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五部门支持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25-03-07
3月6日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成本,促进我省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就做好2025年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工作发出通知,明确了支持范围、贴息标准等有关事项。 在支持范围方面,要求投资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为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或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有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支持行业领域方面,项目投向应符合《关于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所明确的领域,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 项目基本条件是总投资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严格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需要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贷款需求不低于500万元,投放贷款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了明确,即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开工建设的民间投资项目,开工时间以项目依法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开工日期为准。2024年发布的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继续纳入支持范围,贴息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 按照贴息标准,高技术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3.5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制造业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3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投放贷款金额,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贷款年限)、每年2个百分点贴息补助(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申报贷款贴息储备项目清单、下达贴息资金、融资保障政策等诸多方面均进行了明确。其中,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按照《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研究出台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单个项目总贷款额度上限为3000万元,贷款形成不良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按照相应比例给予贷款投放银行资金补偿。 编辑:北月上一篇:榆林市清涧县文化馆组织所有职工开展"三八"妇女节插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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