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发布通告:进口冷链食品全面消毒 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

发布时间:   作者:杨晶  来源:三秦都市报

11月18日,记者从大荔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鉴于此前出现的冷链食品中核酸检测呈阳性情况,从17日晚起,大荔县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已经储存在大荔县尚未批发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全面消毒并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

此次通告将最大限度阻断因冷链食品问题出现的疫情传播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首先,从11月15日起,凡进入大荔县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按要求如实填报货主、报关单、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货物流向等完整信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全县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车辆业主和驾驶员,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相关证明不得运输。

其次,未提供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购入、运输、储存、加工和销售。凡新进入大荔并在大荔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行外包装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采样范围包括直接接触人员、冷冻食品、运输车辆、外环境)。

再次,全县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企业、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必须向大荔县市场监管局申报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种类等相关信息。在购入、储存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索取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批发、分销的,必须向购入对象提供相关证明。零售的,必须醒目张贴相关证明。建立销售登记台账,批发、分销、销售各环节必须登记购买者的详细信息。

最后,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建议不网购或非正规渠道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消费前主动查验有无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购买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记者杨晶)



编辑:庞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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