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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秦风网 作者: 时间:2020-07-10

根据陕西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3日至7月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8月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厅党组严肃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19条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厅直系统上下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树立“人人都是主人翁”意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二)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智华在巡视反馈后立即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统一领导班子思想,成立巡视整改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随后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6个方面19条问题,逐条细化整改落实方案和台账,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完成时限,共制定了91条整改措施。2019年9月2日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整改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夯实责任落实整改工作。厅党组全面夯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成立了专门的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张智华同志负总责,党组成员及其他厅级干部按照分工分头负责,相关处室、单位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并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单位的具体职责。

(四)分类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厅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分类整改,对一些具体问题立即改、改到位,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强力改、持续改。整改期间,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集中力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视不够,理论武装抓得不够紧。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厅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季度专题安排一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学习研讨,2019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完成集体学习13次。二是2019年7月1日至15日,分两期组织厅处级干部141人,在西安交通大学专题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读书活动,购买配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学习书籍1万余册,编印学习资料300余本,撰写体会交流文章近百篇。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提请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陕政发〔2019〕7号)和《陕西省青山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9〕12号),将秦岭生态环境“五乱”整治、自然保护区整治、矿业权退出、旅游建设项目、小水电站问题整治及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重点任务,落实了省级牵头部门和各市政府责任,并印发了省级各部门及各市(区)政府任务清单,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二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于2019年9月份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正式颁布实施。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厅内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涉及我厅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完成时限。四是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领导干部对“两山论”、环保法基本原则等理论知识理解掌握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厅党组带头学,2019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内容5次,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厅直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真正做到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加大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教育培训,向党员干部下发应知应会手册500余本,对部分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了理论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4)没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日常监管、执法等工作中。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全力抓好省政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中生态环境部门任务落实。二是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及年度工作方案、任务清单,经省政府印发实施。三是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19〕65号),组织西安等6市及部分县(区)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四是牵头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进一步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执法机制建设。

2.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5)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省委第四巡视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生态环境执法问题整改督查巡查实施方案》,推动涉秦岭各市认真整改落实。二是成立督查整改工作专班,召开了秦岭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并下沉到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市县现场督查整改。三是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加大信访问题处置力度,及时查处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6)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履行主体责任定位不准,主动承担责任的勇气不足,对目前生态环境面临的风险、形势变化、化解突出矛盾等方面研究不透。

整改成效:一是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厅级干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围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一线寻求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了调研报告12篇。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预警机制,对生态环境面临的风险任务进行分解,并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调度。

(7)在履行环境统一监管和环境执法检查中,存在以罚代管、不愿担当、问题“转嫁”、责任“下移”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省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坚决防范“一刀切”的通知》,从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监管,坚持分类施策、严防“一刀切”,严格责任追究等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二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让生态环境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的公信力。三是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企业自律与严格执法监管相结合。

(8)没有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生态恢复治理任务重等问题制定有效办法措施。

整改成效:一是联合省自然资源部门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开展了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我省碧水保卫战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陕西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9)没有站在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战略高度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整改成效:一是厅党组召开秦岭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班子和成员认真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二是对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实行台账管理、按月调度,成立4个督查组,分片包市(区)对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办。

(10)未对科学划定‘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整改成效:一是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过程中,对《条例》的三区划分与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省人大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的通知》,召开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推进暨培训会,指导秦岭北麓4市16县(区)及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成立由陕西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稳步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初步完成全省“三线”划定及落图、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工作。

(11)对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认识有偏差,未从政策、法规等根本措施上解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了关于贯彻学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通知,积极推动修订后的《条例》执行,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依法有力推进。二是涉秦岭地区的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开发乱象。三是加强秦岭地区尾矿库环境安全防控,完善应急防范预案,加大巡查力度。四是抽调专人全力配合,参加秦岭区域违建别墅后续整治工作和全省违建别墅排查整治工作。

(二)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和中省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4.监管措施乏力的问题

(12)对全省大气和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缺乏有力有效的办法措施,大气环境质量靠后。

