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有关写字的常识 来源:美术报 作者:邵燕祥 时间:2019-08-26
从我们生命的开端,咿呀学语,这才有了自我感觉的表达。母语伴着我们成长。到一定阶段,我们学着把口头的言语写成文字,方块的汉字,我们的母语有了书面版。 对大多数人来说,写字是为了实用。实用之中,有了写得好看不好看的客观评价。于是,少数有才能的人,从实用提升到具有文化品级的汉字书写,这就是中国的传统书法。这应该也是常识吧? 我是个书法圈外的人,我的认知也就只限于这点常识了。 意外地拜读了6月21日《文艺报》美术专刊上陈履生先生的文章,《厘清传统书法与当代书写正确认识传统书法在当代的发展》。通篇围绕着传统书法面临的困惑和争议,透彻地讲了这一常识。我说履生先生讲的是常识,贬低了这一篇文章吗?不,不闻这样的常识之论久矣,不能不钦佩作者冒一片营营之大不韪,就此发言的胆识。 文章称传统书法这门艺术不同于一般的艺术,“它有着与文字关联的功能方面的表达,又有着诸多方面的文字内容的呈现,还有着在审美上的承前启后”,这难道不也是常识吗? 尽管有各种品评和基于个人喜好的审美判断,而不管是从教育、文化或实用来说,“书写的规章以及方式、方法等等,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更不用说,书法又称法书,也正是由此而来。无章无法,胡涂乱抹而已,云何书法?球员犯规,立判出场!不懂书法,但看过球赛的人,也应该首肯这一常识。 作者说:“在传统书法的框架内来论,都不复杂,差别只是学问和理论的深度不同”。就是因为凡在传统书法的框架内立论的,都承认有关的常识。 而缠夹不清的,在于挂着“当代书法”招牌,并号称传统书法在现当代的发展的某种现象。 陈履生的文章就传统的发展所说的一番话,是有历史依据的,他说:“基于传统发展的当代书法,应该按照传统的基本路数以及基本的审美原则去发展,因为在这一历史悠久的发展过程中,不管是真草隶篆和自我风格,或者是时代特色和不同追求,书写中基本的与文字关联的内容,或者是其内含的文化意义,正是传统书法所必须表现出的一些基本内容。”而在促进书法艺术的传承和提高时,保持它的独立性和纯粹性,如同京剧和昆曲一样。——回到我们所说的常识,传统书法是数千年母语的书写之精粹;我们在现代汉语使用过程中,远的不说,仅七十年来几代人不断强调保护它的纯洁性,不正是基于同样的常识么? 我以为,陈履生面对当下从书法圈外闯入书法圈者制造的一些乱象,不但不以为然,而且实际上不承认它们是一种文化存在。他在指认这些冒用“书法”之名者的“当代书法”时,却在文章标题上用了“当代书写”字样,就透露出这样的消息。 他坚持要厘清,也就是从实与名两方面分割开的,正是“传统书法”与这类“当代书写”。 他一而再地说,这种只是利用了一些传统符号的行为,“已经不是传统的书写,更不是传统的书法”,不能与传统书法混为一谈。“应该让其独立于传统书法之外而获得它们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认知上,不应该与传统书法混为一谈,更不能用……来颠覆传统书法的存在。” 他进而指出:利用书写来表演的杂技和其他表演活动,并不是艺术的书写行为,只是一种社会化的个人行为。社会人之间既然有用这种方式来发泄的权利,或者是有用这种方式来调侃的兴致,却“不应该与传统的书写混为一谈,也不应该和模糊的艺术边界混为一谈”。 陈履生此议正是针对上述某些“当代书写”的辩护者的论调而发的。他们为“抽离了语义的线条挥洒”的作品辩护,说成是“从传统出发,拓展了书法的外延”云云。 所谓传统,如正经的草书,无论章草、狂草,可以说是从传统的篆隶与真书、行书出发的,有迹可循,即原有的字形和字义。而他们之所谓拓展了书法的外延,其实除了个别人是“画字”,其他人概与书法无关;而“画字”者率意而为,把一个个汉字“画”得走形,失真,自娱则可,公之于众,则明显地低估了公众的智商。 这一号称“当代书法”的流派,他们与传统、与书法如说还有一点沾边,就是他们使用的工具一是毛笔,二是水墨。 为他们设想,不叫“当代书法”,易名什么才符合实际呢?陈履生先生喻之以“杂耍”,但杂耍——杂技来自世代和个体操练者的苦功,且亦不乏构思,久已获杂技艺术之称,说某些人的所为是毛笔杂技、水墨杂技,已经是对杂技艺术的亵渎了。 从陈先生的逻辑推演,关键在于是不是书法。——在“当代书法”组词中,“当代”是作为修饰的定语,“书法”才是不折不扣的“主语”。——不是书法,那是什么?无以名之,或者只能举他所引的杜尚把小便池搬到展厅,堪与比并。而这不妨碍达达主义者马塞尔·杜尚这位艺术家被誉为“现代艺术的守护神”,他的令名,毕竟是建立在守护实验艺术,而不是守护小便池上。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口碑虽殊,自行其是吧。 编辑:张瑞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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