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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风网 作者: 时间:2020-07-10

根据陕西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3日至7月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商洛市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8月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商洛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和省委第十巡视组工作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打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的实际行动,作为唱响“秦岭最美是商洛”品牌的重大举措,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省委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和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商洛市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精神,深刻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把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影响,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增长,努力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二)强化组织领导。商洛市成立了市委落实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专职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具体负责整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办组、纪检监察组3个专项工作组,承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执纪问责等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专项小组工作汇报,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各县(区)委、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一把手”对具体问题亲自研究分析、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推进,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积极协调解决整改工作的实际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和督查推进、约谈提醒、预警预告、专函督办等制度,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三)统筹协调推进。坚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整体部署、协同推进。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积极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编制了《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和县区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十五条措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完成全市98个镇(办)、1281个村(社区)网格划分,落实四级网格员2709人,实现了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实绩和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全力加快整改。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市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的六类23个问题以及巡视期间指出的城市管理水平低问题,细化分解为71项具体任务,制定了《中共商洛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六明确”,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做到“四查四改”和“六个不放过”,即:个性问题立即查、迅速改,共性问题全面查、扎实改,重点问题深入查、坚决改,疑难问题彻底查、全力改;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见到实效。2020年3月11日至13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纪委组织三个检查组对商南、镇安、柞水等三个县的省市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面对面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传导整改压力,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五)严肃追责问责。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及中央督察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视察调研、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不遮不掩,现场交办、限期整改。特别是对秦岭地区违规建筑问题和生态环保方面的顽疾,实行专项督办、挂号督办,按照“谁督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整治不彻底坚决不收兵,切实把排查出的问题彻底整治到位。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以及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等问题,由市秦岭办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列出问题清单,交由市纪委监委从政治纪律和业务工作两个方面进行“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倒逼问题彻底整治。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底,全市共查处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10件13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9件16人,党纪政务处分101件116人。全市共通报曝光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8期34件139人,保持了惩治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

二、以严深细实的作风推动全面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落实整改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逐级递减,推进缓慢,未按期完成任务。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市环境、工信、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五乱”问题、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督查,下发督办通知4次、专项通报4次,夯实责任,传导压力,推进问题整改。②对整改不力问题及时移交、曝光。就商州区氟硅公司周边群众搬迁及商洛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建设滞后、丹凤两起交办信访件未按期完成整改等3个问题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实施约谈。截止2020年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24个问题20个已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市9个配合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7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72件信访件已全部整改到位,省委环保督察交办的205件信访件已整改到位204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35件信访件已整改到位134件。

(2)中央和省委督察反馈问题抽查6个,3个未完成整改;乱排乱放问题抽查30个,7个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定期对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截止2020年2月底,3个未完成问题,有2个已整改到位,有1个正在整改之中(陕西秦岭钼业公司生态破坏问题)。②对乱排乱放7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加大督查,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3)整改工作质量不高,如采石场整改普遍存在植被恢复成活率较低等。

整改措施及成效:落实日常管护责任,系统推进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植树复绿,提高植被恢复成活率。有序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创建绿色矿山的主体责任。督导矿山企业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边治理、边开采,对受损矿山进行修复治理。2019年1-12月,全市共投入治理资金6753.62万元,恢复治理面积155.198公顷,消除地灾隐患141处。其中财政投入资金958.99万元,企业投入资金5794.63万元。

2.关于“红线意识绷得不紧”的问题。

(1)市委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盲目乐观思想,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性警惕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委、市政府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市委书记、市长、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绷紧“红线意识”。①2019年8月6日,市长郑光照主持召开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四大保卫战”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抓好各类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打好“四大保卫战”。②2019年8月19日,市委原书记陈俊同志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中共商洛市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整改进展情况周报告制度,促进问题加快整改。③2019年8月27日,市长郑光照出席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约谈暨强化行动推进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下大气力整治大气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空气环境质量下滑势头,确保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④2019年9月24-27日,市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办、市秦岭办抽调干部,对省委专项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⑤2019年9月29日,市委举办了“商洛大讲堂”生态文明报告,邀请中国气象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小峰作“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报告,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⑥2019年11月4日,市委召开第29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对于打造秦岭腹地中心城市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加强中心城市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利支撑。⑦2019年11月14日,市委常委班子召开了省委第十巡视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⑧2019年12月18日,市委副书记李豫琦主持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⑨2019年12月20日,市委召开第3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党组关于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⑩2019年12月31日,市委书记郭永红到商洛市履新后的第二天,即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有关情况的汇报,对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⑪2020年1月3日,市委书记郭永红对市秦岭专班关于商南天鹿生态养老产业项目整治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商南县委、县政府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对标中央指示和省委要求,全力加快彻底整治,坚决防止表面整治、虚假整治、确保真改实改、不留隐患。⑫2020年1月7日,市委书记郭永红在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最严制度呵护商洛良好生态。⑬2020年1月22日,市委书记郭永红在中心城区和丹凤县巡查丹江、调研河长制工作,在现场查看了市区水源地和水库坝下国控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后,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扎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各项工作。⑭2020年2月18日,市委副书记李豫琦在涉商网络舆情(疫情防控工作专报)〔2020〕第25期网民反映“丹凤县商镇王塬村养鸡场严重污染环境问题”作出批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农村更需要加强人居环境整治,请丹凤县调查处理。⑮2020年3月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文罡主持召开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⑯2020年3月19日,针对商南县违规建筑未整治到位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文罡代表市委、市政府在商南县召开通报约谈会,实行驻点督办。⑰2020年3月25日,市长郑光照主持召开全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彻底清查各类违建别墅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敢于动真碰硬,下茬立势抓好问题整改。目前,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后将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2)商南县水源地县河水库上游的钾长石矿开采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7年采矿许可证到期,自然资源局再次审批至2020年。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商南县县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及矿权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商南县县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共分1级和2级保护区,全长4500米,1级保护区自水库大坝向上延伸1000米,2级保护区自1级保护区边界向上延伸3500米,全长共计4500米。玉山有限责任公司和铬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各项手续齐全,采矿点位于水库上游,距2级保护区边界约12公里处,不在商南县县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二是经商南县环境局季度对水库水源地水质监测,商南县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城市饮用水水质标准,城区群众饮水安全。

