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20年前说起。
20年前我住在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旧米仓新村7号楼502室。7号楼共计7层20户人家,住的都是福建省文联四个刊物《福建文学》《台港文学选刊》《故事林》《散文天地》的主编和编辑,同时也多是作家:
季仲(季秉义)、洪伟(张是廉)、蔡海滨、青山(黄文山)、陈钊淦、徐荆(徐木林)、张冬青、沉洲(陈健)、陆广雄、施晓宇、杨际岚、余禺(宋瑜)、楚艳遐(楚楚)、汪梅田、赖碧强、洪洁等。
其时我任《福建文学》常务副主编,主持小说、散文、诗歌、评论、报告文学的终审发稿工作,自己也在进行文学创作。有创作就有作品发表,作品发表了,就会收到样报样刊和稿费。通常收到样报会快一点,收到样刊会慢一点,稿费也一样。
好在我的家距离最热闹的福州市中心东街口很近,经渡鸡口、达明路(今为小吃一条街),步行五分钟就到。东街口最著名的标志性建筑是百货大楼和邮电大楼。因为编辑职业和文学创作的关系,我去东街口的邮电大楼要频繁得多,进东街口的百货大楼则是凤毛麟角。因为收到汇款单,领取稿费必须到附近的邮电所或邮电大楼去兑现。而为了先睹为快,许多作者等不及姗姗来迟的样报和样刊,也会上附近的报刊亭或到邮电大楼的报刊专柜,购买发表有自己作品的样报和样刊。我偶尔也是其中的一个。
20年前,记不得我在外省哪个文学刊物发表了一篇短篇小说,还是一篇散文,为了先睹为快,我就上邮电大楼买样刊去了。那是暮春时节,晚饭后,天下着蒙蒙细雨,我撑着一把雨伞出门了。我慢悠悠地走上东街口的人行天桥,远处路灯下看见一个小孩一般大的小偷在行窃——他从后面把手伸进并排行走的两个姑娘背着的马桶包里——而两个沉浸在亲密交谈中的姑娘却浑然不觉。我大喝一声:“小偷——你在干什么!”小孩一般大的小偷惊回首,看见了我,吓得收回手就跑下天桥去了。停下脚步的两个姑娘依然浑然不觉,懵懵懂懂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快步上前,告诉她们有小偷行窃,让查看马桶包里有没有丢失了什么东西。两个姑娘赶忙低头检查马桶包,好在没有丢失东西——幸亏我发现得早,小偷没有得手。于是两个姑娘掉头继续沿着人行天桥走进了东街口百货大楼二层,对雨中仗义行侠的我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两个不懂礼貌的姑娘啊,难怪会被鬼鬼祟祟的小偷盯上。这时我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气势汹汹地向我走来。他皮肤黝黑,满脸凶光,手插裤兜在我面前站定,恶狠狠地瞪着我——嫌我多管闲事。也不知怎么了,我当时一点也不害怕,更不怯场,手指着他气壮山河一声怒吼:“瞪什么瞪!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和刚才那个小偷是一伙的?!”
这个恶狠狠的中年男子——掩护小偷行窃的同伙一愣,显然他万万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强硬,不怕死,回头又看见有人朝这边走过来,是一对撑着雨伞的中年男女。他满脸的凶光没有了,居然低头匆匆走开了,疾步走下人行天桥去了。这时那对中年男女走到了我的面前,表情万分紧张的女子用福州话说:
“兄弟啊,汝(你)胆好大啊!我看见那个小偷插在裤兜里的手已经把刀拔出一半啦!”
她身旁的男子则伸出大拇指夸奖我:“兄弟啊,汝(你)亚霸(很棒)!现在有的小偷简直无法无天。还好有你见义勇为,毕竟坏人怕好人!”
“应该的,应该的。”我点头微笑,向他们表示感谢。要不是他们恰到好处的出现,也许此刻我已经倒在血泊中了。然后我们互相挥一挥手,在细雨中告别离去。当然,由于这一场节外生枝,我的样刊没买到,邮电大楼每天在20点关门。
第二天上班,我在《福建文学》编辑部讲了头晚发生的气人的事:“如今小偷太猖狂了,胆敢在东街口闹市区偷东西!”
不料一个女编辑认真提醒我:“施老师,你以后再不要管这种闲事了,太危险了!后果太严重了!”女编辑见我一脸愕然,便向我详细道来:“如果昨晚你因为抓小偷英勇牺牲了,国家会授予你烈士称号,我们都会以你为荣。如果你因为抓小偷身负重伤,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最终抢救无效,牺牲了,你还是一个烈士!我们还是会以你为荣。但是,如果你就此成为一个植物人,长年躺在医院里,无底洞地消耗有限的医疗资源,增加百姓的看病难,你就会被大家埋怨——就你爱出风头,自己当英雄,别人成狗熊!”
女编辑好心好意的一番话,听得我是目瞪口呆。头一晚在那个紧急关头,我挺身而出,为民除害,并没有想这么多,更没有想当英雄。事后经女编辑详细分析,不能说全无一点道理。可见国家对见义勇为的人,还应该进一步完善鼓励和保护措施,做到英雄无悔不流泪!
一晃20年过去了,靠近东街口的旧米仓新村7号楼住的张是廉、蔡海滨、陈钊淦、徐木林、陆广雄、洪洁等诸位前辈、同事已经去世多年了,而我也早已搬离了7号楼。今天回想起以上往事,姑且记下,任后人评说。
编辑:北月 责编: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