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小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笔下青年男女用青春和生命铸就的史诗,其中的“十二钗”更是贯穿小说主线的重要人物。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红楼十二钗评传》一书,从《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文本出发,在比较多个版本的基础上,结合清人的批语和今人的研究,围绕《红楼梦》正副十二钗等人物,运用传记体的叙事手法和古诗词的意境,以从容、平和的心态,深入细致地剖析了人物的身份、面貌、才情以及命运结局。
《红楼十二钗评传》:寻找红楼人物的诗意空间 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1-17
古典小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笔下青年男女用青春和生命铸就的史诗,其中的“十二钗”更是贯穿小说主线的重要人物。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红楼十二钗评传》一书,从《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文本出发,在比较多个版本的基础上,结合清人的批语和今人的研究,围绕《红楼梦》正副十二钗等人物,运用传记体的叙事手法和古诗词的意境,以从容、平和的心态,深入细致地剖析了人物的身份、面貌、才情以及命运结局。 编者按: 古典小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笔下青年男女用青春和生命铸就的史诗,其中的“十二钗”更是贯穿小说主线的重要人物。人民文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红楼十二钗评传》一书,从《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文本出发,在比较多个版本的基础上,结合清人的批语和今人的研究,围绕《红楼梦》正副十二钗等人物,运用传记体的叙事手法和古诗词的意境,以从容、平和的心态,深入细致地剖析了人物的身份、面貌、才情以及命运结局。今天,光明阅读邀请本书作者——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曹立波,评讲红楼十二钗。 《红楼十二钗评传》 曹立波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8年10月 新近刊行的《红楼十二钗评传》,是在2007年版本基础上修订、增补而成。2012年,基于此书的视频课程《红楼十二钗评讲》,入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我曾采撷书中的人物,应邀到京城内外做过60多场讲座。讲台上下的互动、网络书信的交流,使我收获了许多红学同好的反馈,也引发了一些思考。尤其是在文学视野之下,针对这部小说的悲剧主题和虚构艺术,以及小说修订的次数之多和版本的差异之大等问题的讨论心得,在这一版的修订中也有所增补。综合修订和交流过程中的几点体会,凑成一绝:悲金悼玉红楼梦,披阅增删几载成?掩卷曹侯还若往,秋棠染鬓十年情。 悲金悼玉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怎样的悲剧?作者在第五回《红楼梦引子》中曾云:“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里,“怀”字,甲辰、程本作“悲”,似在突出金玉良缘的悲剧色彩和抒情主人公的悲悯情怀。这首曲子具有点题的作用,不仅在伤怀宝黛钗的婚恋悲剧,也可以从广义上看,在悲悯众女子的青春、命运和婚姻爱情。 王国维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其“彻头彻尾”,不仅有如泣如诉般的悲惨,还有如花如诗般的凄美。 《红楼十二钗评传》看待红楼女子,在悲剧艺术的层面考虑得更多一些。元、迎、探、惜四位公府千金,有进宫墙者的闺怨,入空门者的绝情,庶出者的身世叹惋,买卖与包办婚姻之下的哭诉,四类女子富有典型意义,成为家族末世各类小姐命运之悲的集中写照。 