3.关于“生态环保理念宣传不够”的问题。

(1)除柞水县外,其他县(区)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宣传不够,缺少整体谋划和专门部署,没有形成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大格局。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在市政府网站、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商洛新闻网等市级主流媒体,常年开设《秦岭整治进行时》等专题专栏,编制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资料5000余份,刊登播发各类新闻报道、工作信息7000余条,组织环保世纪行等集中采访活动10余次,召开生态环保系列新闻发布会7场次,举办商洛大讲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报告会2场。②制定印发了《2019年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加大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2019年7月15日启动,在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开展了“保护秦岭·爱我家园”主题宣传,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营造了全民关心秦岭、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干部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2)商南、镇安两县城区及所辖镇(办)、重点区域未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标语,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不够,群众知晓度较低,参与保护的氛围不浓。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商南县: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讲话、开设专栏、摆放展板、悬挂横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册和组织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要求,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②镇安县:制作发放秦岭地区违建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策宣传页、宣传读本3000多份,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匾170多个,文化墙200多平方米,户外标语、固定横幅120多条(幅),并利用村、社区“曝光台”曝光反面典型,通过院落会、小组会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秦岭地区违建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有效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建立网络巡查研判机制,及时收集处置网络信息。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制定落实和我省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够到位方面

4.关于“有关法规制度应建未建”的问题。

(1)《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订工作尚未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正在加快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对各类保护区需要重新调整范围的,组织专门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和论证,争取得到中央和省委的认可。②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积极主动参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待省总体规划出台后,尽快完成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2)市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修订工作尚未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与省秦岭办对接,市级不再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3)市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土保持2个专项规划尚未出台。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与省秦岭办对接,市级不再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4)市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3个专项规划尚未出台。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与省秦岭办对接,市级不再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5)市矿产资源开发、国土空间、城乡建设3个专项规划需修订完善。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与省秦岭办对接,市级不再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6)市旅游开发专项规划修订工作尚未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与省秦岭办对接,市级不再编制各类专项规划。

(7)红线划定、坐标库建立工作尚未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658.5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9%。市资源局正在对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进行评估。

(8)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任第一组长和组长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5个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②制定印发了《商洛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商洛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商洛市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6个专项行动方案。③在市、县(区)、镇(办)三级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群众投诉点107个,公开投诉电话和公共邮箱,畅通投诉、信访和举报渠道。④制定印发月报告、季度例会、信息宣传、督查通报四项制度,压茬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9)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整改措施及成效:定期与省财政厅对接,待省上办法出台后,及时制定出台我市矿业权退出补偿机制政策,明确我市矿业权退出操作规程和补偿标准,对依法退出保护区的矿业权实施补偿。

(10)镇安县至今未颁布实施保护规划、红线划定方案及各项专项规划。

整改措施及成效:《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10月印发。在学习新《条例》的基础上,镇安县正在开展《实施方案》修订版前期调研工作,积极对接省、市秦岭办,认真做好各类保护区调研和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待省、市秦岭保护《规划》出台后,尽快完成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修订工作。

5.关于“执行环保政策不严格”的问题。

(1)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准入审核把关不严,事中事后监管失察。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指导。②结合稽查、重点案件查处等工作,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开始及时督促检查企业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环保“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查处,对问题突出的建设项目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县区政府负责人等手段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商州区毛沟、南沟、董家后沟3座无主尾矿库整治未严格落实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及成效:受疫情影响,毛沟、南沟尾矿库整改工作于3月4日完成招投标工作,3月5日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施工动员会议,进行技术交底,力争在5月底前完工。目前,施工企业已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3)洛南县小石湾、芋园沟2座无主尾矿库整治未严格落实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2019年9月20日聘请省尾矿库专家和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进行现场复核,认为已达到隐患治理的目的,基本消除了安全隐患;②对小石湾尾矿库覆土未达到设计部分,已委托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进行设计。正在履行设计审查程序。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尾矿库隐患治理资金。

