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科 作者: 时间:2024-03-28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行车秩序,切实保障行人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的通行安全,进一步营造文明礼让的和谐交通环境。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4月1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市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规定,重点整治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 (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三)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二、整治区域 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区域交通人流高峰时段,学校、医院、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商业区、商场、超市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 三、整治方式 (一)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和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对查获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榆林交警新媒体平台等媒介,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对查处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校车、通勤车等不礼让斑马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告所在单位;对阻挠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文明交通引导员到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提示“车让人、人守规”,及时劝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 (四)市民群众可通过榆林交警“随手拍”平台积极举报车辆行经斑马线不礼让等交通违法行为。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28日 编辑:夏雨 责编:王越美 终审:慕瑜上一篇:榆林榆阳:“民心路”编织“振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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