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问责处理情况
经调查,陆驰环保设备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违规承揽工程,作业人员在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证的情况下违规操作,且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聚金邦公司在未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将钢结构安装工程承包给未取得相应资质的陆驰环保设备公司,且特殊作业管控不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缺失。
(一)事故单位问责处理
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对陆驰环保设备公司、聚金邦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府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吊销陆驰环保设备公司营业执照。
(二)相关人员问责处理
1.任伟,陆驰环保设备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刘陆军,陆驰环保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刘杰,陆驰环保设备公司现场负责人,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杜学平,陆驰环保设备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张鑫,聚金邦公司董事长,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1年度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6.刘志彦,聚金邦公司负责人,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1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五的罚款。
7.张永兵,聚金邦公司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王宝云,聚金邦公司安环部部长,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1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五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9.黄江波,聚金邦公司厂长,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1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五的罚款。
10.赵东,聚金邦公司生产设备厂厂长,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1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五的罚款。
11.杨铁,聚金邦公司安全员,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21年度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对监管单位及相关人员问责处理情况
经调查,府谷县委、县政府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失察,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一)监管单位问责处理
1.责令府谷县委、县政府向榆林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责令府谷县工业商贸局向府谷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责令府谷县应急管理局向府谷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责令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府谷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5.责令府谷县安委会对庙沟门镇政府给予黄牌警告。
(二)相关人员问责处理
1.常彦林,府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给予批评教育。
2.李兴平,府谷县工业商贸局局长,给予诫勉谈话。
3.张润田,府谷县工业商贸局副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4.刘永平,府谷县金属镁产业服务中心主任,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5.高相宏,府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给予诫勉谈话。
6.杨慧斌,府谷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给予诫勉谈话。
7.温权,府谷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8.杨培雄,府谷县应急管理局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9.段慧,府谷县应急管理局干部,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0.张玉斌,府谷县庙沟门镇党委书记,给予诫勉谈话。
11.卫将群,府谷县庙沟门镇副镇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2.杨振军,府谷县庙沟门镇矿管办工作人员,给予解聘处理。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分析查找和深刻检视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