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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查癌神器”做个“监管 CT”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李英锋 时间:2021-08-30

黎青/绘


  近期,被称为“查癌神器”的PET-CT检测在高端体检套餐中成为热门推荐项目。广告宣称,PET-CT可以检测出没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微病变,比常规的CT、核磁要提前半年以上发现病变,是“科学防癌的新武器”,“一次定位获得全身信息”“对各类肿瘤的灵敏度高”“高达95%以上的准确率”。(8月24日《北京青年报》)
  在现代医疗健康领域,一旦在相关企业、机构或个人的营销宣传中出现“神医、神药、神器”等神乎其神的绝对化用语,就离忽悠不远了,都值得高度警惕。医疗器械广告属于关乎民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广告,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等内容。
  而看看那些体检机构做的广告——“无痛无创、安全可靠”“对各类肿瘤的灵敏度高”“可以检测出没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微病变”等用语都属于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高达95%以上的准确率”属于典型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比常规的CT、核磁要提前半年以上发现病变”则是与其他医疗器械的功效作比较。这些宣传踏进了广告禁区,践踏了法律底线。
  实际上,所谓的“查癌神器”根本没有体检机构宣传的那么“神”、那么准、那么全面。体检机构把PET-CT包装成包查一切癌症、一查一个准的“查癌神器”,有明显的夸大不实成分,误导了消费者,也违背了广告的真实、准确规则。
  很有必要给“查癌神器”做个“监管CT”,卫健部门应瞄准“查癌神器”的种种滥用乱象,对PET-CT检查的适用范围、规则和禁区作出明确规定,拉出PET-CT检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据此加强监管,规范PET-CT检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则应对体检机构在营销活动中使用广告禁语、夸大不实宣传等问题进行治理,祛除“查癌神器”忽悠人的“神话”光环,让PET-CT回归其科学、真实的属性。

编辑: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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