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调整 职工贷款未还清前每年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来源:华商报 作者: 时间:2022-05-05
自5月1日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提取政策做出调整,其中包括职工贷款未还清前每年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等政策。 职工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的政策对提取时需要出具的相关材料做了进一步优化。统一调整为:提取人身份证件;房产买卖合同;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交易发票或资金监管凭条。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时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在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方面新政调整为: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本市住房。 取消了原政策规定的“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的限制。就是说新政策实施后,职工当年没有发生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仍可以办理其他原因的非销户提取。 举个例子:职工王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之前的规定,一旦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将不能再以购房原因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他只要本年度内账户未发生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就可以根据自身购买二手房情况提取公积金。如果王先生之前没有公积金贷款的记录,那么他在购房时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房屋总价的额度,但公积金账户里要至少保留3个月的缴存额;如果他之前有买房时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再次购买二手房时,提取额度不能超过首付款的额度,且公积金账户里也要至少保留3个月的缴存额。 编辑:王俞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