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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起,榆林市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惠刘艳 时间:2023-03-07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惠刘艳)为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全省医保系统“服务参保群众、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医保高质量发展”三个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省内看病就医结算,近日,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从3月1日起全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通知指出,该政策实施范围包括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已开通住院或门诊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均可实现直接报销结算。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住院就医时,职工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执行榆林市内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医保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3500元,支付比例为55%。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仍需履行备案登记手续。榆林市为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线上与线下为一体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也可携带申请资料到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下一步,榆林市将按照中省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政策,为全市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切实增强参保人员的医保获得感、满意感,让人民群众成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编辑:夏雨           责编: 李妍霏          终审:吴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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