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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我国古代典籍诞生的谜团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少川 时间:2019-05-27

原标题:解开我国古代典籍诞生的谜团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 资料图片

史墙盘(西周) 资料图片

甲骨文 资料图片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周少川

周少川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常务理事、荣誉会长,《文献》杂志编委等职。从事历史文献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元代文化史的教学科研工作、古籍整理工作。独立承担或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出版《古籍目录学》《中华典籍与传统文化》《藏书与文化》《元代史学思想研究》等专著,发表论文百余篇。

中国古代典籍浩如烟海,源远流长,它是保障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不曾间断的重要载体,也是我们承继文化传统的历史依据。中国古代典籍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其早期形态也比较复杂,如何界定古代典籍的范畴与构成,了解古代典籍产生的历程,是我们传承发展中华传统文化时必须关注的课题,这也正是今天演讲的主旨所在。

【典籍产生的传说】

关于我国典籍的起源,《周易·系辞上》认为典籍出于“河图”“洛书”。《汉书·艺文志序》也说:“《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故《书》所起远矣。”汉朝人认为,在伏羲时代有龙马出于黄河,身有纹路,伏羲照着龙马描画下来就是八卦。夏禹时又有神龟出于洛水,背有文字,大禹据此演为《洪范》,所以《洪范》也称《洛书》。关于“河图洛书”的作者和内容,在解说《易经》的经书及子部的五行谶纬书中有许多说法;宋人也有多种图画,但差异很大;清代学者胡渭的《易图辨》曾加以辨伪;所以,用“河图洛书”来解释典籍起源,只是古人的一种传说。

“河图洛书”之外,又有传说认为早在“三皇五帝”时代,我国典籍便已产生,“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就是最早古书的名字。《左传·昭公十二年》曰:“楚子狩于州来,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这段文字记载楚王夸奖倚相,说他是个有学问的史官,能读懂《三坟》等远古的典籍。西汉孔安国在《尚书序》中解释说,《三坟》是伏羲、神农、黄帝等三皇的典籍,“言大道也”;《五典》是少昊、颛顼、高辛、帝尧、虞舜等五帝的典籍,“言常道也”;《八索》是八卦书;《九丘》是九州志书。不过,孔安国并未提到他是否见过这几种书,记录西汉时典籍的《汉书·艺文志》也无以上典籍的记载。流传至今的古籍中,虽然也有名为《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的典籍,但早已被学者考定为后世伪造之书。目前来看,以《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作为我国典籍之始也缺乏充分证据。这种传说反映的是我国古代典籍产生的年代比较久远。

应该说,我国典籍的产生是古代社会文明和进步发展的必然产物,典籍并非某位圣贤的独创,更不是天赐神书。典籍的产生,是古代先民为了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需要而发明创造出来的,它的产生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由于远古时代文明初创,记载缺乏,古籍产生的确切过程的史实已不清晰,因此,探寻我国典籍产生的轨迹,还有赖于对各种文献的间接记载和考古发掘的实物进行综合考察。

【典籍概念及其构成的考察】

典籍之“典”,甲骨文作“图一”,图一是会意造字,作双手或单手捧册之状。金文的“图二”与《说文解字》中的小篆“图三”比较相似,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典,五帝之书也。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丌是放书底座或几案,将册子置于几案上或者以手捧册,皆有尊奉之意。《尚书》中有《尧典》,记述了古代君王尧训示臣民的言论和治国的法度,可知“典”是指记载法则、制度的重要文献。“籍”字出现较晚,未见甲骨文和金文,《说文解字》的小篆作“图四”,曰:“籍,簿也,从竹,耤声。”即簿册、书册之意。

典籍二字联起来并作为一种名称出现在文献中,大概始于战国时期,《孟子·告子下》曰:“诸侯之地方百里,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庙之典籍。”《左传·昭公十五年》曰:“昔尔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这里的典籍,或指先祖法度,或指国家典制。典籍的合称,仍然包括了“典”的含义,指记载法则、制度等重要的书籍。只是到了汉代以后,典籍才被用作各种书籍的统称。《后汉书·崔寔传》称崔寔“少沈静,好典籍”;《三国志·蜀书·谯周传》记载谯周耽古好学,以读书为乐,“诵读典籍,欣然独笑,以忘寝食”。此处“典籍”的用法,便与我们如今泛指一切图书的用法相同了。

