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发布加强农村地区红白事防疫管理的指导意见 来源:榆林市联防联控办 作者: 时间:2022-12-27
12月25日,榆林市联防联控办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地区红白事防疫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做好农村地区红白事疫情防控五点指导意见。 一、严格报批制度。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村组)要主动排查所辖范围红白事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履行报批制度。办红白事要及时向所在村组申报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关系等信息。村组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问向所属乡镇报批(红事提前3天、白事随报随办),通过后,乡镇指派一名干部全程跟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督促协调工作。 二、坚持简办速办。红事取消或延期举办,可通过电话、微信或网络送福,确需办的严格控制参加人数;白事治丧悼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严格控制治丧规模,不搞规模性风俗活动。严格控制参与人数,除家庭直系亲属外(子女、兄弟姐妹等),其他人员尽量不参加悼念活动,乡镇以外人员不参加现场治丧;红白事实行分餐制,不坐席;倡导有条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和存在感染风险人员一律自觉不得参加,如因不遵守要求的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落实防疫要求。举办红白事期间,每日对举办场所至少进行一次消毒,每日结束后现场进行全面消毒;所有人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参加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组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单位要督促党员、干部职工以身作则,积极劝导亲友简办速办丧事,缓办红事。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服务指导作用,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提高疫情防控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管理。广大人民群众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各县区农村疫情防控组要督促指导各乡镇(村组)落实报批制度;民政部门加强丧葬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卫健、市场监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强化督促指导。对不配合、不落实防控要求,导致疫情扩散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榆林市联防联控办) 编辑:夏雨 责编:王越美 终审:吴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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