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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大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工作

来源:潼关政法网 作者:潼关政法委 时间:2019-05-17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  近日,潼关县召开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这是缘于潼关县检察院提交的两份关于黄河清四乱和非法采砂的调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潼关县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的部署要求,潼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行部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对黄河流域潼关段四乱问题和县域内所有河道非法采砂情况进行调查。

工作专班通过实地查看、走访沿河村民和石渣场,对潼关县黄河四乱问题和河道非法采砂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发现本县河道非法采砂情况较为严重,黄河清四乱行动相对比较滞后,对生态造成极大破坏。潼关县检察院民行部召开专题会议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得出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各相关职能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治理措施不到位,未配备相应岗位工作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工作,并就问题原因讨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分别形成黄河清四乱和非法采砂调查专项工作报告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河长办进行了专题报告。

两份报告的上报引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河长办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两个专项行动进行调研部署。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定了《潼关县非法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水务部门、河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的同时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并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对案情重大或者复杂疑难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引导侦查取证。成立了潼关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对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相关部门对本县河湖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存在的“四乱”问题分三阶段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和问题巩固总结,并将专项活动全程工作资料报县检察院。同时,县检察院对专项行动全程监督,要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通过下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目前,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就黄河流域存在的“乱堆”问题已向潼关县河务局、潼关县秦东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潼关县河务局和秦东镇正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下一步,潼关县检察院将以两个专项活动为契机,搭建好潼关县河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平台,加强同向发力,切实保护本县河湖生态,确保专项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原标题:潼关县检察院两份关于黄河清四乱和非法采砂的调查报告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编辑:大风 职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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