十二正册中的三位贾府媳妇,凤姐、李纨、可卿,可以说是才、德、貌各有千秋,可谓封建世家少奶奶的艺术画廊。 曾经大权在握的王熙凤,虽然可以恃强逞能、谋财害命,但在当时的现实中,她没有去违背夫妻纲常,对“国舅老爷”的奉承、对平儿的拉拢与欺凌,足见其面对丈夫和侍妾时的角色意识。她既“泼辣”也“泼醋”,小说里所揭示的这位女强人的“辛酸”值得同情。 凤姐设局 李纨是唯一居住在大观园里的少奶奶,从居所来看,与豆蔻年华的怡红快绿不同的是,稻香村颇为另类。大观园中的“稻香老农”,是牧歌式的贞节牌坊,李纨应是物欲横流之贾府中的一件清雅的装饰。但这位二十几岁的寡居女子,门前无任何是非,物质待遇优厚,精神枷锁也同样沉重。她只能潜心教子,于己则心如槁木,甚至连戴花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曹雪芹在判词和《晚韶华》曲中已点明了她所付出的“美韶华”,以及留得虚名“枉与他人作笑谈”的悲苦一生。李纨的不幸,就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不幸。 李纨课子 秦可卿是贾府的重孙媳妇,她与贾蓉的结合,是贾母在为儿孙择偶问题上浪漫理想的体现,即“不管他根基富贵”,“只是模样性格难得好的”。就这样,寒门薄宦出身的秦氏成了宁国府的长房长孙媳。在那个社会,女子改变自己“穿衣吃饭”的温饱问题有时靠婚姻,但到了夫家,尤其是大家族中,想提升地位,一般要靠两方面因素:一是子嗣,所谓“母以子贵”,二是娘家的势力。当得知自己病重不育,弟弟秦钟无心学业且在学堂闯祸时,种种打击,让她病入膏肓。作者对秦可卿之死的构思,据脂批透露,相关情节曾有过改动,由“淫丧”改为病逝。无论是何种死因,这样“兼美”的女子过早地辞世,本身就蕴涵一种红颜薄命的感伤,更何况是在全家老少异口同声的赞扬中,这位心性要强、能为贾家瞻前顾后的美少妇撒手入黄泉,作为贾府草字辈长孙媳的秦可卿身后无子,进而丧命,使得本来就后继乏人的贾府,痛失一位“可齐家”的裙钗。 可卿兼美 王国维指出:“善人必令其终,而恶人必离(罹)其罚,此亦吾国戏曲小说之特质也。《红楼梦》则不然……”的确,《红楼梦》的人物评价体系不同于传统的惩恶扬善。 这一点应从两个方面看:其一,红楼人物没有从善恶的角度去简单分类,即使写婚恋故事,也并非“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黛玉没有和知己从恋爱走进婚姻,宝玉在英雄救美方面也显得无可奈何,这与崔莺莺、张生等婚恋主人公相比,落差较大,而喜剧与悲剧的不同,也由此显现出来。即使第九十七回写了“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宝钗也非比“其间拨乱”的小人。小说同情失意者,也未鞭挞得意人。挖掘貌似得意者的失意,探究宝钗、袭人、李纨、可卿等女子潜在的悲苦,是领会小说悲剧意蕴的难点。 宝黛共读《西厢记》 其二,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也都“是那正邪两赋而来一路之人”。若羡慕黛玉的“真心真意”,必须接受妹妹的“含酸”“嗔怪”;若仰慕宝钗的“心地宽大”,需要接受姐姐会给人“心里藏奸”的感觉。凤姐更是让人爱恨交织的圆形人物,善与恶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边界。阅读《红楼梦》,是将自己置身于“体仁沐德”的温柔乡,置身于诗意芬芳的女儿国,去倾听深闺中的哭诉,去感受“以乐景写哀”的意境,进而去品味“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美学价值。 批阅增删几载成 《红楼梦》第一回中出现曹雪芹的名字,是与“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相关联的。句中的“披阅”,同“披览”,指翻阅书籍或文章的意思。“十载”和“五次”两个数词可以说亦虚亦实,意为曹雪芹在十年间反复增删、数易其稿。所以,《红楼梦》在构思和成稿过程中发生过变化,表现在不同章回之间,也在不同版本之间。基于写作和修订中的困难,作者难免在人和事的前后照应上有所疏忽。 读《红楼梦》既能感受到写人、写事、写诗的沁人心脾,也偶尔会挑出长篇巨著中间的鲁鱼亥豕。我们不应把小说中写得好的归功于曹公,而疏漏之处却归罪于他人。其实,有人常指责后四十回,指责程伟元和高鹗在刊行时把前八十回也加以妄改。