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淑红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时间紧、任务重,要坚持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个人要“给力” 守住底线
党员干部作为清正廉洁的第一责任人,要有“清风两袖去朝天,不带江南一寸棉。”的清正。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有“日日知非、日日改过”的自觉自律,手握“戒尺”,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努力在反求诸己中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要认真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
组织要“加力” 远离红线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只有紧紧围绕这一目标要求,精准发力、抓深抓实,才能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防止散光走神、变形走样。
要抓好以案促学,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抓好以训助学,加强对《条例》的解读和培训,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
监督要“发力” 筑牢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强化纪律约束,扎牢制度笼子。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确保党员干部将《条例》学深学透,既需要组织关怀培养的“指路灯”,也需要监督工作的“惊堂木”。确保监督投诉渠道畅通,让人民群众监督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强化纪律执行,加强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