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布2021年度职工这三类保险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日报讯 (记者 王涛) 11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已公布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等相关参数。

根据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53元核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为3632元。月缴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为24%(单位16%、个人8%),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执行;低于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在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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