殊不知在那些早期的残抄本中,前八十回本身也有一些照应牵强,甚至自相矛盾之处。比如,同在庚辰本中,秦钟的家境,第八回写他家连“二十四两贽见礼”都需要“东拼西凑”,到了第十六回却写他魂魄离身时,“又记挂着父亲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如果把读书想成一种写书的体验,去尝试对成书和修订过程的理解,不失为一种艺术享受。 《红楼梦》中的矛盾文字或疏漏之处显示了小说动态的成书过程。修订的优化原则是突出主要人物和主要矛盾,主要人物即贾宝玉和十二钗,主要矛盾即家族、婚恋和人生的悲剧。如,让凤姐的女儿只保留一个,并列入正册。在第二十二回生日宴会的寿星由“老太太和宝姐姐”两个人改为宝钗一人,情节重心逐渐集中于婚姻悲剧的主角薛宝钗。而在灯谜的补写上,也体现了修订思想的变化。联系后文来看,第二十三回集中于黛玉,也使得“怀金悼玉”的意蕴,前后映衬。关于史湘云,作者在创作初期考虑过她,但在第十八回群钗集会的时候她还没有出现,说明起初是想写她与宝玉有过青梅竹马的关系,但后来为了突出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木石前盟,就把相关构思删掉了,让史湘云回到了叔叔家,以至于第二十三回大观园分配馆舍、第三十七回成立诗社都没有湘云的名字。这一点,从湘云的叔叔史鼎、史鼐的矛盾文字中可见一斑。但从史湘云这一人物在黛玉之才、宝钗之德等方面的间色作用来看,依然是不可或缺的。 黛玉思乡 湘云醉卧芍药茵 巧姐慕贤 巧姐与大姐的名字同时出现、贾母和宝钗的生日在同一天、史湘云和林黛玉幼年都曾在贾母身边等现象,说明小说的初期构思和后来的改稿之间发生过变化。至于秦氏姐弟之死的寓意,到底是“苦孝”还是“戒淫”?黛玉对宝玉的劝勉,究竟是爱意还是“势欲”?版本之间的差异、前后文之间的差异,都会导致不同的理解。我们不妨从小说的修订过程入手,理解作者、修订者为了突出主题,而对书中文字进行的调整。需要重视的是,在调整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而留下了疏漏的痕迹,是带有化石意义的,值得珍视。 人们常指责《红楼梦》后四十回对科举的态度与前八十回有天壤之别。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宝玉由少年到青年,他对科举时文的态度有一个从叛逆到接受的变化过程。从13岁写诗到19岁中举,贾宝玉经历了一番由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转化的成长过程。他不能只停留在“愚顽怕读文章”的“顽童闹学堂”之懵懂时期。他的书法“绛云轩”斗方得到黛玉的欣赏;他的诗词联额得到了父亲的首肯,“贾政闻塾师背后赞宝玉偏才尽有,贾政未信,适巧遇园已落成,令其题撰,聊一试其情思之清浊”,结果是新园“竟用了宝玉所题之联额”。就此可以看出,宝玉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两度春夏过后,在第七十三回写了宝玉为了应付贾政的问话,对课业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他从四书、五经、古文、时文八股等几个方面分头加以梳理。四书里的“学”“庸”“二论”(《论语》的上下两本),宝玉“是带注背得出的。至上本《孟子》,就有一半是夹生的”。五经里,宝玉“常把《诗经》读些,虽不甚精阐,还可塞责”。最后,谈到宝玉心中的时文八股,先是表达反感:“更有时文八股一道,因平素深恶此道,原非圣贤之制撰,焉能阐发圣贤之微奥,不过作后人饵名钓禄之阶”。接下来,作者也细致地描述了宝玉对时文中某些内容的肯定。 时文中也有精致、流荡、游戏、悲感的文字,使宝玉“稍能动性”,也表明作者对时文并没有全盘否定。假如我们只能确定前八十回是曹雪芹的文字,那么,这位才华出众的文学家毕竟没有生逢废除科举的时候。前八十回中写黛玉之父林如海是“前科的探花”,写贾政“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原欲以科甲出身”,写贾珠“十四岁进学”……书中主要人物与科举还是有联系的。与《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一样,尽管深谙八股取士的弊端,但他们的文学积淀中依然离不开“四书”“五经”、古文时文等科举必读书的影响。