何谓典籍?我认为,仅仅依靠辞义的诠释自然是远远不够的,要想揭示典籍的实质,还必须深入探讨我国古代文献中,典籍这一文化载体的具体构成,认识典籍这一文化产品所具的特征。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极其丰富,它既存在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也存在于大量的文化遗存中。而石器、玉器、甲骨、青铜器、秦砖汉瓦、竹简木牍、缣帛纸张都是形态与内涵各异的文化载体。典籍的构成必然具备若干特异的基本要素,这要通过文献学的学理来进行分析。

必须明确的是,典籍是用文字书写的,因此文字的形成,是产生典籍的先决条件。

而记载信息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是构成典籍的第二个重要因素。典籍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文字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典籍的产生。

起初,文字写在各种材料上,往往只是对一事一物的简单记录,这样的记录材料,只能统称为文献,因为它并未形成某种知识体系。比如,商朝武丁时期的一片龟甲上锲刻的卜辞说:“乙巳卜穀贞,王大令众人曰协田。其受年?十一月。”它的意思是:乙巳这一天占卜,史官穀问道:“商王下了命令,叫平民们一起去种田。有好收成吗?”十一月是占卜的月份,这是一条有关农业生产的卜辞,有时间、人物、事件的记载,可以看出商代对于农业的重视及当时农耕采用了协田即集体耕作的形式。但是,由于它仅是对一时一事的零散记载,所以只能算是单篇文献,还不能称之为典籍。这种单篇文献只有成批汇集,形成有逻辑性的档案时,才具备典籍的性质。

典籍的产生,需要人类文明发展具备一定的积累,当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逐步增加并累积,再通过有目的地总结,最终形成一定的知识体系以后,典籍的产生才成为可能。因此,典籍凝聚知识信息的系统性,是与单篇文献的零星记载有根本区别的。

编连成册的形式是典籍构成的第三个重要因素,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引用庄都的话说:“典,大册也。”指出典籍的外部形状是册子。“册”在甲骨文中作“图五”,象形造字,如甲骨联缀之形。这些都说明自古典籍就有编连成册的形式。

典籍的形式是与内容相互联系的。随着人类对自然与自身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文字记录的内容由简单到复杂,独立单位的载体材料已不能容纳逐渐增多的记录内容,于是必须产生集合形式的载体材料来记录有关内容;或者,独立单位的载体所记录的内容必须有意识地排列组合,形成有系统的记录内容,这就产生了编连成册的典籍形式。典籍正是依靠编连成册的形式区别于其他文献材料的。例如,我们前边提到的单片甲骨文献,它与典籍的差别,不仅可在内容体系上区分,也可在载体形式上区分。

认识典籍的构成,便掌握了确定典籍的标准,确定典籍标准可以帮助我们区分典籍与其他文献,从而划定研究的范围,较为准确地判断典籍的产生。

【早期典籍的产生】

典籍产生的基本条件,是要有成熟的文字,那么中国的汉字是如何产生的呢?仓颉造字的传说在古代比较流行。战国后期的《吕氏春秋·君守篇》说:“奚仲作车,仓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鲧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这里的“书”,指的是文字。东汉许慎进一步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这些说法也大多有传说的成分,不一定完全可信。因为文字绝不会是由个别人创造出来的,文字应该是古代先民不断创造积累的结果,其产生也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当然,不能否认有个别人在文字产生中起较重要的作用。《荀子·解蔽》中说:“古之好书者众矣,仓颉独传者,壹也。”这话说得比较客观。荀子认为古来喜欢书写文字的人很多,但都没有传下来。仓颉的字之所以传下来,是因为他用心专一,字写得比别人好。这恐怕比较符合历史事实。

