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姓埋名资助贫困生24年 “莫文隋”原型汤淳渊离世 来源:央广网 作者:杨守华 时间:2019-07-16
央广网南通7月16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连日来,在江苏南通,一个老人离世的消息全城刷屏,居民们以各自的方式来纪念他,他就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文隋”的重要原型、默默资助贫困学子24年不留姓名的南通大学退休教师汤淳渊。 之所以化名“莫文隋”,是谐音“莫问谁”,意为但行好事莫问是谁。二十多年来,“莫文隋”家喻户晓,但汤淳渊这个名字,知道的人却不多。随着他写于2008年6月12日的“不发讣告、不留骨灰”的遗嘱曝光,老人的事迹再次感动了大江南北。 “你要问我是谁,请莫问我是谁,风雨中我是一把伞,干渴时我是一杯水……”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曲写给“莫文隋”的歌曲《莫问我是谁》,唱遍南通大街小巷。 1995年3月,就读于原南通工学院的女生石洪英多病的寡母不幸去世,使她失去了唯一的生活依靠。时任学院副院长汤淳渊得知此事,化名“莫文隋”给石洪英汇了一百块钱,汇款单附言“生活补助费”,地址为南通市“工农路555号”,署名“莫文隋”。在帮助石洪英的同时,汤淳渊又给原南通工学院学生处寄去1000元,并附信请学校从家住苏北的特困生中选一人,“每人月给100元,作为生活补贴”。 石洪英满怀感激之情多次踏访工农路,发现并不存在“555”号,更无法见到“莫文隋”其人,这才明白:“555”号其实就是“无无无”号;“莫文隋”则是“莫问谁”的谐音。此后,南通发起了寻找“莫文隋”的活动,当年的南通城到处张贴着“莫文隋,你在哪里”的大幅海报。南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当时兼任南通市文明办主任的黄正平回忆说:“当我第一次代表组织跟他交流资助石洪英等同学的事的时候,那个场景马上就浮现在我的眼前。24年过去了,当时我和我部门的同志一起去拜访他,他自己说不想公开,想匿名资助,不要给孩子们增加什么压力。我想这是他的本愿,当时跟市委的领导汇报就是让他永远地隐匿下去,但事实上是在南通树立起了一座精神文明的丰碑。” 不仅外界不知道“莫文隋”到底是谁,就连汤淳渊的老伴顾宗勤也很长时间被蒙在鼓里。在当年在寻找“莫文隋”的新闻报道中,顾宗勤看到了“莫文隋”写给贫困生的信,从笔迹上猜到是丈夫的爱心行为,但是当她悄悄地问汤老时,也被他否认了。顾宗勤说:“希望他这种精神,大家能够传承下去。” 此后,最早得到“莫文隋”资助的原南通工学院也设立了“莫文隋基金”,各系成立了“莫文隋服务队”。汇款给社会福利院的“魏群(为群)”,多次向慈善机构捐出善款的“关辛(关心)”,默默关爱患病少年的“吴铭(无名)”等署名陆续出现在汇款单的落款处、出现在南通市慈善总会的记录本里……中央媒体陆续推出深度报道,聚焦由莫文隋引发的“南通现象”……“莫文隋”也因此成为做好事不留名的代名词。 可即使“莫文隋”成为亿万群众瞩目的新闻人物时,各类表彰大会领奖时总是缺少“莫文隋”的身影。直到2008年举办北京奥运会,汤淳渊得知奥运圣火将在南通传递,决定申报担任火炬手并获得成功,至此,汤淳渊的形象才出现在电视屏幕上。谈及当初为何要起这个名字,老人当时表示:“我就是想取一个比较有文化一点的名字吧,这个名字如果你不去深究还以为是个真名。我做的这些事情都不大,我认为人人都能做,只要你有心,你知道情况,你有能力帮助他,你就可以帮助他。雷锋做的事,我觉得也是很平凡的事,没有什么太多惊天动地的事,但是他就是在平凡的事情中显出他这个人的人格魅力,体现他的价值。” 1937年出生于南通一个中医世家的汤淳渊,60年代考入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热处理专业,后来从镇江农机学院调回家乡,进入原南通工学院工作。与汤老共事36年的原南通工学院党委书记袁靖东回忆往昔,看着汤老的遗像,数度哽咽。“学问很好,工作也很严谨,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他热心于社会事业、公益事业,是一个非常受大家敬重的人。他这个人一直是很纯粹,很真诚,也很认真,很厚道。上学的时候,他也是帮助困难的学生,所以他工作以后做出这个善举是很自然的。”袁靖东说。 一个人带动了一群人,“好人文化”在南通引发“滚雪球”效应。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涌现“莫文隋”开始,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就收到捐款近百万元,其中不留名的就有100多笔。南通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勇表示:“南通精神文明建设典型莫问隋的原型汤淳渊教授多年来为南通慈善事业、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不仅为贫困学生提供物质援助,更为他们送去自强不息的精神,他是时代的楷模,弘扬了时代大爱。他永远是南通人民心中的丰碑!”(记者杨守华 南通台记者钱珊珊 王雨湄 肖巧云) 编辑:慕瑜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