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陕西资讯 >

米脂龙镇交警开展“安全头盔送到家”活动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常玮 王彬 时间:2020-07-14

1.jpg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常玮 王彬)近日,米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镇中队联合郭兴庄镇乡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安全头盔送到家”活动,现场以“查处教育、赠送头盔”的方式,切实提高摩托车、三轮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2.jpg

活动当天,龙镇中队民警来到郭兴庄镇镇中心,巧妙利用乡镇集市赶集人员较多这一特点,在乡镇府工作人员的共同协助下,通过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分析典型案例,讲解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及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提醒广大群众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要带好安全头盔,倡导驾驶人摒弃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陋习,努力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活动现场,民警和乡政府工作人员向在场群众免费发放了安全头盔,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当日,共发放安全头盔70余顶,发放宣传资料70余份,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着实增强了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安全意识,传递了“关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在场群众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编辑:文平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