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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征集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 时间:2018-07-11

各市纪委、省纪委各派出机构:

为了鼓励和推进陕西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廉洁风尚,坚定文化自信,铸牢理想信念,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陕西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征集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征集表彰活动由省纪委、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社科联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省纪委宣传部。

二、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须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并已演出、播出、公映、出版或在中、省报刊公开发表。

2.作品内容要紧扣时代主旋律,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展示我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丰硕成果,反映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风貌,讴歌各级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表现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支持、参与和信心,再现古代先贤的优良家风和清廉典故,弘扬新风正气,鞭挞不正之风,改进社风民风,主题鲜明突出,思想内容深刻,形式新颖生动,群众喜闻乐见,有激励人、鼓舞人、引导人的良好作用。

3.凡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题的各类作品均在征集之列。主要包括:文艺剧目(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小戏、小品、歌曲、电影、电视剧、电视专题片、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杂文、网络评论、报告文学等)、理论研究成果(包括理论专著、理论文章等)。

三、报送办法

1.各市作品由各市纪委征集、筛选、汇总报送;省直各部门作品由派驻纪检组征集、筛选、汇总报送。

2.报送的已演出、播出、公映的文艺剧目类作品,要刻录成盘一式3份;报送的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文字类(文学作品和理论研究成果)作品,须提供出版、发表原件和稿件电子版,并提供复印件一式5份。所有报送作品须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

3.为便于评选,文艺剧目类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小戏、小品、歌曲等作品报送省文化厅,文艺剧目类电影、电视剧、电视专题片、公益广告、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报送省广电局;文学作品类报送省文联;理论研究成果类报送省社科联。所有参评作品,由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省社科联统一汇集,并同时向省纪委宣传部报送“参评作品汇总表”。

4.报送作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表彰活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文艺剧目、文学作品、理论研究成果等作品类别进行评选,并设立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被视为已授权主办单位以征集表彰活动需要的形式使用。如涉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事项,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征集表彰活动,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深入动员,广泛征集高质量、高标准的优秀作品,按时间按要求完成报送。

作品报送地址:省纪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张敏娜

联系电话:029-85589270 15991697505

电子邮箱:2230069406@qq.com

中共陕西省纪委机关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6月13日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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