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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枷锁,让真理自由之花绚丽绽放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读书报告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肖雅心 时间:2024-07-24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马克思在1842年1月至2月间,针对普鲁士政府颁布的新书报检查令,撰写的一篇批判性政论文章,于1843年发表。这是他的第一篇政论文章,是马克思政论活动的发端,也是他系统阐述出版自由思想的开始。

一、内容梗概

本篇文章里,马克思评论了普鲁士政府于1841年12月24日颁布的新书报检查令,揭露了普鲁士政府扼杀书报行业言论自由的丑陋嘴脸,抨击了其颁布的新书报检查令的虚伪性与自相矛盾性。本文中,马克思认为,新颁布的书报检查令无疑是给新闻出版行业套上了新的枷锁。他从人的自由出发,以理性为根本原则,认为新书报检查令(下文简称检查令)无疑是对真理的探讨的阻挠,违背了自由主义与人道主义——即为一种虚伪的自由主义。马克思尖锐地指出了检查令自身存在的固有矛盾,即“它在指摘新闻出版界是痛斥为反国家行为的一切事情,它自己全都照干不误。”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普鲁士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本质上就是用双重尺度来衡量事物,用所谓的“追求倾向”在无形之中取消了公民们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而检查令便是当政集团用他们龌龊的“良心”臆造出的一套追求倾向的产物。马克思认为,此检查令已经成为当政集团为限制出版与言论自由,维护普鲁士政府保守统治的工具,不仅是对新闻自由的侵犯、对真理与精神思想的封锁,而且是对当时民众基本权利的剥夺。

二、主要思想及简要分析

本文集中体现了马克思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想,普遍的理性主义观念以及抽象的人道主义精神,体现了此时的他作为资产阶级自由派的立场。透过马克思所写的这篇检查令的评论,表现出他期望当政集团对制度进行革新(马克思呼吁普鲁士政府进行制度的革新但不是颠覆),从而实现由封建专制主义社会逐步向民主自由主义社会的转变改良,也体现了马克思对于希望法律制度能够兼容革命性与改良性的不懈追求。他在文章里反对强烈反对普鲁士政府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并体现了其对于争取言论自由与民主权利的强烈愿望。

在本篇文章中,马克思对新闻自由有了深刻的阐释与理解,也指明了新闻自由的本质,便是追求真理。在他看来,新闻自由是追求真理的自由,并非一般的表达自由,“精神的实质始终是真理本身”,要想实现真正的新闻自由,那必须不能限制新闻报刊业追求真理的权利,不能为了不说所谓的“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话语而停止对于真理与客观事实的追求。对于普鲁士政府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来愚弄民众的欺骗行为,马克思毫不犹豫地指出“虚伪自由主义的手法通常总是这样的;在被迫让步时,它就牺牲人这个工具,而保全事物本身,即制度。这样就会转移从表面看问题的公众的注意力。人们的注意力就从书报检查制度转移到了个别书报检察官身上”。马克思直截了当地戳穿了普鲁士反动统治扼杀民众言论出版自由,巩固特权阶级自由与专制的“虚伪自由主义”的面具。

在德国资产阶级自由派的斗争当中,宗教在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虽然宗教对于当政政府的封建主义有一些矛盾关系,它终究有助于统治阶层操纵和控制人民的思想。于是乎,普鲁士政府反自由主义派便选择与宗教“联合起来”,想通过用此种方式来对抗与打压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的革命浪潮。为了达到维护普鲁士政府保守统治的目的,新书报检查令与旧书报检查令的内容可谓是大相径庭,新、旧两份书报检查令从根本上——即理性主义上边有着完全对立的矛盾。“旧的书报检查法令绝口不谈基督教,相反,它把宗教同所有个别的宗教党派和教派区别开来。新的书报检查令则不仅把宗教改成了基督教,而且还加上了某一教理几个字。这就是我们那种已经基督教化的科学的滑稽产物!”

