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声:中国姓名文化》(连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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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浩

这种理论在汉代曾盛行一时,它与谶纬之学互为表里,影响甚大,信奉者很多。《汉书·艺文志》载有《宫宅地形》二十卷,《隋书·经籍志》载有《宅吉凶论》三卷、《相宅图》八卷,都是讲这类法术的。但在当时也受到一些学者的批判,东汉思想家王充在《论衡·诘术篇》中质问道:
  且今府廷之内,吏舍连属,门向有南北;长吏舍传,闾居有东西。长吏之姓,必有宫、商;诸吏之舍,必有徵、羽。安官迁徙,未必角姓门南向也;失位贬黜,未必商姓门北出也。或安官迁徙,或失位贬黜何?……五音之家,商家不宜南向门,则人禀金之性者,可复不宜南向坐、南行步乎?一曰:五音之门,有五行之人,假令商姓口食五人,五人中各有五色,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黄。五色之人,俱出南向之门,或凶或吉,寿命或短或长。凶而短者,未必色白;吉而长者,未必色黄也。五行之家,何以为决?南向之门,贼商姓家,其实如何?
  王充还说匈奴人连姓都没有,照样“自以寿终”,哪里有一点“甲乙之神”为祸福的影子呢?“事理有曲直,罪法有轻重”,人的吉凶祸福与五姓毫不相干。东汉后期的另一位思想家王符在《潜夫论·卜列》中也说:“亦有妄傅姓于五音,设五宅之符第,其为诬也甚矣!”都认为“五姓”之说虚妄无稽,不可相信。汉代术士对姓与吉凶的解释确实牵强附会,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唐代吕才在《叙宅经》一文中对此亦有详细的驳斥:“至于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复有复姓数字,徵羽不别,验于经典,本无斯说。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唯按《堪舆经》云:黄帝对于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于后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余诸国,准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宫商?又检《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姓;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徵羽其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经过几代学者不懈的理性批判,后代的堪舆家们对五姓与住宅吉凶的关系也不再强调了。
  名字避讳
  原始民族的人们对于语言和事物不能明确地区分,他们认为名字和所指称的对象不仅具有观念上的联系,而且具有实在的物质联系,“北美印第安人把自己的名字看作不仅是一种标记,而且是自己的一部分,正如自己的眼睛和牙齿一样,并且相信对自己名字的恶意对待就会像损害自己肌体一样造成同样的损害。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许多部落中都有这种信念,由此还产生了许多隐瞒和更改名字的奇怪规定。有些爱斯基摩人年老时又取了新的名字,希望获得新的生命。西里伯斯的托兰波人相信只要你写下一个人的名字,你就可以连他的灵魂和名字一起带走。今天仍有许多未开化的民族把自己的名字看作自身生命的重要部分,从而极力隐讳自己的真名,恐怕给不怀好意的人知道后用来伤害自己”。
  古代中国对称名也有许多禁忌。首先是对乳名的禁忌与保护。《礼记·内则》中说,孩子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为孩子命名,然后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这种禁忌,实际上就是将名字法术化。《搜神记》中曾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某家生了一小孩,有两个鬼来叩门,家中人没有听见。一鬼从后门走进屋里,片刻而出,外面的那个鬼问:“此儿叫什么名字,该给他多少岁数?”进屋的那个鬼便说:“小孩乳名叫奴,只能活十五岁。”这就是因乳名为鬼神所知而受其制的例子。李惠颜先生根据其对民俗的研究总结道:保护乳名,否则有仇人将乳名施用巫术。据民间传说,巫术的性能可以由人的乳名、生日的年月日时而施术以置人于死,所以乳名不能直呼。《太平广记》引《妖乱志》说,唐代吕用制作了一个桐木偶人,偶人的背上刻着仇人高骈的籍贯、生辰八字和姓名。所以,高骈便神不知鬼不觉地被吕用所挟制,吕用好像得到神助一般。后代给死囚的名字上画十字、打叉,焚烧所痛恨者的名字和模拟像,实际上都是名字法术化的变体。
  由这种保护乳名引申出来的,便是为了使小孩命硬,具有反巫术的能力,于是有意识选取一些坚硬、猛烈、凶狠或污秽不洁之物的名称作为小孩的乳名,即人们一般说的取贱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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