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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赵杨博 时间:2020-03-19

陕西日报讯 (记者 赵杨博)3月17日,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精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西安市政府同意,西安市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措施,坚持“减”“缓”并举,全力纾解企业困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医保支持。

  “减”,即从2020年2月至6月,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减征时限,对全市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预计可为企业减免共25亿元。在此期间,参保职工医保待遇标准保持不变。

  “缓”,即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2020年连续3个月亏损且财务困难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缓缴终止期不超过2020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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