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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罚了!西安这7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可“随手拍”举报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刘望 时间: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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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举报功能正式上线”新闻通报会。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即日(9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市民提供的“随手拍”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真罚!七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可自助举报

2016年8月18日,西安交警在“随手拍”功能基础上,上线“交通违法举报”功能。2020年8月24日,西安交警试上线运行交通违法举报审核功能,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2872例,审核查证后录入1068例。

西安市交警支队宣布,即日起交通违法举报功能正式上线。市民可通过西安交警微信号和西安交警APP,在西安市范围内,实时拍摄上传交通违法证据照片或视频,各交警大队远程审核专员在后台进行审核查证,审核通过后,证据照片自动录入违法库进行处罚。

被举报人会实时收到推送告知,举报人将获得个人交通文明积分不定时兑换礼品。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定期对累计多次被举报车辆进行曝光。

遇到恶意举报怎么办?取证要求高的违法尚未纳入

据了解,西安交警先期将推出七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1)违反限行规定、(2)逆向行驶、(3)占用高速应急通道、(4)摩托车不带头盔、(5)路中间停车、(6)双排停车、(7)消防通道停车。

那么,市民举报交通违法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也就是说,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是受到法律支持的,以前西安对交通违法仅仅是曝光,现在可以进行处罚。

还有交通参与者担心举报视频掐头去尾或者通过特殊角度,被“恶意”举报。西安市交警支队民警张琦介绍,证据对视频和照片的时间地点、拍摄间隔时间、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纠纷等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要求举报人实名并签署承诺书,以防止“恶意举报”。如果对举报内容有异议或者被“恶意举报”,驾驶员可以联系所属交警大队申诉。


编辑:庞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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