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9月1日起实施 多部门协同护航生态与发展

发布时间:   作者:杨红军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红军)8月26日,《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正式公布,该条例于2025年4月23日经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5月28日获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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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集防洪减淤、城乡供水、清洁发电、生态修复等综合功能于一体,计划于今年11月下闸蓄水。《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保障东庄水库建成后有效发挥社会效益,保障库区周边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例界定了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范围为库区保护范围线外延一千米区域,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同时遵守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在管理原则上,确立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主导、部门共治、社会参与、协同治理、综合利用”的总基调。

为确保管理责任层层落实,条例构建了全方位责任体系。明确市人民政府对库区周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负总责,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库区周边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具体工作;水利、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13个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县级主责”的治理体系。

生态保护是条例的核心要义,条例严格禁止在库区周边新建扩建化工园区、高污染项目,严禁采石、采矿、挖砂等破坏生态的活动,严禁向水体倾倒废弃物,要求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并控制总量。同时,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实行“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治理模式,加强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

在优化资源利用方面,条例提出由发改部门牵头发布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严控高耗水、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农业农村部门优化农业结构,推广生态种植养殖技术,支持库区周边发展生态旅游、涉水体育等绿色产业,推动“文旅、体旅、农旅”深度融合。

此外,条例还注重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提出挖掘弘扬泾河流域文化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加强库区周边不可移动文物、农耕文化遗产保护,统筹库区周边文化、旅游等资源,打造泾河流域标志性旅游目的地和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为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咸阳市建立了全链条保障体系,包括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智能化监测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法律责任,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等。

咸阳市水利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细,为建设“西部名市 丝路名都”贡献水利力量。同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也将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共同保障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编辑:魏娟           责编:思羽           终审:赵梓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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