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哲学是一套系统极度繁复的谜题,那么其分支——美学则是这套谜题中最富诗意哲思的一环;有时它更像一个迷宫,将人们引向层层布阵中。然而,“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越接近探究的中心,越容易陷入视角平庸、视域狭隘的怪圈,越发没有了可供栖居的思想家园。
具体到中国书法美学,更是一直徘徊在外围的边缘课题,虽然说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传统艺术欣赏的特性所决定的,但诸多论家长期以来的因循守旧、裹足不前,要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书法,作为中华美学精神重要的载体之一,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之士、有识之士不断进行富于传承意义的理论实践与创新!
岁在丁酉,夏末初秋,由我们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李元博先生的《书法美学解析》终于付梓。这是李元博先生在我社出版,并由我担任责任编辑的第四本著作,也是迄今为止最能代表他个人思想精华,并由此成功实现由书法家向书论家的跨越、日臻步入美学殿堂的一部扛鼎之作。
作为本书的责任编辑兼第一位读者,我先是震撼于这部皇皇大著的可观文笔,继而在反复的审读中,逐步体验到作为艺术门类的书法和作为实践美学的书法,如何在作者的自圆其说中显示出一种“知行合一”的厚重积淀,如何在保持中华文化底色的基础上,赋予其“世界语”的完美表述。这是一本真正的书法美学史诗!
在此,有感于自己在本书成书过程中承担的角色,不吐不快。以下感言,作为自己编辑工作的重要记录和见证,一孔之见,不自揣量,权当抛砖引玉,希望本书得到更多专家、读者的关注和评论。
第一,从学术层面来讲,本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美学上的具体落实和表达,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研究成果。本书具有突出的学术原创性,其论述自成体系、自圆其说,虽然其中有一些观点还有待进一步论证和商榷,但对于全书整体所体现出的严谨、科学、深邃、精准的思辨过程而言,不会造成丝毫影响。全书体格有很深的传统渊源,又兼具创新,且它的创新大都是前瞻性的,足以对当代乃至后世书坛有所启示。
第二,从思想导向来讲,本书的指导思想切实贯彻了“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这一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书法美学,是建立在书法本体与艺术哲学之上的书学观照,更是东方文化本土意识和艺术审美观的集中体现。谈及艺术,历来分为形而上和形而下两个维度,前者很大程度上追求的是技术层面的精湛,贯彻到美学解析上,就是体;后者则在很大程度上追求的是精神层面的深奥和高远,即艺术担负的建设精神文明、塑造人的心灵的艰巨任务,就是魂。只有达到体魂相融合、相渗透,这样的分析才既有历史价值,更有现实意义,而不致畸重畸轻或本末倒置,令审美过程堕入滞涩。鉴于此,与绝大部分书法美学研究论著相比,本书对其审美对象的领会是深入堂奥的,它从反思至今流行的一些书法理论观点出发,站在思维与存在的制高点上,从技术因素落脚到内在精神、从社会历史实践上升至心灵主体,从传统观念过渡到时代意识,抽丝剥茧一般,审美牵于外,义理动于内。所以,本书所呈现的美学面貌是焕然一新的,是“时代意识和人生之诗的精华”(李泽厚语)。任时间流逝,这样的研究方向和思想认识,其影响会更为深远,更值得不断回味。在当下艺术功利化、庸俗化,理论研究成果乏善可陈的式微环境下,本书所展现的价值取向显得难能可贵。
第三,从艺术价值来讲,本书的艺术解构坚实地扎根于中国本土书法艺术领域,在围绕中国文化精粹所展开的宏大的历史图景中,跳出传统视角,进入国际视域,以黑格尔美学原理中的唯心成分为切入点,引出马克思唯物辩证法思维的精彩阐释。这样的“跨界演绎”不可谓不冒险,稍有不慎,满盘皆垮。但令人欣喜的是,本书做到了不胶着、不穿凿,实现了高度的艺术和谐,在书法文化本质、书法审美指向、书法艺术创作与表现等问题上,达到书法美学认识与实践上的飞跃。这种中西合璧、内外观照、古典与现代照应、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艺术观,赋予书法美学更加深入并且崭新的内涵和价值。在审稿的过程中,我时常于字里行间领略到一种“笔下乾坤”的触动,这种触动我认为就直接来源于李元博先生为当代书法美学研究所掀起的这股不小的波澜——一部《书法美学解析》,就是一部浓缩的书法艺术世界史,在这个意义上,它不仅重塑了书法的前世,建构了书法的今生,更将主宰书法的未来。