(4)洛南县禁(限)养区畜禽养殖企业没有按照要求整治退出,废气、粪水外溢直排,污染严重。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洛南县对全县禁养区内33个畜禽养殖企业全部进行关闭拆迁。②秦丰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堆肥棚地面和道路进行硬化,设置了溢流隔档,对发酵池采取封闭污水溢流孔和加盖改造;吉祥养鸡场修建了堆肥棚,对发酵池进行加盖改造,对厂区定期采取药物灭蝇;豪强养牛场对场区进行了硬化处理。秦丰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吉祥养鸡场、豪强养牛场3个养殖场养殖污染已按要求治理到位。2020年3月25日,市农业农村局对3个养殖场污染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5)丹凤县禁(限)养区畜禽养殖企业没有按照要求整治退出,废气、粪水外溢直排,污染严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丹凤县对全县禁(限)养区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摸底,按照禁(限)养区规定进行整治退出,彻底解决废气、粪水外溢直排,污染严重问题。2019年12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现场检查,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以“商农发〔2020〕34号”文件进行销号处理。

6.关于“旧宅基地腾退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各县旧宅基地腾退恢复生态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及成效:陕南移民搬迁和“十三五”同步搬迁的旧宅,按照政策要求,根据实际入户进度,稳步推进腾退。全市十三五易地搬迁任务50303户,现已腾退46515户,拆除34358户。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剩余问题正在加快整改。

(2)商南县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共计18537户,旧宅基地腾退仅24户。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商南县政府成立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暨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化管理、公司化运作、专业化施工”的运行机制,加大旧宅腾退工作力度。②按照“边腾退边拆旧复垦”的思路,加强与省市国土部门对接沟通,实现图斑、定位、测绘和项目工程编制同步跟进。③深化与省地建集团合作,采取“财政出小头、市场出大头”的办法,设立旧宅腾退补偿周转金。④将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工作纳入对各镇(办)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截至目前,商南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3937户现已腾退3474户;拆除2538户。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剩余问题正在加快整改。

(3)镇安县搬迁共计17523户,腾退7824户。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镇安县制定完善《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②逐村逐户建立完善旧宅腾退台账。③加强移民搬迁旧宅腾退政策宣传。④组织专业队伍,逐村开展旧宅地理坐标测绘,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拆除。目前,镇安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8066户现已腾退7193户;拆除4645户。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剩余问题正在加快整改。

(4)柞水县搬迁共计5161户,腾退仅22户。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柞水县宣传“一户一宅”政策和旧宅基地腾退奖补标准,及时兑付奖补资金。②与易地扶贫搬迁户签订旧宅基地腾退协议。③建立“日报告、周评比、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深入现场督导检查、约谈问责。④及时兑付奖补资金。目前,柞水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2979户现已腾退2809户;拆除1839户。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剩余问题正在加快整改。

(三)党委、政府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得不实

7.关于“党委、政府抓落实不够”的问题。

(1)“一岗双责”螺丝拧得不紧,个别领导干部亲力亲为少,下沉一线调研少,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解决问题未到“最后一公里”。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上率下,下沉一线调研,传导责任和压力,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小落细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冲在一线,亲自督查督办,研究解决问题。市委专职副书记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多次深入一线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督查并召开约谈会,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扎实履行牵头责任,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所牵头负责整改的问题一线办公,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

(2)商州大溪谷、商南天鹿养老产业园2个项目52栋违规建筑已没收,但后期跟踪督办不力,尚未实现销号。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按照省委整治专班审定的彻底整治实施方案,大溪谷违建别墅项目整治任务已完成,2019年11月18日,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同意销号。②商南天鹿生态养老产业园项目整治任务已完成,2020年3月30日,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同意销号。

(3)133座尾矿库的综合治理达标不够,存在走过场现象,安全风险还没有完全消除。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9年至今,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对66座尾矿库进行了安全督查检查,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和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2019年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共排查尾矿库安全隐患374处,已整改368处,整改率98.3%。

8.关于“专职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2017年9月,商洛市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但至今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各县区也未专人专职,基层镇(办)没有专门环保机构及专职人员,缺少专业人才,环保检测、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委编办印发市发改委(市秦岭办)“三定”规定,在市发改委加挂了“秦岭保护办公室”牌子,设立了“市(县区)秦岭保护科(股)”内设机构,核定了领导职数,明确了工作职责。在镇(办)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加挂了“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所”牌子,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2-3名,主要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同时,采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开遴选、人才引进等方式,强化编制保障,充实干部力量。

9.关于“环保资金、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未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设立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财政局多方筹集资金,加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2019年,市本级财力安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市级补助资金2889万元(含执行年初预算600万元)。

(2)市城市管理局92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支出,无集体研究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城管局已向市政府上报了《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92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定的请示》(商城管字〔2019〕64号),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同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要求,实行集体会议研究,确保专款专用。

