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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花开别样红——陕西绥德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实

来源:绥德宣传 作者: 时间:2022-03-24

“绥德”之名始于北朝,取“绥民以德”之意,蕴涵着古人崇德尚义之风。今天,陕西榆林市绥德县更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先行者。

近年来,榆林市绥德县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建章立制,突出示范带动,紧抓特色工作,全方位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县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人居环境和群众精神风貌呈现出崭新的气象。

乡风文明铸乡魂

走进无定河边的绥德县薛家峁镇,街巷整洁,墙体上张贴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各类公益广告,成为乡村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自2017年被确定为陕西省“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县以来,绥德县确定了5个重点示范镇和71个重点示范村,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创建工作。通过在重点示范镇、广场、道路两边、村委会等场所设立公益广告,全县共建成“乡风文明一条街”26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墙310面、“善行义举榜”256块、“扶贫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宣传墙186面,使乡风文明宣传教育更加亲民化、大众化。

为深入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绥德县先后制定印发文件,明确工作重点和标准,并建立健全考核、督查等机制,目前,农村的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已经实现县域全覆盖,成为农村推进乡风文明自治和建设的有力抓手。农村群众打牌赌博、高价彩礼、邻里不和等不良现象慢慢少了,勤劳致富、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等先进典型逐渐多了,乡风文明程度和群众文明素养显著提高。此外,绥德县镇一级全部建成文化站、村一级设立文化室,并实现村村有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村广播室,成为传承、宣扬、服务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

“上郡讲堂”匡正气

“上郡讲堂”是绥德县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的一个项目,从2020年8月开始启动,志愿者们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采用方言乡音讲小故事阐明大道理,让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对群众的关怀“飞入寻常百姓家”。

绥德县委宣传部从全县优选了60名政策理论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建了“上郡讲堂”志愿者宣讲团,由绥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统一调度,宣讲内容统一把关,宣讲任务统一打包,根据基层群众需求接受订单式宣讲。绥德县上每年拿出5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奖励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确保宣讲不流于形式,多带些泥土气息。先后策划推出了“党史知识人人学”“红色经典能人讲”“习近平总书记来榆考察重要讲话专题宣讲”“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村入户宣讲”等系列内容,累计开展宣讲活动640多场次,听众达10多万人。

“上郡讲堂”志愿者宣讲团在开展宣讲期间,以惠民生、暖民心为落脚点,先后开展饮食保健、慢性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30余次;帮助空巢老人下载学习强国、微信等手机APP,帮助满足空巢老人学习娱乐等精神文化需求;开辟了“说事堂”“调解室”等基层社会治理文明实践小天地,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用行动传颂了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自强励志、兴业致富等中华传统美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时发出倡议,并发布22条疫情防控宣传规范化标语,各镇文明实践所积极组织各村实践站的志愿者们,利用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反复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参与站点排查、入户访查等防控工作,全力阻断传染源。迎风飘扬的志愿服务旗帜,闪耀的“志愿红”成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

“上郡讲堂”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入选陕西省委文明办组织编写的《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陕西创新案例》,并在中央文明办举办的全国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西部片区现场交流会上巡展。

“绥德好人”树模范

近年来,绥德县通过评选各级各类“好人”、选树先进典型,让广大群众从自己身边涌现的鲜活典型、凡人善举中感受到强大的道德力量,营造了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氛围,有力助推乡风文明风尚的形成。

2017年起,绥德县设立“李润芳公民道德建设基金”,每年举办一届评选表彰活动,连续五届共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各类“绥德好人”和道德模范300余名。各镇(中心)各村突出弘扬自立自强、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等传统美德,开展了以“十星级文明户”“致富带头人”“模范脱贫户”“文明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等精神文明先进典型为主要对象评选表彰,为群众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可亲可学的先进典型,使群众学有标杆、赶有榜样。

每一届“绥德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后,绥德县属新闻媒体通过深度报道、视频短片等多种宣传形式,对获得表彰的“好人”及其事迹进行广泛宣介;各镇、村则通过设立“乡风文明一条街”“好人榜”等载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和展示镇、村“好人”风采,达到了让“好人”走进群众、让群众走近“好人”的效果。同时,多次策划开展“扶贫扶志宣讲村村行”“道德讲堂”等活动,安排受表彰的先进典型 “现身说法”,用身边人的故事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进一步激发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民风。

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绥德县文明委每年在不同时间节点,组织安排县、镇、村各类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开展帮扶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尊重好人、礼遇好人、好人有好报的正向能量。在全省率先启动了道德信贷,按照县级个人授信额不低于5万元,市级个人授信额不低于10万元,省级及以上授信额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实行分档授信,让好人增值,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文明创建遍开花

2018年,绥德县率先在全市县区中印发出台了县一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扎实推进了全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稳步提升乡村文明水平。

绥德县被中宣部列为全国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一使命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全县16个镇(中心)、339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各镇实践所建设基本达到了有固定场所、有组织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有工作制度、有统一标识、有实践活动的“六有标准”。组建了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及26支志愿服务分队,志愿者达到23873人,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的主体力量初步形成。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策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真正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了群众身边,把新思想、新政策、新风尚送到了群众身边。

绥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还通过开展“弘扬时代新风 倡导婚事新办”为主题的“文明新婚礼”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在婚礼现场添加了传思想、立家训、送文化等环节,由县书法家为新婚家庭书写有关家风家训的书法牌匾、卷轴等,在婚礼现场由父母赠送给新人,引导群众摒弃大操大办、婚闹陋习,重视家风建设。截至目前,共举办文明新婚礼20多场次,接受预约10多场。

同时,绥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还开展了“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和“优良家训进万家”“家风评议”、网上家风交流展示、 “文明家庭巡礼”等公益宣传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以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砥砺前行磨一剑,文明创建结硕果。截至目前,全县有12个乡镇获得县级以上文明镇称号,占比75%;176个行政村获县级以上文明村称号,占比52%。下一步,绥德县文明委将继续巩固提升创建文明创建成果,坚持“牌子拿到手、创建不松手”,以“治反弹、保成果、促长效”为主线,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向高处迈、向深入走、向实处落,使整体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长效化轨道。

春风朝夕起,吹绿日日深。精神文明之花在绥德大地竞相绽放,一场场志愿服务精彩纷呈,一个个身边好人层出不穷,一股股正能量不断汇聚,奏响了绥德高质量发展的文明乐章!


编辑:夏雨              责编:高思佳              终审:吴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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