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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部门提醒:一定要听劝 汛期安全很重要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24-07-09

进入主汛期以来,一些地方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极易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陕西省应急管理部门提醒:一定要听劝,汛期安全很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当地有关部门应当指定预防监测员及时监测,雨季到来之前,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险情征兆明显的地区应当及时把群众撤离出险区。

但是在实际防汛工作中,时常会出现被转移安置人员因不舍家中财物,担心吃饭、休息、保障等,在灾害险情尚未解除前,不听劝阻,擅自返回家中,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为防止受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出区域,陕西在2021年出台的《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中明确,紧急情况解除前,严禁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对经劝导或者警告后仍拒绝转移的,或者在紧急情况解除前,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紧急情况转移避险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必要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遭遇灾害严重威胁区域内的人员,需要临时性撤离时,应该怎么做?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收到转移指令的人员,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积极配合,主动转移避险。对人员已经全部转移的危险区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设置警戒线等措施,并实行24小时动态巡逻巡查。险情解除前,严禁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岀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险情解除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村庄及房屋受损情况组织核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被转移人员返回,并依法做好灾后安置工作。

如何防灾避险?请记住“十不要”。关注预警信息,不要忽视汛期灾害风险;听从指挥快转移,不要贪图财物贻误时机;不要擅自返回家中;警惕次生灾害,不要前往灾害易发地;降雨天行车,不要强行冒险涉水;远离泄洪河道,不要靠近游玩围观捞鱼;降雨天不要前往山区河谷;避险滑坡灾害,不要沿着滑坡方向逃跑;洪涝灾害期间不要喝生水吃变质食物;雷雨大风天气不要靠近危房危墙。(记者 张维 实习生 杨沐桦)


编辑: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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