整改成效:一是以“两散一车”等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突破,开展了清洁取暖、散煤治理、煤化工行业VOC治理调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我省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铁腕治霾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二是对全省空气质量同比下滑的安康市及时下发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的函,对2018年大气考核较差的西安、咸阳进行约谈,对全省空气质量同比反弹的宝鸡等12个市区集体进行预警谈话,督促完成年度指标任务。三是加大关中地区大气治理,积极配合省发改委进行散煤治理督导、配合公安厅每月通报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展情况、大力推进超标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四是加大对大气生态环境问题的督察督办力度,对咸阳、铜川开展了第二批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3个县区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到2019年底,关中所有城市均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20位,西安、咸阳改善幅度进入全国重点城市前20位(咸阳第9位、西安第18位)。

(13)2017年度水环境未完成国考任务,全国排名第31位。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2019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Ⅰ-Ⅲ类水体比例上升,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改变了在全国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

5.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4)在贯彻落实中省有关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中,存在打折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不断加强督导调度,推动任务落实。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突出重点、完善措施,进一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向纵深发展。三是将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态环境督察的重点内容,把督办群众举报问题办理贯穿督察全程。

(15)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厅落实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配合省住建厅制定了《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已正式发布实施。二是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通知》,已进入征求意见环节,待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执行。三是持续加强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危废处置利用能力显著增强。

(16)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的628个‘乱排乱放’问题,截至目前还有31个未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持续开展秦岭区域“乱排乱放”问题整治,针对问题开展督查检查,628个“乱排乱放”问题已完成620个。二是建立秦岭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函〔2019〕65号),联合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现联防联治。三是结合“绿盾行动”,认真排查自然保护区“乱排乱放”问题,有序推动问题整改。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7)在制定和实施环保政策、环保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方面调查研究不够、论证不够充分。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财政部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我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2018年中省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与绩效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我省各设区市2017-2018中省专项资金分配和监管总体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开展了绩效检查,并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三是联合省财政厅、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对2016—2018年中省生态环保资金开展调研工作的通知》,对陕南3市2016—2018年期间生态环保类资金及两场(厂)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8)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建设项目与实际不符,尤其是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成为“晒太阳”工程。

整改成效:一是我厅牵头成立了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二是颁布实施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督导各地严格执行,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制订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

(19)调研走马观花多,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主题教育拟定并下发了调研计划,明确牵头厅级领导和配合处室,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解决问题,按期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于2019年8月和12月开展调研成果交流,在破解生态环境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形成一些管用实用的机制制度及办法。

(三)关于党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实方面

7.体制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

(20)作为全国8家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试点改革任务没有按时完成。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了《关于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编制上划管理的通知》《关于11个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上划的通知》,在各市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环境监测站上划范围内的人员身份、档案信息进行了复审,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二是制定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区)生态环境督察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规定细化方案》,并完成了驻市(区)督察局班子配备工作;三是根据《关于调整省生态环境厅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组建生态环境执法局、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和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1)市级环保督察机构改革推进滞后。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区)生态环境督察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规定细化方案》,明确11个驻市(区)生态环境督察机构名称、级别、行政编制、领导职数和主要职责,已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予以备案。二是经认真研判和厅党组会议研究,配备了驻市督察局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调配和工作启动正在积极进行中。

(22)基层环保部门机构编制与环保工作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市县执法能力不足与依法行政的矛盾比较突出。

整改成效: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省委编办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解决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编制不合理等问题。

8.履职尽责存在差距的问题

(23)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成效: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19〕54号。截止2019年底,27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17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划定保护区范围,划定率100%。

9.考核问责不够严格的问题

(24)对地市考核流于形式,导向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起草了《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已经省政府审定,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修订《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起草了《陕西省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评价办法(暂行)》,探索建立省对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和生态补偿制度,确保考核过程务实,考核结果真实。

10.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5)面对市县环保部门屡查不力、屡查不改问题,存在协调指导不够或缺位。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调度、督查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直接督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成立督查组,分片包市(区)持续开展现场检查。二是加大对西安鄠邑区黄柏峪瑞德宝尔公司、渭南华阴宏发矿业有限公司破坏生态问题的督办力度,目前生态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正在进行。

(四)关于发现问题能力弱,监督执纪宽松软方面

11.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的问题

(26)驻厅纪检组对厅党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提醒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清单,具体明确监督的重点事项、主要方式和重点对象,实行清单式监督。二是督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制定的贯彻落实措施进行全面自检,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加强监督提醒,确保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

