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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全面启动“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刘燕郡 李娟娟 时间:2019-07-18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刘燕郡 李娟娟)7月17日上午,榆林市“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启动仪式在世纪广场举行。

中共榆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李博,市委副秘书长杨啸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谢宏,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分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交通民警、企业职工、公交司机、城市综合执法、等千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仪式上,宣读了《榆林市关于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方案》;发布了《榆林市“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倡议书》;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执法局对本系统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做了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市公务车驾驶员代表、市民代表分别从“车让人”和“人守规”两个层面进行表态发言。

李博指出,“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是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省文明委在7月10日专门召开了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全省“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为了全面贯彻省委会议精神,推动这项工作在榆林市落地落实,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榆林市“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启动仪式。目的就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全社会营造“遵守交规、车辆礼让、行人守规、人车和谐、交通顺畅、人民满意”的文明交通浓厚氛围。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能以此次启动仪式为新起点,争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者、示范者,为文明榆林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重大意义。实施“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现实需要、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在要求。“车让人˙人守规”体现的是社会温暖,传递的是社会文明。自2010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来,全省各地市因地制宜、创新方法,涌现出了西安市“三四五工作法”等为代表的先进经验,省委也要求全省上下要全力推广西安市文明交通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文明交通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生命工程”,是回应城市管理发展新需求、破解城市管理新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城市管理新格局、打造城市文明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的重要对策。要通过解决当前存在的“不安全、不文明”交通现象,逐渐在全市上下形成车让人、人礼车的良性氛围,让全市交通秩序有一个较大的改观,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二要用实策出实招推动形成良好文明交通环境。我市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把实行“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活动作为提升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抓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车让人”文明交通习惯已成为全市广大驾驶员的一种行动自觉,但在市民“人守规”文明素养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所以,我们要结合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我市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具体讲,要做到“四强”。一是强宣传。市县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单位近期要围绕“车让人˙人守规”交通文明实践行动,充分运用好“三微一端”、单位社区村镇宣传阵地、建筑围挡、LED显示屏、交通广播、学校、驾校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全面提升全市人民的知晓度。同时,要通过文明交通志愿者引导、交警部门宣传教育、企业单位内部宣传等多种途径广泛向社会进行宣传,使文明交通宣传做到区域化、分众化、常态化、特色化,在全社会营造“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二要强管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公务车辆驾驶员带头参与到主题实践活动中来,积极做文明交通“车让人”的排头兵。要管住公务员的私家车,倡导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文明交通行动,做广大市民群众的榜样。公交车、出租车是“车让人”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的主力军,相关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在企业内部开展多种形式的“车让人”比学赶帮活动,引导机动车驾驶员带头做文明交通“车让人”的标兵。三要强治理。公安交管、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和城市交通环境治理,实施严管重罚。要充分运用智能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移动式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不断扩展非现场执法覆盖面。要建立违法信息抄告、联动处罚机制,对违法违规者实行交规处罚、单位批评教育和企业内部处罚,并纳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四要强保障。公安交管、住建城管、交通运输部门要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科学设置城市交通指路系统,确保指路标准设置层次清晰、系统,传递信息明确、连续。科学监测城市车辆、行人通行状况,加强红绿灯、高架、路网、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隔离带和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畅通能力。

三要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文明交通行为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走向深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真正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建立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检查考核到位。市县区文明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志愿者开展好文明交通引导行动,将“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落到实处。公安交管部门要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管理处罚措施,加大通报处罚力度,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住建和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为人车各行其道、交通畅通提供保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 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对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和违法行为的惩戒。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文明出行教育,司法部门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启动仪式实际上是一次向文明交通行为发起的一次冲锋号,希望大家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敬畏规则、遵守规则、文明礼让,不断刷新“厚德榆林”新高度,确保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遵规、处处守规的文明行为,为榆林市早日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榆林市“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倡议书

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们:

文明驾驶、文明出行,既是公民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车让人”让出的是温情,“人守规”守住的是文明。在全市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之际,榆林市文明办、榆林市公安交警支队向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守法守规的好公民。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文明素质的底线要求。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树立规则意识,自觉遵守《榆林市民文明公约》《社区居民公约》,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实践行动。作为驾驶人,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行驶,服从交警指挥,遇到斑马线行人减速慢行、主动礼让,不乱鸣喇叭,提前减速,主动避让行人安全通行,做到不争道、不抢行;作为行人,要树立信号灯意识、斑马线意识,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你自觉、我自觉,在全社会营造“车让人和”的良好氛围。

二、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生命大于天,安全重如山。要树立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意识。作为驾驶人,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行驶途中不接打手机,系好安全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抢闯信号灯,不开斗气车、“霸王”车,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占用公交专用道,不违规停放车辆;作为行人,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在机动车道上随意横穿、斜穿,不翻越栏杆、穿越绿篱,不抢道乱行,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营造“路畅人和”的出行环境。

三、培育相互礼让文明习惯。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既需要“车让人”,更需要“人守规”。每位市民要自觉参与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横过马路时要遵守信号灯,做到有序、快步、不停留、不乱跑、不看手机,在享受“车让人”方便的同时,尽可能快速通过斑马线并向驾驶人点赞示意,让爱心善意、守规礼让广为传递。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人让人,让出一份温馨,让我们相互理解支持,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变成温馨的礼遇。

四、履行共建共享社会责任。文明交通人人共建,交通文明人人共享。文明礼让,是对生命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遵守红绿灯、礼让斑马线做起,共同关注城市交通、关爱城市文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为推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规、车辆礼让、行人守规、人车和谐、交通顺畅、人民满意”的文明交通环境而携手努力,齐心协力创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群众满意”的文明城市。

编辑:庞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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