(3)市环保局环保资金预算执行率仅为49.7%。

整改措施及成效:下达市环境局的专项资金1490万元,已实际支出1119.45万元,对于确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共计320万元(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资金220万元、二龙山自动检测站100万元)予以收回,重新安排用于其他急需实施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剩余50.55万元为预留保证金。经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专项资金执行率已达96.6%。

(4)市林业局等5个单位1003万元资金存在滞留、闲置、改变资金用途等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监测设备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支付;市城管局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已向市政府上报《商洛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92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定的请示》(商城管字〔2019〕64号),并报市财政局备案,收回改变用途132万元专项资金,并已上交市财政。市林业局制定了城周绿化验收方案、资金拨付方案,于2019年10月17日向商洛市林业科工贸有限公司全额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关于滞留环保专项资金问题,已在巡视期间拨付,山阳县、洛南县将引以为戒,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了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

(5)商州区文超文康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4个项目,招投标及合同执行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关于商州区文超文康采石场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②关于洛南县王八沟天明沟小石湾无主尾矿库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待审计结束后依据审计结论进行处理,并在今后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严格按程序规范运作;③关于市林业局城周绿化80万元项目由项目公开招标变为询价问题,主要是当初投标企业不足3家,加之飞播造林工期较紧,按照《商洛市城周绿化种苗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变为询价,市林业局已以此为戒,在此后的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④关于商洛市中心医院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已对后勤保障科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相关科室学习《经济合同法》,加强工程管理等培训。

10.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的问题。

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一级保护区未全封闭,仍有人揽客收费乘船游湖,甚至有人游泳。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增强工作力量,水库库区日常管理工作人员由9人增加到17人,成立城郊派出所驻二龙山水库管理处警务室。②改变巡查工作方式,由过去单一的定时定点巡查变为定点蹲守和水面、陆路巡查相结合方式。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库区设立大型水源保护宣传牌30余处,小型警示牌80余处,封堵下河采砂通道14处,修复水源保护围网10余处。④要求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处、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分局、商州区交通(海事)局、麻街镇政府、板桥镇政府等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管理。目前,钓鱼、游泳、偷拉游客现象已全面禁止,破坏的水源保护围网已修复,商州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已通过各自渠道申请水源保护资金,加快围网全封闭。

(2)县河水库是商南县城唯一的饮用水源地,属一级保护区,玉山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铬镁材料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在库区水源上游施工采矿,直接影响水库水源涵养能力和城区十万人饮水安全。

整改措施及成效:商南县组织县资源、水利、环境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对2个矿区与水源保护区的界限、企业的手续、施工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2个企业均不在县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商南县委托陕西天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进行了实地勘测定位,并对县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重新进行了测绘,形成了新的矢量边界图及相关数据报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商南县已完成了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了日常监管责任,整改到位已销号。

11.关于“‘五乱’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各县区都存在农村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问题,农家乐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功能设计、排污保洁等,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落细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关于对农村畜禽养殖的监管。一是扎实安排部署,各县区都成立了“农村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开展禁养区复核,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部署要求,对禁养区进行了复核;三是实行台账管理,对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全面摸底,逐场建立了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台账;四是完善治污设施,全市建设沼气池87个、31119m3,沉淀池231个、26450 m3,堆积发酵棚45744m2,养殖小区沼气342个,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验收合格率达到99.69%;五是推广节水生产工艺,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思路,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节水生产工艺,“畜沼结合”“种养循环”等生态养殖模式,对580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畜—沼”循环养殖场365个,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场发展到135家,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47%。②关于农家乐的监管。一是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于2019年12月份通过省文旅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将按程序报批印发;二是在已经印发的《商洛市秦岭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中对农家乐(民宿)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内容作了详细规划;三是先后编制出台了《商洛市旅游安全服务技术规范—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商洛市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商洛市农家乐(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范和标准,推动农家乐规范化、生态化、可持续性运营。

(2)村民自建房仍有随意乱建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加强村民自建房管理,对随意乱建现象坚决遏制,严惩严处,不断规范村民建房,对随意乱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

(3)商南县“五乱”问题整治有死角,城关街办丰联公司有机肥料厂存在污染问题,县城塔坡聚贤小区边堆放大量垃圾。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于“丰联公司有机肥料厂存在污染”问题,商南县向丰联公司有机肥料厂下达整改通知书,对现存半成品进行了覆膜处理,对厂区内外垃圾立进行了清运,并落实确定专人定期跟进检查。对于“县城塔坡聚贤小区边堆放大量垃圾问题”,商南县成立垃圾清理工作组,对堆放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加强环境卫生“四包”责任日常监督。

(4)镇安县旬河木王段、乾佑河柴坪段沿河存在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镇安县累计组织联合执法人员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150余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集中力量对河道沿线河滩地、河道内违建工棚、采砂场点、废弃土石料、过堤线路等进行整治,共计下发河道清障通知书10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清理占用河道修建石料厂1处,关停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点1处,清理堆占在河道内废弃土石料5处 2.5万立方米。已对旬河、乾佑河的砂场全面取缔,采取联合执法措施,对乾佑河沿岸的30家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镇(办)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日常监管,从严打击河道乱搭乱建、乱采乱挖行为,营造良好的河道“清四乱”整治氛围。

