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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酒你拿去卖我也不放心,是纯假酒”,贵州遵贺酱酒被指制假售假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 时间:2025-07-02

 6月22日,央视财经频道《财经调查》栏目播出《“年份酒”岂能凭空造》节目。曝光了贵州省仁怀市个别商家普通白酒里非法添加加食用酒精、冒充年份酒高价出售造假问题。节目播出后当地省市县三级部门迅速出击,全面开展白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然而,就在贵州仁怀市全面开展白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这样的打假浪潮下,西安一酱酒经销商向《文化艺术报》反映,他们在经销贵州酱香型白酒时同样遭遇“虚假承诺”与“劣质产品”双重营销陷阱,购进的遵贺酱香型白酒被顾客反馈“口感不适”,质检部门更是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然而维权之路举步维艰,遭遇重重障碍。


参观考察“画大饼” 合同承诺成空谈

2023年上半年,李先生经朋友引荐结识酱酒商人闫某飞。为获取信任,闫某飞邀请李先生一行前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氿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考察。氿台酒业总经理杨某林亲自出面当向导,详细介绍酒厂规模与资质。厂家这场精心安排的“深度游”,成功打消了李先生等人的疑虑,使其毅然决定拿下氿台酒业旗下遵贺酒业公司在陕西省的总代理资格。

同年7月,李先生注册新公司,并于11月与遵贺酒业董事长闫某飞、法人代表徐某签订代理合同。李先生告诉记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首批进货50万元酒水,甲方酒厂返还25万元现金装修补贴;后续进货按30%比例配发1499元/瓶的飞天茅台。在这些诱人条件的吸引下,李先生满怀期待的开启了经销之路,却未曾料到,这些诱人的承诺最终成了一纸空文,使之成为厂家制假售假的“诱饵”。

 

真假产品“混装卖” 质检报告撕开“遮羞布”

在销售遵贺酒业产品的过程中,市场频繁反馈“遵贺酱酒口感异常”,和最初品鉴的样品酒“不是一个味”。李先生将样品酒送至贵州省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进行检测。报告显示,遵贺酒尊贵系列酱香型白酒在香气(香气短淡,酒精味明显,空杯留香短暂)、口味(酒体寡淡,不协调,无回味)、风格(不具有本品典型风格)等指标上“均不合格”。更令李先生震惊的是,产品存在“真假混发”现象:“厂家首批邮寄给我的产品都是合格正品,第二批发货开始,出现合格与不合格产品“混搭”,第三批则全部为“劣质产品”。

记者在遵贺酱香型白酒陕西省总代理办公室看到,货架与库房堆满六百余箱遵贺酱酒。在一款遵贺尊贵系列酱香型白酒包装盒上,标注监制这款酒的是贵州遵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家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氿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谈起被顾客退回来的这些酒,李先生就气不打一处来,他气愤地告诉记者,这些酱香型白酒大部分都是不合格产品,因为“外观真假难辨”,他们也不敢对外销售,害怕被顾客举证索赔,目前只能堆放在办公室,等待厂家处理。李先生拿出贵州省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这款酒所做的质检报告单,内容显示:产品名称是遵贺酒(尊贵)(酱香型白酒),检测结果显示香气、口味、风格均为“不合格”。


多地经销商集体“踩雷” 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李先生告诉记者,发现厂家送来假货后,他及时向厂家反馈了相关情况,氿台酒业总经理杨某林推诿称部分产品非该公司生产,要求联系遵贺酒业董事长闫某飞;闫某飞却拒绝沟通。

今年4月初,李先生携6箱问题酒前往氿台酒业总部,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某骑虽出具接收函并承诺4月3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但至今未给出任何答复。

记者调查发现,咸阳、深圳等地遵贺酒经销商均遭遇同类问题。

深圳的唐先生此前还是遵贺酒业公司的一名股东,因内部管理问题退出公司管理层,一直要求分红退还股金。令他没想到的是,老东家以物抵资,兑现给他的都是一些不合格的酱香型白酒。唐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朋友反映喝这款遵贺金尊酱香白酒时口感不适,我闻讯马上和遵贺酒业董事长闫某飞联系,我质问闫某飞遵贺酒尊贵系列酒是在哪里罐的,闫某飞在电话里沟通时明确表示,“只有遵贺酒尊贵系列酒是以前罐的”。唐先生后来发现,“遵贺酒业出品的金尊和德尊系列酒也是不合格产品。”随后,唐先生又和生产这款酒的生产厂家贵州氿台酒业公司杨某林总经理取得联系。杨总经理明确表示,氿台酒业从来就没有生产过遵贺酒金尊和德尊系列酱香型白酒。

