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版)》《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做好线上线下公共文化服务
其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明确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遵守属地防疫要求,结合实际,重点采取场馆防控、员工防护、公众防护等防控措施。要求加强消毒清洁。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及图书报刊、桌椅、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做好安全保障,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有序推进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立员工日常的健康检测和管理制度,按属地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员工健康上岗。
根据属地疫情防控统一部署,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指南还提出,各场馆要在加强疫情防控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本地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当的阅读推广活动、群众文艺活动、文化培训辅导和展览展示等线下服务,确保正常举办的文化活动防疫安全、规范有序。通过公共文化云、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平台,不断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内容更新,积极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宣传防疫和健康知识,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景区游客接待上限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明确,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据介绍,为指导全国旅游景区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指南要求各地要坚持常态防控。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景区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
同时要强化景区游览管理,加强流量管理。景区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加强入口管理。应对进入景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者方可进入;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扫码支付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在密闭场所、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游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反对餐饮浪费,减少各项废弃物产生,优化游览环境;加强现场巡查,应配备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演出时场馆内应设置专门人员,提醒观众、服务员、演员规范佩戴口罩。
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发布景区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和防控知识,加强冬春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编辑: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