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代表惠敏莉:建议通过地方立法振兴秦腔艺术 来源:陕西传媒网 作者:王皓 赵志鑫 时间:2020-01-17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王皓 赵志鑫)秦腔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戏曲、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为进一步促进秦腔艺术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省人大代表惠敏莉建议,结合陕西实际,通过地方立法振兴秦腔艺术。 可借鉴苏州经验 目前,苏州等地市已经开启通过地方立法保护戏曲艺术的先例。《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的出台,对昆曲艺术的保护、继承、弘扬、研究等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昆曲不仅成为中华文化的精神标识,也已经成为世界文明的重要符号。秦腔艺术是陕西极其重要的文化财富,秦腔不仅成为陕西人的精神家园,而且也成为陕西在全国一张靓丽的文化名片。因此,陕西可以借鉴苏州经验,通过地方立法保护秦腔艺术,在立法创新上为全国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地方立法保护秦腔艺术 目前,陕西省大部分基层戏曲院团是秦腔艺术院团,这些秦腔艺术院团是秦腔艺术的重要载体。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秦腔艺术院团面临市场萎缩、人才断档、活力不足等问题,院团发展举步维艰。建议通过地方立法保护秦腔艺术,突出和强化政府职能,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从项目设立、政策落实和经费支撑上,对所在地秦腔艺术院团予以有力有效的扶植与支持。“希望将秦腔艺术振兴纳入陕西法治轨道,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秦腔艺术、关心支持秦腔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惠敏莉说。 编辑:张瑞琪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