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通报一批涉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来源:渭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5-07-15
为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规范网上传播秩序,渭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渭南市公安局持续推进网络整治,现联合发布一批涉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2025年1月,张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讨债相关视频信息94条。经核实,该信息存在不实、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等问题。潼关县网信部门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账号持有人进行约谈,责令删除违规信息。 案例2:2025年3月,许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又一校园霸凌发生!沉冤不白!育人之地恶魔纵深!”等信息,浏览转发量达到100余条。经核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网络传播秩序。华阴市公安、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账号持有人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删除虚假信息。 案例3:2025年4月,刘某平、刘某涛频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低俗视频,多次公开直播对骂,无底线吸引粉丝、赚取流量,严重违反社会秩序和网络传播秩序。富平网信部门依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对账号持有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删除违规信息。 案例4:2025年5月,侯某通过短视频平台账号未经许可违规转载新闻信息,私自篡改标题,扰乱网上传播秩序。渭南市网信部门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账号持有人进行约谈,责令删除违规信息。 案例5:2025年5月,田某飞、李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人贩子偷小孩”等信息。经核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网络传播秩序。渭南市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田某飞、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6:2025年6月,景某未履行信息内容审核义务,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渭南市网信部门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账号持有人进行约谈,责令停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案例7:2025年6月,卜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韩合机场”等信息。经核实,卜某称本人为博取流量,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将其他机场的图片视频配“韩合机场”的文字发布网络平台。韩城市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渭南将持续加大互联网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涉网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不良有害信息传播,不断净化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治理,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上氛围。(渭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编辑:晓佳上一篇:2025年陕西省群众体育赛事五级联赛渭南市华州区赛区(羽毛球比赛)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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