饰!
当然,穿旗袍可以一边烟火一边诗意!
编辑:小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