近代人类学与民族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各民族在自己产生繁衍的过程中,储存交流信息的手段大致经历了实物、图画、符号、文字记事等几个基本阶段。当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信息传递与储存的手段已日新月异,不可限量了,这当是留待学者们深入总结的新课题。从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来看,汉文字产生以前,也大致经历了以上所说的几个基本阶段。结绳是我国远古先民实物记事的主要形式。《周易·系辞下》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周易正义》引东汉郑玄的注释说:“古者无文字,其有约誓之事,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这些记载说明,我们的远古先祖曾以结绳作为实物记事的方法记载史事、传递信息。20世纪五十年代的民族调查报告也表明,一些少数民族如云南的彝族、哈尼族等,仍保留结绳记事的一些实物。此外,云南佤族还保存有刻木记事的例证,就是在一些长木板上,刻下深浅不同的缺口,表示历年发生过的大小事件,以帮助记忆,再由族中耆老负责解释这些事件,最终实现代代相传。

我国古代学者很早就认为,在文字产生之前图画曾经起过类似于文字的作用。《易·通卦验》曰:“宓牺方牙苍精作《易》,无书,以画事。”这就是说,在文字产生之前,伏羲作《易》,是以图画的形象来表达他的思想的。在我国的北方和南方,都有大量的古代岩画遗址留存,有的历史非常久远。比如,1987年我国考古学者在西北贺兰山东麓发现了岩画一万多幅,刻画时间最早的应在商周时期,其丰富的内容反映了古代贺兰山游牧民族在文字发明之前运用图画记载社会生活和宗教习俗的情况。民族学研究成果证明,云南纳西族就使用过图画文字,他们用图画文字书写的典籍至今还有大量的遗存。这也证明图画曾是很多种文字产生的前身。

当某些图画为更多人所熟悉所共识之后,其笔画结构就开始简化,这就出现了符号。在河南舞阳贾湖地区出土了8000年前的龟甲,其上的契刻符号,有的已类似殷墟甲骨文字;在仰韶文化早期的西安半坡遗址和临潼姜寨遗址,出土了一批6000年前的土陶器,上面刻画了一些几何形符号;在属于山东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莒县陵阳河和大朱村遗址,出土了一批4000年以前的土陶器上,则刻画了一些象形符号,它们都是我国原始文字的先驱。

在文字产生以前的实物记事、图画记事及符号记事,虽然也能用来表意,但是由于每一独立表意单位的构成烦琐,包含的信息量少,很难表达复杂的事物;同时实物记事、图画记事和符号记事表意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它们不可能成为记录知识信息的理想手段,只有相对成熟的文字,才能准确地代表事物及其相互关系,为人们共同理解和接受,因此,文字是典籍构成的重要前提和因素之一。

目前已知最早的较为定型的汉字,是1899年从河南安阳发现的大批甲骨文字。河南安阳是殷商王朝的都城遗址,从这里出土的甲骨,上面刻有文字,这些文字被称为甲骨文。甲骨指龟的腹甲或背甲和牛的肩胛骨,有时也用羊、猪或鹿的肩胛骨,这些多是殷人占卜的遗物。在殷商时代,崇拜祖先神和自然神的原始宗教占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因此殷人有疑难事情或进行重大活动都要求神占卜,烧灼龟甲、兽骨,看上面出现的裂痕,以预卜事件的凶吉成败。甲骨上所刻的文字是对占卜的记载,这些甲骨卜辞为后人研究上古文化提供了丰富的材料。目前发现的刻字甲骨已有15万余片,总计出现单字约5000字,这些文字基本收录于郭沫若主编的《甲骨文合集》和胡厚宣主编的《甲骨文合集补编》里。

一片甲骨上的文字少则几个或几十,多则达一百余字,这些卜辞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征伐、狩猎、畜牧、农耕、祭祀及灾害、疾病、气象、地理等方面,全面反映了商代社会经济史、生活史、政治史、思想史面貌。从实地发掘的情况看,殷人对于某些甲骨的存储是堆置有序的,如有的是以某个商王的卜辞存于一个窖穴,这说明当时从事记言说事的丞、史在记录占卜情况后,曾将卜辞作为档案进行保存以备查检。这些累积保存的甲骨卜辞,可以提供系列的档案材料,反映了一些相对完整、系统的信息。

考古发掘的甲骨卜辞还存在有数片编连的情况。骨片的编连体现在“骨臼刻辞”上,这类刻辞在郭沫若的《殷契粹编》和容庚的《殷契卜辞》中有许多著录。郭沫若在他的书中认为,骨臼刻辞性质类如后人所标的书签卡片,即将若干骨片打包编集后在其中的一支骨臼上刻辞标明编连的情况。如容庚《殷契卜辞》第68臼刻辞就写明了有6个单位的骨片编集在一起。

