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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陕西省作协知识产权培训叫好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魏晓文 时间:2020-09-25

日前,在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办、陕西文学院承办、陕西省青年文学协会协办的“陕西百优青年小说作家培训班”上,除了邀请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作家协会主席贾平凹,《长江文艺》副主编喻向午,《花城》杂志执行主编李倩倩,《十月》杂志副主编宗永平,《延河》副主编弋舟等名家名刊主编讲座外,还特别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副教授、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耿成雄作知识产权方面的讲座。 
  讲座上,耿成雄律师从“漫话版权”“权利之维”“版权之盾”“作家之烦恼”四个方面和与会作家们展开充分交流,为作家朋友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知识产权课。内容分别涉及著作权的含义、历史、性质、特点、现状;什么是作品、作品的独创性、作家权利;合理使用与洗稿、法定许可与公众号转载及新浪微博所引发的关于作家版权与名誉权纠纷等。 
  耿成雄律师表示,作家创作的作品,是一种充满智力的劳动成果。著作权法赋予了作家们一系列的人身性和财产性权利,旨在鼓励创作、激励创新。他希望与会的作家们充分认识到版权的重要性,维护好自己的版权,也尊重别人的版权,尽可能避免知识产权方面的官司和法律纠纷。 
  此次培训,陕西省作协还专门印制了一本《作家维权指南手册》的小册子。该手册从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角度,分别向作家们详细介绍了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的历史、演变及其特点。并配以相应的案例和著作权人投稿、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与文学网站签约时应该注意的问题,遇到对自己不利的格式合同以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等多方面,给与会的作家们提供了详实且有益的保护自己和维权的“法宝”。 
  长期以来,作家被侵权的事例发生的不少。2020年5月13日,《文化艺术报》曾以《陕西女作家杨晓景著作权案胜诉》为题,报道了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凤凰”)侵犯陕西延安籍女作家杨晓景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杨晓景的散文作品《红纸上的中国字》未署作者姓名,也未注明出处,被缩减后以阅读理解题和作文的形式,出现在学科网的组卷网试题和其他几个语文试题中。而且凡是用户下载、使用,均需付费。在向陕西省作家协会求助后,时任创联部主任王晓渭向杨晓景推荐律师。律师根据案情,建议对北京市海淀区教委、组卷网所属的北京凤凰和道客巴巴网站提起诉讼。道客巴巴与杨晓景和解。北京凤凰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2020年4月15日,陕西省高院网上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北京凤凰学易网仍未停止侵权。经终审,判决北京凤凰侵犯杨晓景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其诉求的律师费、公证费、损失费13800元。 
  类似的作者作品被试卷侵犯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例举不胜举。许多作者自身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甚至淡漠,不会维权也不懂得维权。就是发现被侵权后,嫌打官司、走法律程序麻烦,往往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和主张。杨凌示范区作协副主席、特级教师高凤香说,此次培训最大的收获是强化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晰了维权的途径和方法,对今后自己文学作品的保护和维权大有裨益,也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整顿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真心为陕西省作协举办的这次知识产权培训叫好和点赞。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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