(5)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曹坪镇上窑村和窑镇社区、瓦房口镇老庄村和田丰村、杏坪镇肖台村原建养猪、养牛、养鸡场在新定的禁养区内。

整改措施及成效:柞水县成立了工作专班,对营盘镇朱家湾村、曹坪镇上窑村和窑镇社区、瓦房口镇老庄村和田丰村、杏坪镇肖台村原建的养猪、养牛、养鸡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台账。成立了农村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夯实了镇办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全县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排查,编制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实施方案》。对3家养殖场进行取缔、依法关停。督促6家养殖场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杜绝畜禽粪污直排直放。

12.关于“城市排污管网没有全覆盖”的问题。

(1)商州区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没有全覆盖,生活污水收集不全、雨污分流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正在推进中心城市部分内涝点防治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可促进解决城市山体雨水收集问题,推动雨污分流项目实施。②按照《商洛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正在推进中心城区管网排查工作,为后期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提供准确依据。③高新区已完成11个托管村给水及污水工程初步设计和立项工作,制定了《雨污管网建设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加快实施。④商州区已开展中心城区冀村以东片区(含沙河子)污水管网设计,计划将污水全部收集后接入夜村污水处理厂。

(2)中心城区26平方公里,有近8平方公里没有铺设污水管网。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商洛市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目标》,2019年共完成排水管网铺设16.428公里,完成投资5128万元。其中,商洛市国际会议中心至体育场段丹江以南6个社区管网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累计完成管网铺设7.616公里,完成投资2800万元;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累计完成管网铺设4.745公里,完成投资660万元;龙山村南侧污水收集工程、侯塬社区南侧污水收集工程及刘塬村排水改造工程累计完成管网工程2.467公里,完成投资700万元;完成南环路污水管网铺设1.6公里,完成投资968万元。目前,已印发《商洛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商政办函〔2019〕140号),后续将按照行动方案逐步推进实施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

(3)同样问题在其他县也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市污水垃圾PPP项目正稳步推进,已完成了前期可研的编制、审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定。目前,已发布招标公告,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2020年4月中旬全面开工建设。洛南县老城区综合管廊工程前期手续全部到位,已完成招标工作。丹凤县实施了排水改造工程,已完成改造任务65.526公里,其中雨水管网改造26.868公里,污水管网改造38.658公里。商南县已完成垃圾污水处理PPP项目可研编制、评审以及项目审批、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前期工作。山阳县2019年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对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出现问题比较严重的区域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整改。镇安县编制了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复;对城区26处污水排污口进行维修改造,确保市政排污管网安全运营。柞水县完成投资365万元,完成3处管网改造工程。

(四)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严

13.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乏力”的问题。

(1)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动真碰硬不够,追责问责偏向基层,没有深挖涉及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腐败问题。市各级纪委监委2014年至2019年5月共处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线索687件,问责780人,县处级干部仅有20人,全部为“第一种形态”,占被问责总人数2.6%;科级干部占15.9%;一般干部及其他人员占81.5%。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严格执行《商洛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始终坚持把查处生态环保领域案件作为巡视整改工作重中之重,在畅通信访举报主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的同时,采取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举措,不断加大查处力度,精准实施追责问责。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底,全市共查处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10件13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9件16人,分别占总数的8%、12%;党纪政务处分101件116人,分别占总数的92%、88%,保持了惩治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洛南县“3.12”涉黑团伙案中违规建别墅、杨某非法卖地案涉及失职失责人员,共政务立案11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4人,其中科级1人。查处丹凤县刘某非法采矿案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对滥用职权、疏于监管、违法审批的县水务监察大队、龙驹寨国土所负责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失职渎职、造成国家林地受到破坏的林业局原局长已经采取留置措施,进行深入审查调查。

(2)2017年,商州区林业局对金陵寺天山大理石矿监管不力,导致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采矿,植被破坏且虚假报告整改情况,其监管行为被法院判决违法,但纪检监察机关未追责。

整改措施及成效:目前,核查追责已落实到位,商州区纪委监委对商州区林业局党组予以问责,责成商州区林业局向区委写出书面检查,并督促金陵寺天山大理石矿按照设计方案尽快恢复植被;对商州区林业局时任局长、现任局长实施警示谈话,对时任商州区森林公安局二龙山派出所负责人、金陵寺镇林业站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给予商州区林业局原林政股负责人现法制股负责人政务记过处分。

14.关于“派驻纪检组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市各级生态环保部门派驻纪检组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不够,在追责问责的780人中,派驻纪检组主动查处的只有15人,仅占总人数的1.9%,171个派驻纪检组仅有9个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一是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16家,对64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②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轮训,进一步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③夯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夯实监督责任,督促开展政治监督,精准执纪问责。2019年度,驻市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处置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3件、立案1件、政务处分1人。