龟甲的编连则体现在“龟尾刻辞”上,例如在安阳小屯村YH127坑出土的占卜龟甲靠近尾部处,记有“三册,册凡三”一辞,即说明这批龟甲原来是有9版集合在一起的。董作宾先生在《商代龟卜之推测》一文中说到,有一次他在整理发掘的甲骨时,发现有两块龟版粘在一起,揭而视之,见龟版的尾右角处,有“册六”二字,甲尾的梢上断处有孔,孔已残缺。据此发现,董氏推知此甲完整时,应在一编册之中,是全册6版中的一版,其孔正是为贯穿编连所用。

甲骨文书的记录内容与编连痕迹表明,它们已经基本具备了典籍构成的三要素。这说明,在这些甲骨文所处的商代中期,我国早期的典籍就已经出现了。

西周初年,周王室将殷朝遗民强行迁移到洛阳附近的成周进行监管。《尚书·多士》记载了周公对殷民的训话,在这篇诰词中,有这么一句话:“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典有册,殷革夏命。”周公特别强调殷朝遗民的先人有典有册,记载殷商灭夏的事迹。按照这段材料来推测,商代前期就已经有典籍了。且甲骨文中也出现了“典”“册”二字。考虑到商朝开始于公元前17世纪,出现大量甲骨文的商王武丁时期约为公元前1250年,所以可以把早期典籍的产生时代,定在公元前1600年至前1250年之间。

【正式典籍的产生】

西周灭殷后,我国古代文化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活动日趋频繁、政治制度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周公旦制礼作乐,大倡文治。孔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这是对西周尚文重礼文化氛围的高度概括。

从文字形态上看,西周时期仍有沿用甲骨进行占卜的习惯,但甲骨文字的数量逐渐减少。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相继有周代甲骨的发现,最大的一次是1977年,在陕西省岐山、扶风两县之间的周原出土甲骨17000多片,其中有刻字的甲骨近200片。

除刻字甲骨外,青铜器铭文是西周时期文字记载最显著的特点。青铜器的制作,起源于夏商之际,商代前期的青铜器铭文极为少见,如有铭文一般也仅一两个字。商代后期有铭文的青铜器渐多,但铭文内容仍很简单,主要是记载族名或先人称号,以示纪念。发展到西周,青铜器铭文的篇幅开始增大,记史的性质逐渐增强,其内容大多有关祀典、策命、赏赐、征伐、记功、法律、契约等,以“大盂鼎”“大克鼎”“虢季子白盘”“毛公鼎”等铭文较长,其中记录周宣王任命毛公为执政大臣的“毛公鼎”铭文最长,共497字。

从文字发展的角度看,西周的青铜铭文,字形渐趋方整,笔画横竖都较甲骨文更为整齐,已进入学界称之为“金文”的发展阶段。相比甲骨文,金文字形更具简约、平直的线条化特征,这不仅让书写更为简便;而且线条化还使字体结构逐步摆脱象形构造的局限,趋向规范和稳定,更有利于辨认和通行。近年统计,考古发现的金文字形已达2万字左右,虽不见得每个字形都代表独立的单字,但仍说明其字数比甲骨文有较大增加,从而有助于典籍内容的记述和表达。另外,根据许慎《说文解字》的记载,西周末周宣王和史籀一同发明了籀书,许慎还记录了许多籀书的字体,籀书的形成必然受到甲骨文、金文的影响。总的说,随着记载的增多,汉文字在西周时期虽未形成统一使用的字体,但在同源多流的发展过程中,汉字的表达功能已有了长足的进步,足以为正式典籍的产生奠定基础。

从记载内容看,青铜器的长篇铭文表明,西周时期文字记载的内容已更为丰富。在我国现存最古的典籍《尚书》中,学术界认为可确信为西周作品的有15篇。其中如周初八诰:《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等,这些记载成为学者们研究西周历史的重要材料。

