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陕西资讯 >

西安疾控深夜发布重要提醒!4名密接者省内行动轨迹公布!昨日本土新增55例确诊!

来源:陕西新闻广播 作者: 时间:2021-08-02

8月1日,西安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建议市民非必要不离市,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旅行或出差。全文如下:

国内疫情已经迅速波及多个省市,与陕西省毗邻的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均已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西安疫情防控工作,市疾控中心提醒:

一、建议非必要不离市,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热点地区旅行或出差。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程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及酒店报告。

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西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提醒在外地的亲朋好友注意身体健康,非必要不要流动,确有必要来西安的,请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配合!

7月31日,经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镇安县刘某、陈某、张某、齐某4人为重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4人已集中隔离。具体情况如下:

刘某、陈某为姐弟2人,于7月21日入住西安碑林区艾菲尔酒店,和重庆确诊病例酒店接触。活动轨迹如下:

1.刘某7月23日下午18:00-18:52在镇安县中医医院对面牛骨火锅一楼大包间聚餐;19:00-19:10在县河金胖子蛋糕店购买面包。7月26日下午17:00-18:50在涝巷街鑫鑫美容阁,19:00在南新街菜市场刘老三熟食店购物。7月29日下午18:00-20:18在德庄火锅店(进门右手第一个包间)吃饭。7月31早上8:00点在张家巷兴隆包子店吃早饭,8:30去姚家湾菜市场。

2.陈某7月26日下午20:30-20:50在县河米多多超市购物;7月29日18:00-19:00在镇安县中医医院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后去杨家热米皮县河店就餐。

二、张某于7月21日入住西安碑林艾菲尔酒店,和重庆确诊病例酒店接触。其活动轨迹如下:

2021年7月24日9:00 -9:20在西沟路薛昌利大米面皮店就餐,19:25-22:40在桂花路魏家烧烤店就餐;7月30日8:05-8:15在涝巷街小陈凉皮店就餐。

三、齐某某,7月21日乘坐重庆西-西安南的火车K692次(13车厢0034号)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接触。其行动轨迹如下:

7月21日18:09从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终点站下车;分别于7月22日17:05-20:50、7月23日13:30-21:00、7月24日13:20-19:00在岭南路战霆电竞网吧上网;7月25日12:40乘1路公交自起点站至镇安火车站;7月31日11:11-32从镇安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至终点站下车。

以上4人目前体温正常,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镇安县防肺办、疾控中心特对广大居民朋友提出如下提示:

1.请与以上轨迹同时段、同空间有交集的居民主动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镇村(社区)、单位及时联系镇安县疾控中心(电话0914-5322324)、县防肺办(0914-53322158)。请积极配合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2.与以上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3.请广大居民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近期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来镇返镇人员要主动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4.请各镇(街道)、村(社区)继续做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来镇返镇人员的排查和健康管理。

5.请符合条件仍未接种的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图片

图片

图片

8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3例(云南16例,北京4例,福建4例,内蒙古3例,江苏3例,陕西3例,上海2例,山东2例,河南2例,广东2例,四川2例),本土病例55例(江苏40例,湖南7例,北京2例,湖北2例,山东1例,河南1例,海南1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62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86例(其中重症病例16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747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789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8月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091例(其中重症病例2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7376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3103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09870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8648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0例,其中境外输入16例,本土44例(河南28例,湖南11例,江苏2例,湖北2例,北京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7例(境外输入4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0例(境外输入19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76例(境外输入379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7734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1987例(出院11715例,死亡2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59例(出院54例),台湾地区15688例(出院12879例,死亡789例)。

图片

国家卫健委网站截图。


郑州: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所在村居调整为封闭区

8月2日,郑州市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7号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就防控区域调整通告。

一、《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2021年4号)中划定的防控区调整为封控区。

二、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所在村居,由属地开发区、区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调整为封闭区。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图片

“郑州发布”微信公号截图。

湖南株洲:除从事防疫等公务人员外 主城区市民居家休息3天不得外出


8月2日,湖南省株洲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和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外出活动。从8月2日起,除从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企业生产、工程项目建设、医疗保障、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服务窗口及有关紧急公务的人员外,主城区(含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云龙示范区)内其他市民一律居家休息3天,不得外出串门活动,属地要统筹保障好居民生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全体市民近期原则上不离开株洲市域,如因要事确需离开株洲,须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执行关闭场所的规定。对已明确要求暂停开放的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麻将馆、电影院、宗教场所等,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学校师生疫情防控。暂停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一切线下教育教学、外出考察及培训,学校师生员工近期原则上不得离开株洲市域。

四、自觉遵守查码验卡规定。各单位和社区(村)要实行常态化查码验卡工作。广大市民要自觉接受查码验卡,时刻关注自己的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并联系当地疾控部门,听从其指令,严格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防护,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通过加快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筑牢安全屏障。尚未接受核酸检测的市民,即日起要就近到核酸检测点接受采样检测,排除个人及家庭风险。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及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增强自身免疫力。各单位和社区(村)要加强组织引导。

六、落实个人第一防控责任。广大市民要高度重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勤洗手、多通风,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和良好生活环境。外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时刻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详细活动轨迹,一旦发现自己与其有活动轨迹交集,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按规定严格做好防控工作。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七、切实维护同心抗疫社会秩序。广大市民要持续关注官方的信息发布,理性对待各种舆情信息。自觉做到不在社会及网络上传播、散布不实信息,不随意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搞人身攻击,不哄抬物价。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破坏全市疫情防控大局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中共株洲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日

图片

“株洲发布”微信公号截图。


编辑:慕瑜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