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陕西资讯 >

汉中市城固县市场监管局保护长江流域水生资源专项在行动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唐伟 陈涛 时间:2020-09-25

049cb193ee5170f3d25ae278200d590.jpg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唐伟 通讯员 陈涛)近日,汉中城固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e396073ed9154c4874b07d6a16aca56.jpg

该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所长、机关相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要纳入扫黑除恶治乱工作,进一步落实了目标任务夯实了责任。

印制了《保护长江流域水生资源加强全县水产品市场监管公告》在全县各大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火锅店、农家乐、水产销售点进行宣传张贴,与相关市场主体签订了《保护长江流域水生资源承诺书》。特别在县域沿汉江、湑水河、文川河、南沙河等支流段镇村、社区进行重点张贴宣传,倡导广大经营主体和市民自觉遵守长江禁渔有关规定,形成保护长江生态的社会共识。

本次行动还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以水产品(冷冻)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街渔摊贩、渔具店、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一是做到“四个严禁”。严禁采(收)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对水产制品、经营菜品标注“野生鱼”“野生江鲜”(长江、汉江)等字样;严禁收购、出售、加工、食用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电商平台等媒介在网上发布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的一切信息和为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或者提供交易服务。

二是做到“两清理”。清理证照,对含有禁用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要求市场主体及时变更登记;清理字号招牌,在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店面招牌中含有禁用语等字样的要限期改正。

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16人次、张贴公告200余份,签订承诺书600余份,检查农贸市场27个,商场超市63家,餐饮单位(农家乐)583户,现场清理整改广告牌12个,菜单35张。


编辑:小树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