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府谷县交警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行动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李娟娟 时间:2022-04-02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娟娟 通讯员 乔少强)天气逐渐回暖,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选择方便快捷的摩托车作为出行工具,然而,驾驶人不戴头盔上道路行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辖区头盔佩戴率,预防因骑乘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3月31日,榆林市府谷县新民交警利用赶集日,“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双管齐下,筑牢清明节前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交警在新民镇街道的核心地带,对查处的摩托车一一指出其所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侧重对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常见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所造成的后果进行了现场详细讲解,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又结合辖区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老百姓从心底接受处罚。活动现场,民警主动为驾驶人演示佩戴安全头盔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让摩托车驾驶人能够正确佩戴头盔,达到真正保护大脑的作用;民警还为三轮摩托车车主粘贴车身反光条和印有“严禁载人”字样的反光粘贴纸,为夜间行车提供进一步的安全保障,受到了驾驶人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中,中队民警对辖区摩托车驾驶人采用“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执法方式,以一传十、十传百的社会宣传效应扩大宣传面,形成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编辑:夏雨 责编: 慕瑜 终审:吴汉兴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