15.关于“职能部门监管履职不力”的问题。

生态环保个别职能部门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疏于监管,履职不力,被检察院依法行政诉讼。2016年至2019年6月,商洛市各级检察院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56件,其中已整改379件,正在整改62件,行政处罚6件,立案调查6件,公益诉讼起诉3件。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市环境局按照部门机构改革领导和职责变化,对市环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重新梳理明确,待省上印发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后,出台我市的《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结合年度党政目标责任书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专项考核、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及专项督察整改等工作,全面夯实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及时督办、约谈有关部门、县(区)及相关责任人,督促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②市环境局及时与市检察院对接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重点对2019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下达的检察建议清单调度,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整改落实。经统计,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生态环境类诉前检察建议147件,36件正在按时限要求整改中,6件尚在回复期,其他105件已整改到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6件,各级人民法院已审结31件。

16.关于“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底,全市共通报曝光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8期34件139人。②严格处分决定宣布程序,对在2018年秦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失职失责的8名市级部门干部,到所在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督促涉案单位吸取教训,警钟长鸣。③督促全市2018年以来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生态环保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单位,分析问题、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建章立制,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7.关于“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有欠账”的问题。

(1)仍有20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截止2020年3月底,全市排查出的72个违规建筑问题均完成整改,并督促各县区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2)11个专项督查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截止2020年2月底,11个问题中商州区鑫丰源矿业、商南县乙丙矿业、山阳县永兴采石厂、山阳县中村镇罗家坪采砂场、345国道拆迁施工废土废渣、镇安县木王镇花岗岩矿山、商州区吴庄兴达石料厂、洛南县恒丰非金属矿业、洛南县正瑞建材等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山阳县月亮洞水电站、洛南县陕西秦岭钼业等2个问题正在整改。

18.关于“矿山生态恢复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1)巡视抽查的采矿企业中,普遍存在不按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设计方案和标准施工的现象,违规开采未得到遏止。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标准,实施地质环境修复。②制定《商洛市市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方案》《商洛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方案》,止2019年底,全市共有271家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③全市共有298家矿山企业设立基金账户,提取基金6512.25万元,根据《基金管理办法》,2019年全市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597.4万元,落实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④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开采行为,查处违法开采48起,有效规范了开采秩序。

(2)商州区三十里铺区域内乾元采石厂、破岔石料厂等6家采石厂山体生态恢复,均未达到标准,种植苗木成活率较低,山体立面生态修复未采取措施,且弃渣、砂石料大量露天堆放。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商州区三十里铺区域内乾元采石场、破岔石料厂等6家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恢复治理工作。商州区乾元采石场、商洛市商州区十五里铺村石厂、商洛市商州区破岔石料厂整合为一家企业,破岔石料厂作为整合主体,对被整合的两家石料场进行恢复治理。目前已投资160余万元,完成恢复治理面积58.2亩。尚有部分整改工作正在按照方案有序推进。

(3)洛南县正瑞建材公司和全业达镁矿弃渣场山体生态恢复,均未达到标准,种植苗木成活率较低,山体立面生态修复未采取措施,且弃渣、砂石料大量露天堆放。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全业达镁矿弃渣废坑进行平整,清理枯死苗木,进行补植补绿,加密浇水和管护频次,提升苗木成活率,落实降尘相关措施,对料堆进行覆网加盖,对石料加工区建棚围挡,对周围及道路进行洒水和雾炮降尘;洛南县正瑞建材已关闭,设备已拆除,覆土复绿已到位。

(4)丹凤县南沟采石场山体生态恢复,均未达到标准,种植苗木成活率较低,山体立面生态修复未采取措施,且弃渣、砂石料大量露天堆放。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弃渣、砂石清理方案和施工设计,并加强整改工作督查检查,彻底清理弃渣、砂石,恢复生态环境。截止目前,南沟采石场植被恢复补植方案和施工设计已制定,补植工作已完成。

(5)山阳县永兴机械化采石场采矿手续不全,无建设用地和林业审批手续,无环评批复,违规开采仍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山阳县永兴机械化采石场目前停产整改,林业、水利、环评、安评等手续已办理,用地手续申请省资源厅已通过,省政府已上会。该企业2019年度阶段性恢复治理工作已到位。

商州区吴庄兴达石料厂采矿手续不全,无建设用地和林业审批手续,无环评批复,违规开采仍存。

整改措施及成效:商州区采石场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已对整合后石场的生产规模、矿权范围、年限等问题研究审定。目前,兴达石料厂已缴纳了出让金,正在办理采矿权证。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已对其违规开采及占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部门正在调整用地规划,办理林地、环保手续。

19.关于“中省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关于延长石油氟硅化工集团周边居民搬迁问题,未按整改时限完成搬迁任务。

整改措施及成效:延长石油氟硅化工集团周边居民搬迁涉及63户群众,截止2019年10月25日,所有群众已签订搬迁协议,房屋已全部拆除,已帮助63户群众完成房屋基础建设,目前搬迁群众正在自行有序建房。