(27)对日常业务监督不严,特别是在执法检查不到位和审批监管不严不实等问题上“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纪检监察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廉政风险点问卷调查表、面对面谈话了解等形式,对生态环境厅10个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单位廉政风险及其防控》调研报告。二是驻厅纪检组向人事处等13个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部门(单位)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报驻厅纪检组审定。三是制定了《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巡查工作办法》。

12.执纪审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28)驻厅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在生态环境“执法后的执法、监督后的监督”方面认识不足,深挖线索查找问题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印发《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组2019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行动方案》,对建立环境案件研判机制、环境信访抽查机制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作出安排,并推进落实。

13.追责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29)2017年以来驻厅纪检组查办案件少。

整改成效:制定了驻厅纪检组《2019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行动方案》,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

14.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30)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未批先建及批建不符的110个项目中6个项目没有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省委第四巡视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生态环境执法问题整改督查巡查实施方案》,对涉及的西安、渭南、汉中、安康和商洛五市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和时限。二是成立督查整改工作专班,召开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110个项目已完成整改106个,其余4个整改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31)2018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向6市反馈的141个问题中一些问题进展慢。

整改成效:一是向秦岭6市市委、市政府分别发函,调度督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二是积极督促西安市加快秦岭沿线污水站处理运行不正常、配套管网未建设问题整改。目前141个问题完成整改124个,其余17个问题正在整改。

15.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32)2018年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检查出涉及秦岭区域的48个问题,截至目前,仍有8个未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截至2019年底,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3)“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排查出秦岭区域的139个问题,目前仍有4个未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扎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陕西省“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陕环函〔2019〕253号)及工作方案。二是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组成4个督查检查组,对各市“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进展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三是“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排查出秦岭区域4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33)汉中锌业建设项目问题。

整改成效:在省厅的督促下,公司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了两个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备案,项目废渣污染问题正在解决之中。

(34)秦岭“乱排乱放”问题。

整改成效:上王村污水已接入滦镇污水处理厂,直排问题有效解决。

16.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36)陕西有色集团公司下属汉中锌业公司环境违法。

整改成效:一是关停了汉中锌业铜矿公司所有生产线,及时建立废水处理车间,持续做好尾矿库渗滤液和刘家坪坑涌废水回收处置,确保达标排放。二是汉中锌业针对制酸脱硫烟气污染问题,对制酸系统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排查,并在脱硫系统后增加了电除雾设施。

(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运行机制不到位方面

17.长效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37)厅党组在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上不够积极主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建立还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2019年9月20日,我厅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成立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请示》,11月,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38)对秦岭生态环境统一监管机制、区域环境监测、项目准入、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机制等方面思考不深、研究不透、缺乏通盘考虑。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推动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合力。二是依据新颁布的秦岭保护条例,开展了《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修订工作,重点对秦岭生态环境统一监管机制、区域环境监测、项目准入、区域协作、联合执法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统筹规划。

18.制度完善不及时的问题

(40)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不健全。

整改成效:相继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发布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地方强制性标准。制订《关于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坚决防范“一刀切”的通知》,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粗暴行为。成立专班推进《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19.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41)厅党组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公众参与办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力度不够。整改成效:起草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求所有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或行政拘留的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后再进行报送。加大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力度,每个月定期与公安厅、检察院保持工作联系,特别对一些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共享。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着力巩固整改成效。紧盯巡视反馈问题,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一是持续不断抓,把未完成的抓到底,把需要长期努力的抓下去。二是突出重点抓,对容易反弹的、影响较大的、广泛关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拿出更多精力来抓,不打胜仗不收兵。三是加大力度抓,投入更多人力物力精力,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直至抓出成效。四是完善机制抓,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监督落实,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厅党组将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科学体系,不断提高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落实党性修养“三省三问”制度,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强化干部作风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从日常小事抓起,从精减会议、减少文件抓起。坚持从厅党组班子做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注重巡视成果转化,推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效能。厅党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场保卫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启动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三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系统助推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服务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四是继续保持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五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监测、执法能力水平,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63916162;邮政信箱:省政府新城大院前大楼十楼1004房间;电子邮箱:1252435517@qq.com。

 

中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0年7月10日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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