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申新纱厂职工住宅区旧址 被认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魏晓文 时间:2021-04-26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魏晓文)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宝鸡申新纱厂职工住宅区旧址(含厂长故居、供水水塔、警卫楼、长乐供销社、职工住宅西片区、职工住宅东片区、乐农别墅北职工住宅区)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文物保护石碑,明确标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编辑:慕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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