(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运行不畅,工作合力不强方面

20.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2017年9月14日,商洛市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但第一次全体会议到2018年7月5日才召开。秦岭办职能作用发挥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指导各成员单位工作不力,对全市环境保护缺少调查研究,实情不够明朗,汇报材料两次被巡视组退回完善。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市发改委(市秦岭办)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职能,加强调查研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积极主动与省秦岭办及委员会成员单位做好沟通衔接,探索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不断加强网格化监管,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加强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不断增强各部门依法履职、联动配合。②按照市委编办批复“三定”规定,在市发改委(市秦岭办)成立了秦岭保护科,充实了干部力量,建立完善了工作制度,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2)相关职能部门对建筑工地、污水排放等生产生活领域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环境局结合年度党政目标责任书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专项考核、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及专项督察整改等工作,全面夯实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及时督办、约谈有关部门、县(区)及相关责任人,督促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市城管局开展了6次市区污水直排问题排查,实施污水截留5处,疏通排水井堵塞48处,治理污水管网堵塞930米,清掏清洗雨污水井(井盖)5000余处,有效治理了城区污水直排问题。

(3)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对建筑工地的“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不清、失察失管,建筑工地管理普遍混乱,防尘降霾措施未严格落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环境局组织开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行动,牵头成立了联合督查检查执法队,自2019年8月1日起,全面启动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行动。累计出动人员2230次,督查检查企业(单位)961家,发现存在问题500家,现场向企业(单位)下发交办单421份,下发督办单151份,整改到位400家,未整改到位69家,立案处罚4家,曝光6家。针对市政施工扬尘整治问题,市城管局专门成立蓝天保卫战工作检查组,对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落实情况进行了排查,对公用项目建设单位集体约谈3次,下发大气污染问题督办通知4份。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市住建局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按照扬尘污染治理“六个百分百”目标要求,集中开展整治。2019年以来,先后对全市在建建筑工地从市级层面开展了四次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市县住建系统2019年共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165次,检查项目86个,治理面积260多万m2。

(4)商州区柳家沟入丹江排水涵洞在巡视期间趁降雨三次偷排污水。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中心街与江滨大道交汇处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于2019年9月完工,共铺设DN1000排水管网12米,新建闸槽井1座,完成投资13.5万元,将莲湖丰收渠经莲湖公园汛期溢流的初期雨水及雨污混排水截流引入江滨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短期内解决了柳家沟入丹江排水涵洞雨天排污问题。②对柳家沟河道713地质队门口5个污水井及60米污水管道疏通清掏,并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发现污水外溢立即采取措施疏通。③在江滨大道与世纪天元商业街交汇处、江滨大道与朝阳路交汇处、江滨大道与向阳路交汇处等3处实施污水截流改造工程,目前江滨大道东段污水直排问题基本整改到位。④对通江路沿线污水直排雨水井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封堵雨水井污水直排口6处。

(5)渣土车存在违规运输。

整改措施及成效:商州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卫生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的通告》,深入各建筑工地广泛宣传。采取设点查处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心城区渣土车违规拉运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先后在城区刘湾桥头和国际会议中心对面龟山大道口设立固定检查点2个,机动巡查小组4个,每天早上8时至晚10时30分对各工地及北环路、江滨大道、商鞅大道等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不间断巡查监管;同时在中心城区各建筑工地派驻监管人员,要求工地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开工前必须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严格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有效遏制渣土车违规拉运及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对城区所有工地及渣土车辆发放《商洛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00余份,清理无主建筑垃圾约144立方米,处理智慧城管平台下发整治任务286起,处理12345便民热线投诉32起。批评教育违规拉运渣土车辆294起,查处及处罚违规拉运渣土车辆211起。

21.关于“环保考核的导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商洛市制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环保鉴定”,但差异化考核不够,环保考核及鉴定导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市考核办在2019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置中,增设“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情况”和“秦岭生态气候监测气象站网建设”等指标,市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责任主管部门制定了具体目标任务,已印发各考核对象。②推行差异化考核。结合各县(区)主体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差异等不同情况,设置了不同压力和难度的差异化指标体系,对国家和省级层面生态功能区,降低了“生产总值”“工业投资增长”等指标的分值权重,加大了“生态环保”类指标分值权重(最高的镇安县提高到了210分)。③制定环保鉴定制度。市环境局梳理环保鉴定负面清单,加大调研力度,研究制定生态环保鉴定操作办法,列出负面清单,明确不合格情形,进一步做实环保鉴定制度,强化环保鉴定对干部评优、提拔把关的份量,树立重用生态环保实干者、惩戒失职无为者的导向。④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县(区)、部门(单位)及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干部研判、选任、评优等工作,持续抓好生态环保“一票否决”,与“三项机制”挂钩,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22.关于“工作合力不强”的问题。

城市环保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市、区之间遇到相关联的问题推诿扯皮,市上管主城区排污主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街道绿化、大公园;区上管排污支系统建设、郊区农村污水处理、街道卫生保洁、小公园。管理权责分割,责任不明晰,任务落不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9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分级建设管理维护责任主体的通知》(商政办发〔2019〕36号),对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管理、维护职责进行了明确,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化排水管网建设及日常管理,夯实各级管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23.关于“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

