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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盼成 刘媛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高盼成 通讯员 刘媛)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月16日,渭南市蒲城县人民法院、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在蒲城县检察院会议室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座谈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智彬主持会议,蒲城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赵喜民,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工会主席陈亚萍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蒲城县人民法院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学习,并就各地办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交流学习。与会人员对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突出、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对《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进行深入讨论,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达成共识。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人员交流和业务知识互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常态长效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沟通会商、双向咨询、重大案件调查协作、同堂培训、联合宣传等活动,共同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要建立生态损害赔偿协同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在依法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时,检察机关要在生态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等环节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为蒲城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