为此,新闻自由的追求,对马克思而言,不单单是对于封建主义和宗教权威的批判自由,而且还应在思想上拥有追求真理的自由。因为新闻的内容必须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真理,而这其中必定会体现精神层面的自由,而检查令却规定人们要想拥有言论出版自由,需要一个必要的前提——必须采用“严肃和谦逊的”的方式探讨真理。“真理像光一样,它很难谦逊;而且要它对谁谦逊呢?对它自身吗?真理是检验它自身和谬误的试金石”。在马克思眼里,严肃和谦逊所探讨的不可能是真理的内容,只能是特权阶级所颁布的命令和法律。检查令要求在批准新的报刊与任用新的编辑时必须以“学术水平、地位和品格”来衡量评判的行为,在马克思眼里无疑是不可理喻的,他更怀疑检察官是否具有相应的学术能力进行评判,是否能够克服人性给出准确客观的评判结果,答案显而易见是不能的。真理是普遍的,探讨真理的人要想向真理进发,就必须根据自己的风格来表露自己的精神风貌,必须要“按照事物的本质特征去对待各种事物”来探讨和追逐真理,接近和实现精神自由和真理,最终达到至高理性即自由的最高境界。同一个对象在不同的人身上会产生不同的反映,进而获得不同的精神性质,即马克思所说“难道探讨的方式不应该随着对象而改变吗?”。在马克思看来,真理的探讨就应当是“直奔真理,而不要东张西望”。探讨真理本身也应当是且必须是直接的、锐利的,“谦逊”只会让人畏手畏脚,结果使探寻真理举步维艰。  

三、个人思考

首先,我认为马克思对新闻出版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论述是非常有说服力和启发意义的。他指出,新闻出版是社会舆论的产物和制造者,是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是公民权利和精神自由的体现,是真理探讨和社会进步的动力。由此,我意识到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也对马克思反对对自由的侵犯,争取民主和自由的权利的行为深感钦佩。我认为,言论自由不仅是一项基本人权,更是民主社会的基石。限制言论自由不仅会阻碍知识的传播和思想的交流,还会剥夺人民表达意见和追求真理的权利,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马克思写这篇文章的意义肯定不是为了单单只讨论新闻自由,更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新闻自由,他在批评检查令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对于新闻自由的构想——废止如今不合理的书报检查制度。

其次,新闻自由需要有边界,新闻管制也需要合理的限度。自由并不是绝对的,适当的新闻管制是需要的。当下,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各种低俗的内容泛滥成灾;网络谣言的泛滥,假新闻的频频出现。显然,新闻自由一旦被滥用和亵渎,媒介的公信力将成为最大的牺牲品,社会的安定也将受到威胁。还有许多媒体追求功利化,为了各种指标而去追求眼球经济、轰动效应和所谓的“独家新闻”。最后,新闻自由似乎是实现了,但是社会利益却被损害了。只有新闻自由和新闻管制达到平衡,新闻事业才能得以健康发展,我们每个人才能体验到真正的新闻自由。同时,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肩负着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神圣使命,新闻媒介起着社会公器的作用,新闻从业人员要服从公众利益,做社会的观察者和事实的报道者。而这些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新闻工作也仍然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

第三,这篇文章也有局限性和不成熟性,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并未反对普鲁士政府传播自己的保守思想,他所反对的仅仅是普鲁士禁止其他思想传播自由的行为,也就是说,他只局限于逻辑的、抽象的或理性的层面讨论问题,而忽略自由背后错综复杂的现实关系或权力关系。刚从大学步入社会的马克思在思想上有理性主义和唯心主义倾向,对国家和社会还抱有某种理想主义。此时,他对新闻的思想既有资产阶级的革命性和哲学思想上的先进性,又有历史环境与自身认知的局限性,应当说,此时的马克思还属于一个持有客观唯心论的哲学研究者、报刊编辑和政论文作者,18世纪50年代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之后,他对新闻自由问题的认识就不再仅仅限于逻辑雄辩。

作者:肖雅心,国际关系学院文化与传播系(2023级)

 

编辑:西亮           责编:王越美           终审: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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