唐先生告诉称,杨总经理还告诉他,合格与不合格产品在外观上就可以辨别:合格产品外包装箱封口胶带、扎带均印有“贵州氿台(集团)有限公司”字样;反之不合格产品仅标注“贵州茅台镇”,或无任何标识。如此明火执仗的造假,让杨先生、唐先生等经销商“细思极恐”


电话录音揭开“黑幕”  快递单成“证据”

唐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一份电话录音显示,氿台酒业总经理杨某林在电话里说道:“这个酒不是我们氿台罐的,确实没有罐过这个金尊、德尊,没有这个金尊、德尊灌装记录。我们生产的酒封口标都印有氿台酒业公司名称。杨某林在电话里还关切的说,最终结果是要退给他,说实话这个酒你拿去卖我也不放心,是纯假酒。你可以去告他”。“闫某飞和我们合作已经四年了,以前都是规规矩矩,以前也许他搞的很牛逼,我们没有发现而已。我知道他在挣快钱,但不知道他会这样搞。张总说以前帮过他的忙,把这个事情改正回来,然后以后不再这样搞就可以了。反正把该退的钱退了,事处理了就可以了”。

随后,记者致电遵贺酒业董事长闫某飞,就遵贺酱香型白酒生产厂家是否是贵州氿台酒业,闫某飞未做正面回答。就合同约定的首批进货50万元酒水,甲方酒厂返还乙方25万元现金装修问题,闫某飞称已返还。记者追问返还是现金还是用酒水抵的,对方称已记不清楚了。另外,合同内约定的后期进货按30%的比例配1499价格的飞天茅台,闫某飞称已全部配发到位。但西安经销商李先生称:“对方只给我6箱飞天茅台用于品鉴会,合同约定品鉴会配发与进货配比是两回事。按照我的进货比例算最少也要给22箱左右”。

同时,记者也电话联系了贵州氿台酒业总经理杨某林,杨经理称他们确实与遵贺酒业有合作,遵贺酱香型白酒是他们酒厂的贴牌酒。至于说李先生他们发现酒的品质有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质疑称这些“问题酒”是不是经销商自己罐的酒。李先生表示:“我库房里的这些酒都是氿台酒业从贵州快递过来的。杨某林总经理给深圳的唐先生在电话里都已承认他们氿台酒业没有罐装过遵贺酒德尊、金尊系列酱香型白酒,那他从贵州给我邮寄过来的酒怎么解释,是否可以理解为氿台酒业明知不是他们生产的酱酒,还以次充好邮寄到我们经销商处”。

记者看到邮寄到李先生处的遵贺酱香型白酒金尊系列包装箱上的快递单显示:寄件人为杨总,联系方式,地址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1号,收件人为闫总,联系方式,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后村北路某小区。

李先生解释道:“从这个快递单完全可以说明这些不合格酒都是氿台酒业总经理杨某林直接邮寄到西安来的。快递单上的寄件人杨总就是氿台酒业的杨某林总经理。收件人闫总就是遵贺酒业董事长闫某飞。正常来说,氿台酒业直接将酒邮寄给遵贺酒业所在地,然后再由遵贺酒业邮寄到我们西安这里。他们为了节省快递费,氿台酒业杨某林总经理就直接将酒邮寄到西安,收件人闫某飞收到快递已到西安的信息后,就打电话通知我,我就去取回快递。说我们经销商自己灌酒简直太荒谬了”。

目前,各地经销商已通过不同渠道维权,但进展缓慢。

根据2023年,《仁怀市酱香型白酒管理办法(试行)》就已明确规定,严禁在白酒生产过程中添加食用酒精 ,生产经营者需对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假标注年份、伪造生产日期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而该事件中白酒出现质量问题,涉事企业不履行合同承诺,明显与相关政策相悖。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政府与公共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向辉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看,这起事件中厂家行为已涉嫌多重违法:一是合同欺诈,以虚假返利、飞天茅台配售等承诺诱导签约,违反《民法典》诚信原则;二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酱酒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违反《食品安全法》;三是商标侵权,擅自使用合作酒厂名义灌装劣质酒,侵犯企业商誉。

程向辉律师建议:目前经销商可以采取“三步走”:1. 证据固定:保存合同、质检报告、快递单、录音等,证明厂家知假售假;2. 联合维权:各地经销商可共同起诉,降低诉讼成本;3. 行政举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质量问题,若查实造假可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本案中快递单直接指向氿氿台酒业参与发货,若能证明其明知假酒仍提供物流支持,可能构成共同侵权。

这类乱象监管部门应强化“穿透式”监管:一是严查贴牌代工企业资质,二是建立白酒行业信用档案,对屡次违规企业实施市场禁入。消费者和经销商也要提高警惕,签约前务必核查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文件,避免轻信口头承诺。

文化艺术报全媒体记者 杨红军

责编:王越美     终审: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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