市县镇村“四级”虽然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但镇村层面责任区划分还不够精细,网格监管还有盲点,部分网格员主动监管及能力匹配不够。丹凤县仅有三分之一镇办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网格员工资未全面落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建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完成全市98个镇办、1281个村(社区)网格划分,落实四级网格员2709人,达到100%全覆盖。②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整合各级各部门网格员队伍,选优配齐人员力量,加强网格监管能力建设。③丹凤县建立了信息化监管平台,网格员工资全面落实。

(七)巡视期间指出的城市管理水平低问题方面

1.关于“城市噪音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进一步明确城区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发生的噪音扰民问题的监督管理职责,各派出所已同辖区商铺、物业和单位签订责任书170余份。②市公安局抽调4名专职民警脱离原工作岗位,在早晚两个时段,重点在城区主要商业区和人员密集区开展巡逻查控工作。③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多警种在主城区集中开展噪音扰民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不听劝阻、多次使用、屡教不改的进行集中清理,累计收缴各类音响设备40余台。④强化宣传教育,在丹江公园、中心广场等安装警示牌10余块,确定一辆警车为噪音污染防治宣传车。⑤强化警情处理,2019年8月以来,市公安局通过110接处警平台共受理噪音投诉案件102起,查处102起,出动警力70余人次。

2.关于“主城区乱搭乱建现象突出,违建拆除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①市城管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乱搭乱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商城管发〔2019〕126号),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中心城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②商州区加强宣传,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商洛市中心城市个人建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制作宣传横幅200条,印发《违法建设知识问答》2万份。③商州区落实“镇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执法人员包组,村干部包户”的整治乱搭乱建“三包责任制”,全方位管控,摸清底数,台账管理。中心城区共排查出乱搭乱建49户,3728.34平方米,现已拆除49户。④商州区制定《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共清理流动售砖车300余车次,整改建筑工地6处,清理建筑砂石500余m3,清理建筑用砖6万余块,暂扣施工电葫芦46个,铁锹、瓦刀等建筑施工工具200余件。⑤高新区对辖区范围内进行摸排调查,共排查8处“乱搭乱建”,共计162平方米,组织群众自行拆除活动板房6处,帐篷2处。

3.关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差,乱堆乱放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环境局结合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配合市创卫办先后4次对商州区、商洛高新区进行联合检查,会同市城管局督促商州区对卫生死角死面进行了大清理,对市容市貌进行了大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商州区按照《商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有关要求,强力督促指导各镇办集中开展“三堆六乱”整治。协同区人大、区政协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督查考核和一次不定期整改回访,通过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整改回访等形式督促镇办工作开展,累计下发督办通知54份,督查160余次,督办垃圾箱清运不及时、垃圾堆积问题、环境卫生死角死面和“三堆六乱”等环境卫生问题1000余件,同时为中心城区四办三镇社区配备电动三轮保洁车150辆,提高垃圾收集清运效率。

4.关于“住宅小区环境普遍较差,特别是老旧小区管理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商州区城管局购置1吨高压冲洗车1辆、8吨高压冲洗车1辆、干式清扫车2辆、洗扫车1辆、4吨垃圾压缩车(挂桶式)8辆、5吨垃圾压缩车(挂桶式)4辆、8吨压缩式垃圾车(挂桶式)4辆、垃圾桶清洗车1辆、对接式垃圾车2辆、大勾臂垃圾车(双桥)1辆,同时将中心城区党政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垃圾点的铁皮垃圾箱全部更换为垃圾桶并进行套袋,每天定时进行拉运,做到日产日清。在中心城区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年底前建成3个示范片区,将有效提升老旧小区环境卫生。

三、以坚强政治定力继续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切实保护好商洛良好的生态环境

商洛市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问题整改还没有彻底完成,有的地方还存在落实不深入、不到位等问题,解决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市委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持之以恒长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保护发展好商洛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突出源头管控。修订出台《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各县(区)实施方案。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管控,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划定农业空间,从严控制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空间,实现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有机统一。

二是持续加大力度,加快问题整改。围绕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对标对表整改方案,始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按目标要求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的,进一步夯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强调度、强化督导,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正在整改的,全程跟踪、督查督办、挂图销号,确保每个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注重源头管控,充分利用好网格化监管平台,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对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实现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零增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形成整治强大震慑。

四是加大考核力度,从严执纪问责。突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并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固定下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建立更加严格的督促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严查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人和事,不断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倒逼环保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五是强化教育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加强学习教育,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大力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广泛深入开展秦岭保护“进机关、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营造全民关心秦岭、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行动自觉。

六是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发展。积极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的路径,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快构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绿色产业体系。打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中国气候康养之都、国家森林城市“金字招牌”,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之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提质增效,让老百姓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中不断增强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14-2368562;邮政信箱:商洛市商州区名人街26号;电子邮箱:260349703@qq.com。

中共商洛市委

2020年7月10日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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