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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汉兴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时间:2020-11-12

日前,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副处级)刘汉兴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汉兴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2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刘汉兴在担任榆林市戒毒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违规提前释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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