在这样的前提下,《红楼梦》后四十回出现谈论时文的情节,并不显得突兀。随着宝玉年龄的增长,从相当于现在的初中到高中的年龄,一个男孩子的学习态度应该有变化。从第七十三回来看,宝玉对科举必读书的学习还是入门的,无论主观态度如何,但客观上他还是一直在学习,厌学不等于弃学。 我们目前尚无确切的资料证明高鹗是后四十回的续作者,但是从程甲本上程伟元和高鹗的序言,以及程乙本上二人的《引言》中可以确定他们的修订工作。吴贵夫妇的增设、柳五儿复活和一些回忆性文字等迹象表明,后四十回中存在疑似程高补笔的成分。 后四十回的情节中,对前代作品有继承,也有创新。以前看到香菱在后四十回的遭遇时,我们容易觉察到夏金桂毒害“秋菱”而咎由自取的情节,与关汉卿《窦娥冤》中张驴儿害人不成,反毒死父亲的戏文有些相似,也由此为第一百零三回“施毒计金桂自焚身”这一情节的因袭古人缺乏创新而感到遗憾。第八十五回“贾存周报升郎中任”的情节,写了贾政荣升,加之黛玉生日,凤姐说:“不但日子好,还是好日子呢。”贾母对黛玉说:“你舅舅家就给你做生日,岂不好呢。”又写王子腾和亲戚家送过一班“新戏”来贺喜。出场的第三出戏“众皆不识”,听见外面人说:“这是新打的《蕊珠记》里的《冥升》。小旦扮的是嫦娥,前因堕落人寰,几乎给人为配,幸亏观音点化,他就未嫁而逝,此时升引月宫。不听见曲里头唱的‘人间只道风情好,那知道秋月春花容易抛,几乎不把广寒宫忘却了!’”这里的《蕊珠记》,经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储著炎考证,“它是根据元代吴昌龄的杂剧《辰钩月》改编而成,是为了‘花朝节’而新打的节令戏。”从“新打”的意义来讲,后四十回的情节设置还是不乏原创意义的。 不同版本的《红楼梦》,有“曹雪芹高鹗著”, 有“曹雪芹无名氏著” 迄今,我们不能用“续书说”或“全璧说”概括《红楼梦》后四十回和一百二十回本。不过,以科学的态度,从诗意的角度去欣赏《红楼梦》,则是红学同好们共同的心愿。 掩卷曹侯还若往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乾隆时期爱新觉罗·永忠这首《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是《红楼梦》小说问世以来,较早的读后感。绝句道出了四层深意,自后向前依次是:作者曹雪芹是与自己同时代的人,书里书外产生了共鸣,小说的永恒价值首当其冲的是传神文笔。 《红楼梦》中到底有没有与曹寅、曹雪芹家世相关的事情?如果有,又如何看待这些“本事”与小说的关系呢?可以肯定,《红楼梦》有些人物、有些情节,是有曹家的影子的。这方面,前人的关注也较多,比如贾母、贾政等形象的生活原型问题。我近年思考较多的是,李纨和贾兰的形象,以及有关孙绍祖出身的情节中,流露出与曹雪芹的祖辈、父辈相关的信息。这种看法,源于两篇论文披露的文献资料和新的考证成果。 曹寅画像 关于曹寅的祖父曹振彦的任职情况,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只写其“原任浙江盐法道”。邹玉义《〈重修大同镇城碑记〉考辨》介绍曹寅祖父“曹振彦随多尔衮平定姜瓖叛乱后,留在山西做官。顺治七年任山西吉县知州,顺治九年任大同知府”。在任大同知府时,曹振彦为修城做了大量工作,到他十三年离任时,大同恢复了府城的形象。他再度擢升任职浙江。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高祖的军职、大同等信息,出现在了迎春的夫婿孙绍祖的家事中。即第七十九回所写:“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这里,“大同”和“军官”等词语与曹振彦的信息相呼应。需要说明的是,小说中的“大同”与“金陵”“扬州”等地名一样,都曾是曹家祖上任职或居住过的地方,它们仅成为作者构想艺术情节的地理背景资料。而“军官出身”,还成为贾政对迎春这桩婚事不满的理由,因为“并非诗礼名门之裔”。《红楼梦》在此没有炫耀家史,只是讲述了中山狼“全不念当日根由”的劣迹,本来孙家“希图荣宁之势”拜在门下,却反说成“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迎春遇人不淑,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包办和买卖婚姻,给一位千金小姐带来的不幸。写孙绍祖的忘恩负义,烘托了世态炎凉,讽刺了贾赦贪图钱财、趋附权势的择婿标准。