第四,从文本内容来讲,本书分为上、下两卷,分别是“对书法的美学认知”和“关于书如其人”。这两个单元,涵盖了书法本体、人的主体意识及人与书法的关系等诸要素,互为表里,前后贯通,构成了一套精审的书法美学“生态系统”。作为责编,我在通读全稿后,根据全书的内在思维线索,将这个系统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对书法所涉及的所有哲学命题,包括书写技术、艺术类型、心灵基因、美学价值等等,通过扬弃与反思,守正出新,析出书法美学认知问题的症结所在,进而抓住要领以便认识与把握;第二层,穷源溯流,打通古今,在继承中国传统书论的基础上,纵深开掘中华民族精神宝藏,通过细致梳理书体演进的完整脉络,条具典型书家,重新布局书法文化现象,再次激活中华文化蓬勃的生命力;第三层,通过对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必然与自由等关系链的建构与解析,揭示出书法艺术哲学的本质,较成功地完成了由反映论到主体论的合理置换。这三个层次,步步为营,交织互动,最终达到美学研究的创作高峰。可以说,本书创新地开拓出一条独立自觉的美学研究秘径,还原书法以美学研究领域的本来面目。
第五,从作者自身来讲,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成一家之言的论著,作者李元博,曾是陕西省公安系统一名优秀的政工领导,同时他还有一重身份,那就是一位具有相当造诣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兼具艺术与哲学双重修养,其书作、书论多次获全国大奖,并成功举办过个人书法作品展。对于本书的创作,他是完完全全达到苦心孤诣的程度的,半生对书法的不懈之志、五年潜心披卷的清冷,终于凝结成了这一部图文共赏的心血力作。艺术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马克思唯物辩证法、黑格尔美学),这些围绕书法本质在本书中均有涉及的多元谱系,通过逻辑严密、说服有力的阐释机制,最终注脚在了作者宏阔的世界观、科学的方法论和睿智的思辨上。从感性显现到理性解读、从具体作品到意识形态、从表象到本质、从实践体验到理论表达,文中不乏真知灼见,如作者对三种书法艺术形态(“尚形”的象征型艺术、“尚韵”的古典型艺术、“尚意”的浪漫型艺术)所做出的独家美学解读、通过比较法抽绎出的书法静态与动态的艺术性质,以及诸如“越是自由的东西越有规矩性”等阐发,都具有高屋建瓴的独到之处,既有新思,又富例证,绝对不是牵强附会、故作艰深的拼凑之作。要知道,借鉴西方文艺理论解释中国传统文化,如果没有较深的文化积淀、较强的哲学分析能力和批判精神,做不到因地制宜的“洋为中用”,便容易走进生搬硬套、肤浅片面的误区,不仅远离了本土的文化现场,造出一座“空中楼阁”,更会出现文艺批评界常说的“用西方理论来剪裁中国人的审美”这一“灾难级”现象。对此,李元博先生有鲜明的认识和立场,全书的论证一以贯之的原则就是他对文艺评论方向盘的牢牢把握。比如书中对“尚形”、“尚韵”、“尚意”,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浪漫型艺术这两组概念的诠释就极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尚形”(此提法是李元博由此类概念演绎出来的)“尚韵”("尚法")、“尚意”是我国清代书论《评书帖》中对各朝代书法特征所做的基本概括,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浪漫型艺术则是黑格尔根据内容与形式(主体精神与感性自然)的差异把艺术发展分成的三个阶段。对这两组貌似毫无瓜葛的概念,李元博先生能够洞幽察微,以跨文化的角度,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把它们集中纳入宏观的艺术史框架,紧紧捉住每种书体、每种艺术类型产生变化表象背后的微观的内在原因,提炼出蕴含其中的对应关系,赋予其一套丝丝入扣的解释系统,最终实现了中西语境的流畅转换,从而获得了“‘尚形’的象征型艺术、‘尚韵’的古典型艺术、‘尚意’的浪漫型艺术”这一独一无二的观点。值得一提的是,李元博先生在书中不客气地指出“现代社会上流行的名人书法、领导书法、文人书法不是真正的书法” ,显示出作为一名真正书法家的坚定立场和担当。我认为,这本书是作者本人创作水平的一大突破,也是书法理论研究领域一次极大的拓展和积极尝试。
第六,为了配合本书的部分抽象理论,青年书法家梁镛专门手绘了60多幅生动形象的插图用以说明文字,为本书锦上添花。
综上所述,风起于青蘋之末,《书法美学解析》一书所取得的成就直接来自于李元博先生经年累月的临池、写作、思考、钻研而打磨出来的真功夫和深功力。这样的笃定立说当然是一件无比寂寞的事情,然而,李元博先生凭借着治学的勤奋、执着的精神,终于在这寂寞中盛开出了中国书法理论界一朵夺目的奇葩,这是中国书法界的一大幸事!是书法理论史上一座光辉的里程碑!
(作者为陕西人民出版社第三编辑部编辑、副编审)
编辑: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