由于文字记载的频繁,西周已建立古代早期的史官制度。《周礼》记周朝设置的史官,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各有所掌。验以青铜铭文,也有“作册”“内史”“作册内史”“内史尹”等史官的称呼。从《尚书》中可看到一些史官活动,如《洛诰》篇曰:“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这是有关周成王命史官将祷告先王的祝词写于典册上的记载。此外,《洛诰》还有关于周成王令周公留在洛邑,由“作册逸诰”,即让史官逸记录下这个命令等内容。《顾命》篇也有“命作册度”之说。《汉书·艺文志》更把周代史官的职掌描述为“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并认为周有采诗之官,负责搜集民间诗歌以备王者“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汉书·艺文志》关于左史、右史的记述虽未必确切无疑,但如结合《尚书》等文献材料,则可推知西周文事制度已在逐步完善,这也是早期典籍向正式典籍发展的一个标志。

另外,从有关史料中还可以看到西周已有专门负责收藏典籍的史官。《左传》在昭公十五年(公元前527年)提到,籍谈的九世祖孙伯黡是掌管晋国典籍的史官,以九世一百八十年估算,孙伯黡当是西周后期人物。《史记》说老子是“周守藏室之史”,也即负责保管周王室典籍的史官。

自周平王东迁洛邑,我国历史进入春秋时期,原来在周王室的文化中心开始下移,通过各诸侯国再逐步传递到士阶层之中。日益扩散、活跃的学术文化空气推动了典籍从形式到内容的进步。从孔子整理典籍的事实可以推断,被后世奉为“六经”的《诗》《书》《易》《礼》《乐》《春秋》等重要典籍的主体内容,至少在春秋前期已经形成。

史载孔子创立私学,为了编写教材,“删诗书、定礼乐、修春秋、序易传”。以“六经”中的《诗》《书》《易》《春秋》来说,《诗》作为一部诗歌总集,在孔子之前就出现了,其中的“周颂”“大雅”“小雅”等篇多作于西周。墨子见过《诗》,他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论语》中,孔子也常提到“《诗》三百”,认为《诗》“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尚书》的大部分内容也都形成于孔子之前,他对《尚书》的整理是“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易》的内容也很古老,相传经的部分是春秋以前产生,传的部分为孔子所作。《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至于《春秋》,则是周室和诸侯国史书的汇编,它虽按鲁国的历史年代编年记事,但却涉及了当时周王室与许多诸侯国的历史。孔子之前,周室和各诸侯国都有史书,这些史书常称为《春秋》,与孔子同时的墨子曾见到百国《春秋》,如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等。《国语·晋书七》曰:“羊舌肸习《春秋》。”《国语·楚语上》记申叔时提议对太子要“教之以《春秋》”。《左传》昭公三年(公元前539年)晋国的大夫韩起到鲁国见到了《鲁春秋》,孔子时年12岁。至于礼、乐,也是在孔子前已有所记载的。《论语·为政》中孔子比较了夏、商、周三代之礼,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八佾》中孔子比较了舜的《韶》乐和周的《武》乐,认为《韶》乐尽善尽美,《武》乐尽美而未尽善。

以上分析说明,在公元前571年孔子出生之前,古代正式典籍已经产生了。如果将西周典籍认为是早期典籍向正式典籍过渡的阶段,那么正式典籍应产生于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570年之间。

所谓正式典籍,除了在文字、内容、编连方式等三要素比早期典籍更为进步之外,主要是指典籍在社会功用上已经脱离了早期典籍简单记录的档案性质,而充分体现了典籍在精神属性上具有表达思想、交流经验、积累和传播知识的作用。

在春秋前期产生的正式典籍,由于文字内容的增多,其载体材料已不再是早期典籍的甲骨了,那么应该是什么呢?《仪礼·聘礼》称:“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礼记·王制》曰:“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周礼·司民》记:“司民掌登易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

这些记载都间接说明,产生于春秋前期的正式典籍的情况,其中简、策当是竹质书写材料,版、方当是木质书写材料。从孔子读《易》“韦编三绝”的情形看,当时正式典籍的载体材料应是编连的竹木简。20世纪末以来发掘的大量战国出土文献,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典籍如《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等,从它们的材质以及复原后的形制,应该能看出正式典籍产生后的基本情况。


编辑:张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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