与元春的进宫墙、惜春的入空门等特殊境遇相比,迎春的婚姻悲剧,更有普遍意义。 关于曹雪芹的生父问题,胡适考证贾政是曹頫,“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其实,曹頫是由曹寅的侄子过继为子的,如果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他便不是曹寅的嫡孙。还有一种看法认为曹雪芹是曹颙的遗腹子,但在曹颙之子曹天佑与曹雪芹之间是否能建立起联系,还缺乏直接的证据。张书才的《曹雪芹生父新考》认为,“曹雪芹的生父乃曹寅之长子曹颜”,他在“康熙五十年三月因意外事故卒于京城”,曹雪芹为曹颜的“遗腹子”。其实,无论曹颜还是曹颙,作者为“遗腹子”的考证结论如果成立,则曹雪芹应是曹寅的嫡亲孙子。如果生父为曹寅的长子曹颜,曹雪芹为遗腹子,这似乎可以解释贾珠、李纨、贾兰的问题。那么,贾兰身上应有作者的影子。这样可以解释书中对遗孀李纨形象的尊敬和呵护,含有对寡母的尊重。另外要考虑到的是,如果曹雪芹把自己的真实身世付诸贾兰,艺术的构思则倾注于宝玉形象上,那么,一个生活原型便对应了两个艺术形象。 大观园作诗景象 一些源于生活真实的“本事”只是小说的背景,而不是小说的主体。小说的文学性需将熟悉的生活素材进行“陌生化”处理,经历化实为虚的过程。宛如酿酒一样,把作为原料的粮食,加以发酵,提炼出新的成分,也呈现出新的形态。从粮食到美酒,是一种脱胎换骨的变化;从生活素材到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是一种艺术的升华。 宝钗扑蝶 元春思亲 探春蕉阴邀社 秋棠染鬓十年情 “十年辛苦不寻常”的是红楼一梦,也是我的这本评传。在书稿的撰写、刊行、讲解过程中,诸多亲友让我在梦里梦外,悦性怡情。 十年前从秋到春,红袖云集,帮我攒垒《红楼梦》人物事例的“梦甜娇”三钗,如今已成家立业,相夫育子。还有一位“爱博而心乐”的宝玉,2007年入学就来选修我的《红楼梦》导读课,课上我曾鼓励学生为头版挑错,志刚竟写出好几页修改建议,直到读博士,他一直关心着此书。从清明到芒种,我每个春天都把《红楼梦》导读实践课选在北京植物园曹雪芹纪念馆里上,十届学生的笑靥,仍如春花般清新。 2017年写本书后记谈到中关村名媛李佩先生时,1月7日还在感念,到1月12日便成悼念了。李佩先生1998—2011年主办中关村大讲坛,我有幸受邀,于2009年秋至2011年春,先后讲过四次红楼人物,从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到贾宝玉。难忘第一次讲座时李佩先生那藕荷色的唐装、乳白色的围巾,还有认真听讲后思路清晰的总结词。不能忘怀的是她送给我的讲座费是以送一本红楼新书的形式,把钱放在信封里,写上“谢谢曹老师”或者“曹立波同志,谢谢您”几个字,清雅而又温馨。以此推想,她主持的中关村大讲坛有600多场,为那么多内容广博的讲座,岂不是每一场都会专程去买一本相关内容的新书?多么可敬又可爱的老人!年寿有时而尽,荣辱止乎其身,能活在别人的记忆里,历久弥新,她的精神远远超越了百岁芳华!李佩先生的多次邀请给我很大鼓舞,能与郭永怀、钱学森的同行,与中国科技界的精英,一同赏析红楼人物,让我深刻体会到《红楼梦》亦能在科学与人文之间搭起心灵交融的平台。 妙玉雅收梅花雪 迎春悟道 惜春作画 这十年我似乎体验了林黛玉在十个章回期间,相继辞母别父的心路历程。2001年读博期间,为了写北师大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查访录,我专程拜访了周汝昌先生。除了畅谈抄本的问题,周先生对我的姓氏兴趣较浓,也启发我去关注曹彬家世等问题。 《红楼梦》是滋养心灵的补品,隔空神会的阅读心得是一种精神享受。对生活的体验越丰富,对这部书的感应就越深切。呼唤纯洁爱情的时候,自然“彷徨”着宝玉的彷徨。遭遇职场挫折的时候,或许“呐喊”着探春的呐喊。当孩子处于青春期,叛逆厌学又不得不面对考场的时候,也许你会理解贾政的苦衷。当母亲挂念儿子与怎样的女生交往的时候,也许会读懂王夫人的心思。说不完的情淡情浓,恰如开不完的春柳春花。《红楼梦》有歌咏青春恋情的诗篇,有演绎中年苦恼的戏曲,也有描绘神仙老人的画卷。十年后,如果再传红楼人物,我将会关注贾母,写她银发彩菊,随意诗书;写她藕榭近水,雅听戏彩斑衣;芦亭依山,趣赏红梅白雪。 编辑:慕瑜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