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陕西资讯 >

7月1日起,榆林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榆林日报 作者: 时间:2022-06-16


6月15日,榆林市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从2022年7月1日起调高。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含参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医疗机构,以下类同)起付标准调整为150、300元;市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500、600元;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1200、1600元。

二、调整支付比例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85%提高至8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

三、调整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榆林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80%提高至85%;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75%提高至78%;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由原58%提高至60%。此次调整为榆林今年第二次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榆林日报)


编辑:夏雨           责编:王越美           终审:吴汉兴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