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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核发排污许可证位居全省前列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刘燕郡 惠刘艳 时间:2019-08-29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刘燕郡 惠刘艳)8月28日,记者在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举行的全市污染物减排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止2019年8月27日,榆林市已核发34个行业637张许可证,发放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并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完成了24个试点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较国家时限要求提前半年完成。

发布会现场,媒体记者们关于排污许可证包含的内容、目前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排污许可制度如何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着三个方面进行了提问。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排污许可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三方面,其中,主要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证书编号、二维码以及排污单位的主要生产装置、产品产能、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与确定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信息等。许可事项主要包括,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重污染天气或枯水期等特殊时期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管理要求主要包括,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要求;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等的信息公开要求;企业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是:《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均规定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是通过排污许可制改革,改变从上往下分解总量指标的行政区域总量控制制度,建立由下向上的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责任回归到企事业单位,从而落实企业对其排放行为负责、政府对其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减排办主任冯学付指出下一步的改革重点:加快核发进度,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建立排污许可为基础的总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各项联动机制,加强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宣传。

编辑:夏雨 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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