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展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22-07-04
近日,西安市开展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隶属西安市行政区域(含西咸新区),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认同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全部条款,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自愿申请。 申报范围包括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 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提交申请后,将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料审查、考察评估,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汇总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考察评估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 (三秦都市报记者 文晨) 编辑:王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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