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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 时间:2019-06-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8号)有关要求,各地和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函报了推荐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6月14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认定的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2019年6月14日之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教育部职成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电话/传真:010-66096232

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附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名单(排序不分先后)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9年6月10日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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